次日,李幸醒来的时候,接到巴尼亚尼的电话。
他让李幸上网看头条。
李幸去看了,果然,都是些对他很不友好的新闻。
对于这些新闻,李幸一贯的态度是点进去看看,好玩就接着看,不好看就单击右上角。
好像文章里面的主角不是他一样,他抱着看戏的心情看了一篇又一篇文章。
当李幸看见有个记者仅凭他的一句采访就添油加醋写出了三千字的文章时,他忍不住为他鼓掌。
“拉奇,你看这些干什么?都是握着笔的白痴瞎写罢了。”戴琳斯说。
李幸笑着说:“听说,听凯特做的意大利米饼配上这些yy文章更配哦。”
“难道不是和脱脂牛奶更配吗?”
“我还是喜欢加糖的全脂牛奶。”李幸轻笑。
饮食健康在李幸这里是不存在的,他是个腐败的穿越者,因为有了系统,他挥霍无度,根本不懂得节制。
也是因为这庞大的躯体,每天所需消耗的能量过多,才能让他这么毫无节制地胡吃海喝还没有出现任何的情况。
“叮咚。”
李幸一看,门开了。
回到林肯公寓的人是丽莎·弗莱斯。
“亲爱的,回到公寓见到的第一个人是你真的太好了!”
弗莱斯把戴琳斯当成透明人和李幸抱抱。
“咳咳!”
戴琳斯端起一盘刚做好的米饼问道:“吃早餐了吗?”
“吃了,不过这个米饼看起来好美味。”弗莱斯直接拿起一个咬了口。
谁知,她脸色骤变:“好甜...”
戴琳斯突然觉得三叉神经一紧:“舔怎么了?拉奇就喜欢这个口味。”
李幸隐隐觉得一场大战在所难免,他起身说道:“好了,丽莎,你先把东西放一放吧,等会儿我们要去看一场演唱会。”
“演唱会?哪个歌手?还是哪支乐队?”
“傻子快跑。”
“什么是傻子快跑?”
“哈伦的乐队。”
李幸从没听过哈伦的歌,但他总觉得这乐队名字带着些隐喻。
如果他们真的很有天赋的话,这个名字真的可以,有些人看到这个乐队名就会想听听他们的歌。
不管是唱得好听还是唱得难听,这乐队名字都用的上。
好听的话,你这个听不懂好歌的傻子快点跑吧!
难听的话,你这个傻子连这种歌都要听?快跑吧!
上午十点,风和日丽。
傻子快跑乐队将在李幸和魔女团面前大展歌喉。
公寓的主厅围满了人。
不仅仅是李幸和魔女团,还有包括普度·让诺在内的工作人员。
“不就是一支小孩乐队吗?为何这么大张旗鼓?”让诺问道。
李幸严肃地看着他:“对你来说只是小孩,对他来说是梦想,你能带着认真的心情用心听吗?”
让诺的眼神就像关爱智障的正常人:“哦吧。”
英格丽德忐忑不安,没想到有这么多人看。
主唱是自己的弟弟,虽然她不支持哈伦辍学去搞乐队,可是他也不想看见弟弟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
“拉奇,我既想他放弃这件事,又不希望他当众出丑。”英格丽德说。
“我们这只有不到三十人,如果他真的想办乐队,将来要在上万人的体育馆开演唱会,到时候的压力会更大,如果他真的是做乐队的料,现在就该表现出相应的才能,你觉得呢?”李幸问。
“对,没错。”英格丽德放下无谓的担忧,满怀期待地看着哈伦。
他们的越堆只有两男一女,大胸女朋友是乐手,另一个男的是鼓手。
然后,开始了。
不吹不黑,当哈伦开口的那一刹那,全场都沸腾了。
有些人走调会走得很尴尬,有些人走调会走得跟搞笑。
哈伦属于后者,他一开口就让人觉得他是来搞笑的,于是大家都笑了。
英格丽德双手捂着嘴巴:“太棒了哈伦!”
“我就说吧?”李幸笑道。
英格丽德激动地说:“我看他想做乐队就让他做乐队吧,我相信他很快就会放弃的,我们可以先帮他请几天的假!”
“对,就是这样!”
“你可以让他知难而退,同时又不用做杀死他梦想的凶手。”李幸笑道。
英格丽德连连点头,对着嗨上头的哈伦叫了声:“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