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杜洛传奇暗杀激情08:多情的黑道杀手6031字第08回:多情的黑道杀手阿哈默德是个自大的人。
在中东,由于他的皇族身份,他处处高人一等,平常老百姓见到他都需要向他行礼。
如果他再幸运一点,生于当权者家族,他基本上可以一辈子享受荣华富贵。
可惜,他爷爷有七十三个后裔,而他那不争气的爸爸是属于最不受重视的几个人之一。
所以他虽然有比常人尊贵的身份,但口袋里的银子却远远不及他那些有权有势的亲戚们。
不服气的他只好走歪路,用别的方法赚大钱。
他发现自己那些富贵的亲戚们大部分都是好色之徒。
他灵机一动,就想到了做他们的桥樑,为他们在全球物色各地美女,运回去供他们淫虐。
在此之前,他那帮亲戚虽然也有好几个经理人替他们处理女人这事情,但外人总归不及自家人可靠吧?所以他一旦打通了天地线,开启业务后就蒸蒸日上,真的是供不应求。
从此之后他就过着极度奢华挥金如土的日子。
他以前失去的,现在都拥有了。
正所谓,肯花钱的就是大爷,所以他在自己的客户前面永远都是低一个头。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既自卑又自大的性格。
在客户面前,他可以做一条狗,但对着其他人时,他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目空一切。
也就是因为他这种性格,他们一行四人才在知悉了宫野次郎的死亡后并没有改变行程,依然飞去巴厘岛。
“死了一个宫野我就要让路改道?这不是笑话吗?我花了那么多钱请你们回来,难道就是拿来看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们三人值不值得二十万美金一天,就要看我能否安安全全的在巴厘岛度假了!”
这番话是他在私人飞机上对住自己三个保镖说的。
那三人如熏子所说,都不是等闲之辈,不然也不可能索取二十万美金一天的天价了。
雷克拉夫,三十六岁,从小就被前苏联特务机关kgb训练成一个冷血杀手。
苏联解体后,他就离开了特务机关,成为了一个职业杀手。
这几年他被阿哈默德高价聘请,成为了三大保镖之一。
以一个俄罗斯人来说,他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八,但浑身肌肉鼓起,一双手青筋毕露。
他不苟言笑,很多时候一天也说不了一句话,但他出手非常狠毒,对手一般不死也得残废。
如果要以一种动物来形容他,最合适的就是一头喜爱杀戮的豹子了。
沙蛮屠,三十一岁,非洲刚果共和国人士,自小在蛮荒部落里面长大,为了生存曾经与不少勐兽搏斗。
虽然是无师自通,无门无派,但他的搏斗技术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完全没有任何多馀的动作,每一招都是以击杀对手为目的。
他来到了现代社会后一直觉得格格不入,最后还是回到自己的老本行-以出卖自己的一双拳头为生。
正所谓价高者得,而阿哈默德正是为数不多能够买得起他拳头的人。
虽然已经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多年,他的价值观依然是蛮荒社会的那一套。
杀人,对于他而言,和吃饭喝酒一样,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一件事。
龙志杰,三十岁,香港人,打从他十五岁开始就加入了当地黑帮。
他一入帮就凭着年纪小,而且还长得一张娃娃脸,在对头帮会龙头老大出行时混到他身边,狠狠地一刀砍断了对方心脉,震撼了整个江湖,就此一刀成名。
他从此扶摇直上,从一个小囉囉变成了帮会的顶级杀手,坐上了俗称双花红棍的职位。
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他也因此被香港警队盯上了。
他不想坐牢就只能远走他乡,刚好阿哈默德招聘保镖,而且酬劳优厚,他把心一横,就退出江湖,成为了人肉贩子的私人保镖。
此时他们三人听了僱主的一番话,互相看了伙伴一眼后就由三人中比较没有那么惜话如金的龙志杰回复,“受人钱财,与人消灾。无论你要上天入地,我们三个都保你安全。”
阿哈默德就是想要听这句话,马上哈哈大笑。
他笑了好一阵子后就停下来,拍一拍龙志杰肩膀,“好!好!说得好!对了,自从上一次休假回来后觉得你有点怏怏不乐。是怎么回事啊?”
龙志杰摇摇头,“没什么大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人事情。绝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效率。”
阿哈默德点点头,“那就好。阿龙,如果是为了女人就不妨直说。你知道的,几乎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都在我这里了!只要你开口,我任你选!哈哈哈!”
龙志杰还是摇了摇头,“谢谢你,老闆。我自己的事我会处理的。”
他们聊了一会,飞机已经在巴厘岛天空,准备降落了。
阿哈默德聘请的飞机师之前是开波音客机的,现在开这种小型私人飞机简直毫无难度,轻轻鬆鬆的成功击落在跑道上了。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一行四人一下机就走vip通道,几分钟后就走出机场了。
他们出发之前早已做好了安排,一走出去就有一辆豪华的劳斯莱斯幻影在机场门口迎接他们了。
阿哈默德一坐进去就呵呵大笑,“你们看见了吗?这一切就是万恶的金钱的魔力!有了钱,我可以为所欲为!我可以获得应有的尊重,哈哈哈!”
他那三个保镖对他的性格早已瞭如指掌,晓得他就是喜欢炫耀自己的财富,所以全都公式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劳斯莱斯司机不待吩咐就开车了,巴厘岛马路虽然是比较破,但坐在这么一辆体积巨大的豪车里面,四人丝毫感觉不到一丝一毫颠簸。
阿哈默德又再炫富了,“你们知道吗?这种车在我车库里面起码有十多辆!
每次他们在推出新型号之前一定会先联繫我,问问要不要为我预留一辆!呵呵呵!”
三个保镖主要是负责他在中东国家以外的安全,所以对他老家的情况所知不多,但每天就必须不停的听他炫耀家势,直到心裡有点厌烦了。
龙志杰虽然含笑点头但心裡却在腹诽了,“你这个自大狂,若不是为了钱,谁有空听你唧唧歪歪呢?有朝一日真的把我惹火了,钱我也不要了!钱,哼,有了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唉,如果是真的就好了……”
正如阿哈默德所说,龙志杰这个曾经横行香港黑道的勐人真的有点鬱鬱寡欢。
他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女孩子的倩影。
她的金髮,她的甜笑,她粉嫩的乳头,一直都在他心中挥之不去。
也许就是缘分吧,当时阿哈默德回去中东了,就放他们三个人一个星期假,而龙志杰就回去了香港。
龙志杰那次回去并没有找之前的兄弟,只是去探望年迈的母亲。
由于他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就把母亲安顿在一家豪华养老院里面。
他看见母亲在院里过的挺开心的,也放下了心头大石。
他一次性的为母亲付了十年的住宿费用后就离开了,走到了自己从小长大的钵兰街回忆一下自己的童年。
童年?他苦涩的一笑。
别人的童年是上学游玩,而他的童年却是杀杀杀。
他记得很清楚,他父亲是个瘾君子,不仅仅没有拿钱回家,还把他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抢走。
没有钱就只得捱饿。
在没有其他出路之下,他只好拿起西瓜刀,在江湖上杀出一条血路。
就在这些往事在他脑海中徘徊时,一个女孩的尖叫声把他带回钵兰街。
他转头一看,赫然发现两个小混混正把一个金髮碧眼的女孩拉到一条小巷子里面。
那两人一脸色咪咪的模样,明显想要劫财劫色。
晚上的钵兰街虽然游人如织,但却各扫门前雪,没有人敢惹麻烦。
他眉头一皱,看不过去了。
他是个黑道中人,但他从不欺凌弱小。
他奶奶的,要打就打比你强的!欺负一个弱女子算是什么好汉?他跑进小巷后果然看见那两人小混混对女孩毛手毛脚,其中一人还准备撕破她衣服。
他一言不发就跑过去,一拳一个,把那两人打倒在地。
“你……你有种就不要走开!我们老大一拳就把你毙了!”
那两人有眼不识泰山,竟然向他下战书。
他冷冷一笑,也不理睬那两个小混混,只是回头看了那女孩一眼。
就这么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女孩是如此的娇美,如此的可爱。
刚刚脱险后的她,正以一种崇拜的眼色看着他。
在那一刻,他的心融化了,变成了一丝丝柔情蜜意。
他向她伸出手,她什么也没有说就把玉手交给他。
他们两人默默无语的凝视着对方良久后突然一起笑了起来。
他真的不记得自己上一次笑是几时了,但那一刻的他却笑得如此欢悦,连街边的流浪狗都感受到他的快乐,而向他吠叫了几声。
他们牵着手从钵兰街头走到钵兰街尾,虽然没有说半句话,但两人都感到甜滋滋的,彷彿是走在云层上一样。
就在龙志杰鼓起勇气,向女孩自我介绍时,煞风景的人来了。
那两个小混混不仅仅把他们老大带来,随同的还有足足二十多人,而且每个人都拎着西瓜刀。
街上路人一看见有黑帮仇杀就赶紧让路,免得殃及池鱼,至于有没有人报警就不得而知了。
龙志杰眉头又一皱了。
若只是他孤身一人,他绝不怕那二十多个人。
可是现在身边多了一个女孩,一旦打起来恐怕自己兼顾不来,难以保护心爱的人儿。
他当机立断,做了一件他行走江湖至今,从没做过的一件事,就是转身牵着那女孩飞快的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