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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章节不用点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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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飞雪漫天,最是杀人越货好光景。

城郊一处破庙,往日无人光顾,今夜却显得热闹异常。

他此刻就站在这破庙里。

他已经整整三日没有进食了。

他觉得冷,十指指节皲裂肿胀,冻得发紫,四肢几乎没了知觉,牙关不受控制地打着抖。可饥饿感却像烈火肆意蔓延,烧灼着他的肺腑。

他同坠冰窟火海,生死只隔薄薄一线。

而比寒冷、饥饿更摧人理智的,是身后人抵在他脖颈上的刀刃。

背对着对方,他并不能看到那人的面容,只感觉按着他肩膀的手很冷,很稳,力气极大。

他脚下还躺着一具余温尚存的尸体,伤口处的血液泼洒在石砖上,因为天寒之故迅速降温,凝成暗红色,四周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他闻着这味几欲作呕,但腹内空空,连口黄水都吐不出来。尽管如此,他的目光却不肯从地上那串佛珠上移开。

尸体是个瘦矍老人,一身旧袈裟,饶是死状可怖,仍可依稀看出有几分慈眉善目,倒是比供桌上那座面目斑驳的泥像更像个佛祖。

身后人收了刀,顺着他的目光捡起那串佛珠,拿在手里随意掂了掂,冷笑了一声。

这笑真的太冷太冷,冷过天上月,冷过地上雪,冷过对方手上刀光。

而他也终于看清了这人的模样。

是个个头不算太高的年轻男人,瘦骨嶙峋的,一身黑衣,眉眼细长,眼睛极亮,一副冷血冷情的刻薄样。

这个男人仿佛就是冬夜的化身,只看他一眼,就觉得寒意从头顶脚尖直漫入骨髓。

手上刀是好刀,刀身狭直,刀刃雪白,泛着泠泠的光。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是个小行者?*”(剃度为沙弥前称童子、行者,跟随师长修行)

男人讲话也不同常人,语调没什么起伏,也不夹杂任何感情,一句疑问被他说得很是怪异,反叫人无法作答。

他战战兢兢点了点头。

男人不再看他,反手劈了那香案,拢做个木头堆,收刀入鞘,又从怀里掏了个火折子,点燃了木头堆。

火起的小而慢,这男人下手散漫,木头劈得太大,也不见他拨弄木头,故火要烧起来得花些功夫。

这活阎罗取了旁边两个蒲团,丢给他一个,“过来坐吧,我不杀你。”

他虽害怕,可更不敢违了这活阎罗的话,只得避开地上血迹,捡了个对角位置小心坐下。

除却木柴的“噼啪”声,一时死寂。

火总算是烧得旺了,驱散了他周身的寒意,手脚却钻心的痒起来,他不敢动作,只不住地往衣袍上蹭。

男人抬眼瞧见,“且等着。”

说罢径自去了庙外头。不消片刻,捧回来一团雪。

许是怕雪融了,男人站的离火远了些,冲他招手,“你坐过来。”

他的心狂跳起来,只肯磨磨蹭蹭挪过去几寸。

男人看的好笑,却不气恼,一把抓起他的手,用雪揉搓起来,直搓得有了些血色,才放开。

“你冻得太久,不可直接烤火,否则手脚便要废了,那老秃驴都不教你吗?”

他并不敢答,只愣愣地看着对方手上的动作,偷摸着拿余光瞄男人。

一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个过惯了刀口舔血日子的家伙,一个地狱里爬出来的活阎罗,他不相信自己如此轻易就可以从对方手里获得大赦。

男人忙活完了,就径自坐了回去,见他站在原地半晌没个动作,纡尊降贵地发话:“过来坐。”

他只好照做,壮着胆子伸手去烤火。

火焰的暖意烘烤着他仅剩不多的警惕,他不冷了,但很饿,且昏昏欲睡,此刻他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天大的睡意粘稠厚重,裹住他的思绪,他甚至开始觉得在睡梦中就此死去也不错。

“喂,小子,我现在不杀你,但我要你为我讲段佛法,若是讲的不好,天亮时我一样会杀你。”

他瞬间清醒,冷汗爬满脊背。

于他而言,人生至此十数年,没有一天不是狼狈,光是要活下来就已经疲惫不堪,实在无力去做荒谬的梦,哪怕是真有神明出现在他面前,他也想不出比吃饱穿暖更多的祈求。故而纵使哪天曝尸街头,他也没有什么怨恨不甘。诚然他不觉得自己畏死,但当死亡的利刃紧贴他的喉管时,他也无法克制地两股战战。

人总是这样,再怎么狼狈,终归还是没有去死的勇气,宁可活得像只被扒了皮丢进馊水里的狗。

于是他绞尽脑汁地回想,勉强拼凑出段“传奇”。

他讲孔雀好吃人,连如来都吞入肚中,如来本欲伤其性命,被诸佛劝阻,于是剖开其背,登上灵山,又因在孔雀肚子里走过一遭,封孔雀为“佛母”。

他讲得枯燥,那人倒是听得仔细。末了,那人问他:

“孔雀从前吃了那么多人,为何诸佛还不肯杀它,又为何如来肯封它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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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你佛家讲众生平等,那被吃了的人便不算众生吗?”

他答不上来,心已然凉了半截:他要杀我了。

可惜他在将死的恐惧里煎熬了一夜,直至外头天光大亮,也不见那人拔刀。

天亮时雪停,那人起身:“我不杀你,你跟我走吧。”

男人是个杀手,手上人命不知几条,没有姓名。

干这种买卖的,都是这样,天干地支轮一转,就算称谓,谈不上正经起个名,否则有朝一日失了手,反成拖累。

男人是同批杀手中杀人最多的,武功最好的,自然也顺理成章得了“甲”这一号。

按理讲,他是跟着甲的,取名自然也应该照着样儿来,可偏偏甲给起了个完完整整的名字:冉雪。

不论读音还是字形,这都不是个好名字,读音犯了忌讳,字形又便宜了个邋遢小子。他心里百般不愿意,也能猜到甲只是图方便,应他们相遇之景罢了,但男人刀刃一样的眼神甩过来,也就只能认了。

冉雪开始帮着甲做些杂活,比如买个伤药,打听个消息之类的。他收拾干净了倒也算得上讨喜,甲也乐得将与人打交道这样的烦心事交给他,不出几日,两人已经配合得十分默契了。

甲出门杀人总是趁夜,且从不让冉雪跟随。他们在一处陋巷里置办了个宅子,平日吃住都在此。冉雪曾壮着胆子问甲,住所固定,不怕仇家找上来吗?甲冷笑一声,道:

“我杀人十年,从未失手。仇家只有地下亡魂。”

甲要出门杀人,总是穿一件夜行衣,黑色布料沾了血也看不出来。他回来时,常常连刀刃都是干干净净的,如果不是一身血腥味,与平时出门几乎只差一身衣服。借此,冉雪也算对甲的武功之高有了概念。

甲杀人并不固定,有时三月不去一回,有时一日便要去一回,且一连三日。甲也从来不跟他讲自己杀了谁,他只能通过坊间的流言推断一二,有时是富商高官一类名流人物,消息便传得飞快,有时却数日过去也无人议论,他便猜测这次是个不足为道的小人物。

说来也奇怪,甲一个杀手,教他读书,教他生活,却唯独不教他杀人,武功更是不肯教,就连家里的鸡鸭鱼肉,也是甲亲手处理,或者交给肉贩下手。

他防着我。一日,甲照旧出门杀人,冉雪百无聊赖,躺在床榻上胡思乱想。他怕我学了杀人功夫,第一个朝他下手。

冉雪自觉这理由无懈可击,以为自己看透了这神秘杀手的心思,又意外对自己的能耐有了新的评估,于是颇有些得意,就是睡着了,嘴角也挂着笑。甲回来看见他这幅傻样,只白他一眼,也不理会。

每回杀人,甲都要连夜将夜行衣洗净。浸透衣料的血污在水中晕开,染就一团绯色云墨,刺鼻的腥味随之而来,甲却毫不在意,只又往水中多丢了些皂角。

豆大的烛火映着他的身影,看来看去也不过是个会流血会流泪的普通人。

搬来一个月,冉雪同甲的关系还未来得及改善,同街坊邻居的关系倒是突增猛进。这些街坊都是普通百姓,平生造过最大的杀孽也就是杀鸡宰鱼,至多还爱在闲时嚼个舌根。甲来这里还没接第二桩任务,几个妇人已经“冉家大哥”、“冉家二哥”地喊了。甲不止一次看到她们站在自家篱笆外头,一边嗑瓜子唠家常,一边打趣在院子里劈柴的冉雪。

这群妇人,呱噪甚于她们自家养的老母鸡,连冉雪都对她们的热情招架不住。第一次被拉着追问姓名、籍贯、婚娶等问题的冉雪,只觉得这群女人恐怖不亚于衙门内刑讯逼供,半晌才窘迫脱身,不免忿忿地期盼下次是甲那张死人脸对上她们。

冉雪没想到,甲对付她们,竟是意外的得心应手。男人话不多,也极少笑,然而他听她们说话时总是一副极认真极诚挚的模样,眉毛是细长平直,眼睛是细长平直,连唇线也抿成一条线,半点瞧不出雪夜庙中那副阎罗嘴脸。甲长得不差,尤其是这个时候,更显得温和,只有冉雪一直记得他手上的血,疑神疑鬼地幻想出几分尖刻凉薄。因此甲便极讨妇人欢心,往往只要甲在,她们就决计不肯与冉雪多浪费一句口舌。

不过尽管应付得来,甲仍旧是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刻意避着他们出门,一来二去,倒是冉雪成了参与他们唠嗑的常客。

甲同几个妇人相处和谐,这对冉雪来说,实在是非常荒谬的情景。他猜想甲杀人如麻,男女老少都不放过,这种人必然是光天化日下也带着死气的异类,必然是游走于人世之外的怪胎,必然是披人皮啜饮人血啃噬人肉的恶鬼,怎么会,怎么会……冉雪又疑心他只是装出一副好相与的样子,凡是言谈间惹他不快的,都会在当天夜里被做掉,尸身悬挂在主梁上以儆效尤!为着证实自己的猜想,冉雪格外勤快地在院中干活,时不时将目光往甲身上瞟,他幻想自己的眼神锐利如刀,破开对方每一层伪装。

然而柴都劈够了十日的份量,冉雪也未看出什么异状,街坊里没传出可怖的杀人案,每日来找甲的妇人也不曾减少。冉雪只好妥协:甲确实算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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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懵懂,未察觉自己撞破了冷面杀手的另一面,也未想过,这世上,鬼,原来都是人变的。

人若狼狈,便终成就鬼模样;鬼若狼狈,便是端着一副鬼模样还要怀揣人心肠。

日子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去。

冉雪读的书、识的字越多,越摸不清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看话本上写、听说书人口中讲,那杀人买卖,最是暴利,往往一颗人头值千金,然而这是求的阎王眼皮下的钱财,一招不慎,就是“两袖金银留不住,只身已过奈何桥”,可甲实在不像个坐拥万贯家财的样子,三天两头还要为了一把青菜的几个铜板与人讨价还价。

奇哉怪哉,其他杀手会同菜贩讲价吗?

冉雪摇摇头,暂且按下这一条。

他又听人讲,也有王公贵族豢养死侍,忠心耿耿为其鹰犬,供其驱使,每每到权利倾轧、党派斗争之时,就是他们最活跃之时,政敌、对手,一夜之间,满门屠净。

可甲一向独来独往,出门杀人也不超过三日,哪有将狗放养在外的主子?

最后一点,最是无根无据,传言讲,杀手领了孤儿回去抚养,就是要替一身绝学找传人,且培育过程极其苛刻,简直惨无人道,吃的饭里要放毒,每日天不亮就要起来练武,不到十岁就要敢独自杀人……诸如此类,越说越是往怪力乱神沾边。

冉雪回忆了一下自己几年来吃的饭,都是和普通人家一样的稻米馒头,菜色也极平凡,甲更是不曾让他碰刀,别提武学了。

他同那些街坊一样,杀生仅限于鸡鸭鱼肉。

难不成当年雪夜,还能是他的一个梦不成?

可笑!头几日,他夜夜梦见那老和尚惨死的模样,那沾了血的佛珠离他仅仅一臂距离,仿佛一串无法合上的眼珠,至死也要映下凶手面孔。

每当冉雪试图与那晚的恐怖记忆和解,甲的行迹就会及时地提醒他:他仍然是个杀手,是个满身人命债的活阎罗。

数年来,他始终无法言明,甲对于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甲给了他普通人的生活,却始终在他身上系着一根斩不断的丝线,线那头便是鲜血淋漓的真相。

其实,他的命运仍然不曾改变,他依旧狼狈地跨在两界正中,数年前那个雪夜是生与死的分界,数年后的今日是光与暗的分界。

冉雪依旧怕甲,但他越发离不开甲。他记得甲坐在小板凳上择菜,也记得甲一身黑衣夜半出门,他记得甲教他认字读书,也记得甲擦拭刀刃……甚至于,这个名字,这个身份,如今的一切一切,无不是甲所赐予的。

且他终于连老和尚的样貌都记不分明了。

他逐渐长大,模样逐渐张开,算得上俊朗,却也越来越不像甲。

街坊邻居终于起了疑心,他从不叫甲“大哥”,这家里也从来没有除他们俩以外的人,他们既不是病秧子,也不曾穷得揭不开锅,若说没有些污糟的勾当,哪里说得过去。

于是他们便再不肯同冉雪与甲来往,见着他们总是避得远远的,用自以为微弱的声音骂两人是“兔儿爷”。

甲对常人一向是“能避则避,能不睬则不睬”的态度,好像纷扰红尘都是残花败叶,不值一看,但冉雪终究是寻常人,是红尘中人,是会为人所扰的人。

他受不了这样如同过街老鼠一样的狼狈,他开始策划一场逃亡。

他知道家里的钱袋放在哪,甲对他并不防备,从来都是把钱袋大剌剌地挂在明处,他曾经疑心是甲故意试探,久而久之,反倒习惯了。

五日后,他趁着甲出门杀人,拿了钱袋,头也不回地逃了。

他走得很急,唯恐被甲追上,加之夜间漆黑难以视物,蒙头一顿乱走,竟然一路走到了城西胡同。

这胡同却不是真胡同,而是一整条的温柔乡销金窟,大小妓院、馆子,簇拥着,林立着,纵使是夜半,仍然灯火通明,笙歌艳舞之声不绝。

他哪里见过这种热闹场面,呆愣愣地站在原地,立马便有三五个老鸨来招呼他,提着尖细的嗓子热切地同他介绍自家姐儿何等何等的花容月貌。

他浑浑噩噩地被人拉进了门,六七个姑娘来搀他,莺鸟一样叽叽喳喳,高矮胖瘦各不一样,只一样的鲜活明丽,他不过多看了其中一个粉衣裳的姑娘一眼,老鸨立刻心领神会,“红雨,来伺候这位公子!”粉衣姑娘娇俏地笑着应声,引着他走进一间小室。

这烟花之地的姐儿,最是会说话,温柔可人,无处不贴心,三两句就哄得他一个雏儿心花怒放,不多时便灌了半肚子黄汤。他渐渐觉得燥热,要红雨去把窗户开了吹吹风,红雨笑得花枝乱颤,非但不起身,反而又靠近几分,柔软的身躯贴上他的胸膛,

“公子,春宵一刻值千金呐……”

说罢凑上去想要吻他,一双美目水波潋滟。

刹那间,甲细长的眉眼电光火石一样闪过他的脑海。

他猛地推开红雨,踉踉跄跄地起身,打翻了案几,酒水洒得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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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身也顾不上,着了魔一样往外跑,后头传来红雨惊慌的尖叫与老鸨的焦急的呼喊。

“公子!你要去哪!”“快!快拦住他!”“哎呀要撞着东西了!”

他将这些嘈杂的声音统统抛在身后,不顾一切地在夜色里狂奔。

他勉强循着记忆回到居住的陋巷,一路上还险些撞上打更人。打更人见他好像见了鬼,他也无心解释,只发狂一样地跑。

甲站在宅子门口,好像早就预见了一切,冷冷地看着他。

他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等到了甲面前,他才意识到,自己披头散发,浑身都是水淋淋的,混杂着酒水脂粉的味道,鞋子跑掉了一只,钱袋也在慌乱中遗失在了妓院,他简直像一条刚从水里爬出来的鬼,说不出话,只一个劲儿地喘着粗气。唯独他的腹下,火烧一样的烫。

他急切地想去拉甲的手,可刚伸了一半又瑟缩着收回,他嗓音沙哑地喊甲,好像对方的名字带给他莫大的痛苦,又带给他莫大的欢愉。

就在这极狼狈的当下,甲忽然笑了。他很少笑,更从不曾这样笑过,冷厉的模样全融化在笑中。他愈笑愈厉害,甚至逐渐显出狂态!他忽的收了笑,凑过来狠狠地吻他。

两人的嘴唇、牙齿、鼻梁全撞在一起,疼得冉雪一瞬间便落了泪,但没有人在乎,他们忘情地吻着,像垂死的野兽,全然忘了所在。

门几乎是被撞开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倒在床上,冉雪压着甲,急不可耐地低头去亲他,亲他的额头、面颊、脖颈。甲只是笑着,也不言语,他的笑无疑激励着冉雪,他三两下扒开甲的衣服。

两道赤条条的人影纠缠在一起,夹杂着几声难耐的呻吟喘息,两人仿佛丧失理智了一般,索取彼此,彼此索取,渴求彼此,彼此渴求。

大门半开着,掩不住一室狼藉,可又有谁会在意!

甲仰躺在床上,冉雪的手还按在他的胸腹间,他颤抖着去够床边暗格,摸索出一个物什,套在冉雪的手腕上。

分不清是汗是泪是血,一切都是潮湿粘腻,一切都蒸腾出欲望!

甲在堪堪高潮之际,伸手去揽冉雪,指甲在对方结实的脊背上留下一道道痕迹,他在他耳边,又是喘息又是呼唤,还要发出几声破碎的笑。

冉雪听不得甲这样笑,好像被刀子生生剜去皮肉,于是偏过头吻他,那支离的笑声就被封缄在唇齿间,化作梗在喉头欲说还休的剖白。

一整晚的抵死缠绵终止在鸡鸣那一刻。

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甲枕着冉雪的手臂,难得显得有些乖巧,杀手的呼吸一向极轻,哪怕是在经历了那样的荒唐事之后,依然轻微的难以捕捉。

冉雪另一手揽着甲的腰,昏昏沉沉,几欲入睡,甲却突然拉开他的手,坐了起来。

阳光穿过窗棂,洒在他赤裸的身体上,为他镀上一座金身,他的蝴蝶骨与脊骨投下深浅大小不一的影子。

他伶仃得让人心惊,好似遭受着莫大的苦难,连那条脊骨里淌着的骨髓都苦涩甚于黄连。?

冉雪的困倦褪得干干净净,他猛地回想起那个雪夜,又回想起昨夜门口的孤单人影,两处记忆交错混杂,彼此融合,难以分辨。?

“你晓得我是如何成了如今这幅样子的吗?”?

甲的声音粗粝沙哑,像浸了血的黄沙,也不等冉雪回话,自顾自地讲了下去。?

“我爹从前是个寻常人,和周围那些街坊没什么不同,做些简单的糊口营生,没什么大善大恶。”?

“可有一日,他突然着了魔一样,回来了一直神神叨叨地念着什么,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我娘急得直抹眼泪,他也不理会。”?

“第二日清晨,他和我娘说,他要出家。我娘和他吵,和他哭,他还是无动于衷,只埋头收拾东西,要去城里寺庙,他们都当我还睡着,其实我一直躲在门外,我什么都听见了,也什么都知道了。”?

“原来是我那好爹那天在外头听了什么假和尚讲经,听得大彻大悟,便要抛了俗世去求佛门清净。”?

讲到这儿,甲低低地笑了一声,听不出太多的爱恨或是别的什么,只有十足的凉薄。?

“出家又哪有那么容易,朝廷对和尚管得严,我爹卖空了家里的东西,还欠了一屁股债,才好不容易把自己塞进了庙里,那佛家虽然讲不受身外之物,却又哪里真正放得下阿堵物*呢?(*:钱财的别称)他一别红尘万事皆空,债全落到了我娘身上。”?

“那日,我亲眼看着我娘被讨债的扒了衣服,赤条条地扯着头发拖过了三条街,最后被卖进了妓院。”?

“我娘命比纸薄,不过三年就被恩客按在地上活活打死,死的时候连件遮羞的衣裳也没有,破草席卷了就扔在倒污秽的胡同里,任野狗啃食尸身。而我那时不过十四,无依无靠,被老鸨卖去了隔壁的馆子做娈童。”?

“只不过,我不像我娘,我的第一个恩客,我撕掉了他一只耳朵。那男人捂着伤处,叫唤得像一只被宰杀的猪,他疯了一样地打我、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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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着我的头发扇我,而我不怕他,没哭没喊,还啐了他一口血沫,他便掐着我的脖子将我从三楼扔了下去。”?

“可惜,我全身骨头断了大半,却没死成,我被人捡了回去,那人出自摘月楼——也就是我现在所在的杀手组织,他在找苗子培养成新一批的杀手,我被选中了。我在那里待了八年,学会了杀人。”?

“我这一条烂命,实在是烧而不绝,在摘月楼的日子能把人折磨得像鬼,可我挺过来了,靠着恨,整整八年,我没有一时一刻不在恨,恨我爹,恨虚妄的神佛,恨每一个找上我娘的恩客,恨每一个人!恨不得啖肉饮血,连骨头也吞吃下肚!”?

“八年后我第一次杀人,我烧了我娘待过的妓院,那把火将天都映得通红,所有人都被烧成灰烬,同那楼一起。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哭喊求救,可我娘当年哭的时候,不也无人理会么?”?

冉雪看着甲,对方的目光并没有落在任何一处地方,他神色如常,瞧不出半分狂态。?

“我一直在找我那好爹,却没想到……”甲又笑了一声。?

冉雪想起那个早被自己忘记了面容的老和尚,和一地泼洒的鲜血。?

“你是他的好徒弟,于是我想,我要叫你一辈子也做不了和尚。”甲凑近他,一手轻轻按上他的心口,极温和极深情的模样,去吻他的唇角。?

发丝垂落,将甲那双细长的眼睛掩得影影绰绰,生出些勾魂夺魄之意。?

冉雪此时才注意到,原来那时候,甲套在他腕上的,竟然是那串佛珠,那串自己记挂了好些年,又遗忘了好些年的佛珠。?

?昨夜折腾得太狠,甲一整日都没什么精神,饭菜吃了没两口,只勉强喝了几口汤水,盯着窗外那一成不变的无聊风景发呆。?

冉雪经这么多年来教养收留之恩,又有了昨夜云雨之事,加之晓得了甲的身世,生出了点同甲天长地久过下去的念头,故而颇有些殷勤地端茶倒水,还腆着脸要给甲敲背揉腰。?

照平常来看,甲是万万不会搭理他的,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同冉雪坦白了一切的缘故,甲对他的态度有所好转,甚至还罕见地“施舍”了些笑意,像是成了亲人的孤狼,虽然本性难移而不会像可爱的狗崽一样翻出柔软的肚皮,但却肯俯下身任其抚摸脊背。?

他于是更加得意忘形,妄想同孤狼成就“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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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子时降至,甲突然转了态度,又变回那个薄情寡义的阎罗模样,他束了头发,换上夜行衣,提着刀:甲又要出门杀人。?

但这次,他放柔了声音,对冉雪说:“此战对手难缠,我也许会负伤,到时候你来搭一把手。”想了想,又补充道,“你躲在暗处,不要出声,他不会发现你。”?

冉雪连忙点头,这是甲第一次出门杀人带上他,除了初见,他从未见过甲杀人模样,虽然怕,但听闻甲需要他,平白生出一腔孤勇。?

甲不知为何又深深看了他一眼,嗫嚅道,“最后一个……”不等他听清追问,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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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行至一处酒楼下,甲叮嘱冉雪藏好,便施展轻功,一跃踏上屋檐,几个起落就到了顶楼窗前。冉雪看得心惊肉跳又目眩神迷,甲的身型轻巧得像无根的飘蓬,又像无主的影子,几乎没发出半点声响。?

然而黑暗的屋内却突然响起一个从容的声音:“哪里的朋友,深夜来访,于礼不合啊!”?

随即两支飞镖破窗而出,直袭甲的双目!?

甲却似乎早有预料,出手如电,抬刀格住飞镖,只听两声轻响,飞镖相继落在瓦上,冉雪定睛看去,甲手中刀甚至还未出鞘。?

“出来打吧,不必浪费时间试探我。”甲一个后跃,立在翘起的檐角上,脚下所踩不过方寸,他却如履平地。?

窗户猛地大开,从中飞掠出一道人影,稳稳落在甲对面的檐角上。?

是一个高挑的男人,手持一把精铁锻的扇子,衣衫整齐,连发髻也梳得一丝不苟,一双含情目,两道柳叶眉,神情似笑非笑。?

这人同样有一副细长的眉眼,与甲的却大相径庭,甲是薄情寡义活阎罗,他是风流倜傥多情郎。?

冉雪不晓江湖事,所以认不出来,此人正是赫赫有名的“桃花镖”。?

桃花镖善使暗器,手上一把九转机关扇,传言可发出九样不同的暗器,而他最爱使一种飞镖,此镖通体银白,只在镖尖有一点红,色如桃花,故名“桃花镖”,然而他这“桃花镖”之名除了与他的兵器有关,还有另一层香艳旖旎的意思——桃花镖此人风流成性,红颜知己遍天下,身上的情债更是数不胜数。不过这桃花一多,便避不开有那么几个真心错付流水的进而生出恨意的怨偶,要他性命。奈何这桃花镖武功极好,数年来无一人能得手,他便依旧过着倚翠偎红的潇洒日子。?

桃花镖男女不拒,见甲有几分颜色便开口调笑他:“如此佳人,又何必心急呢?”?

甲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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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刀出鞘,刀尖直指桃花镖心口。?

桃花镖见状,明白甲不是好相与的角色,也收了笑,腕子一抖,展开手里的九转机关扇。?

甲足下一踏,整个人飞掠出去,手中刀直取桃花镖命门!俨然是想逼得桃花镖无法施展一身暗器绝学。?

然而桃花镖也早有准备,闪身躲开甲这一击,手中动作不停,三根银针从机关扇中发出,袭向甲膻中、鸠尾、鹰窗三处大穴。甲顺攻势转刀挡住银针,脚下又是一蹬,横刀直逼桃花镖。?

桃花镖避无可避,合扇硬接下这一击,顿时火花四溅,甲借力反向滑开机关扇,另一手化掌拍向桃花镖暴露出来的心口。桃花镖勉力与之对掌,然而仓促间气力不足,断然挡不下甲。?

变数陡生!桃花镖腕下毒蛇般伸出一柄软剑,甲掌势太急,已无法收回,手掌生生被软剑刺穿!?

桃花镖目露得意之色,正要收剑与甲拉开距离,甲却反用受伤的手握住了剑刃,往后猛地一扯,桃花镖没料到甲竟如此疯狂,对伤痛仿佛无知无觉,被甲抬膝正中腹部,踉跄退开。?

甲手上一个血淋淋的窟窿,他也不管,继续持刀要攻!?

桃花镖机关扇连番挥动,各式暗器都冲着甲伤处而去,甲速度不减,竟用那一臂将暗器全数挡下!?

桃花镖大骇,被甲砍中,胸腹登时多了道巨大的刀口,隐隐看得见白色的锁骨。?

“你疯了!?不想要这条手了吗!?”桃花镖捂着伤口,退到旁边一棵无花无叶的老树上,对着甲破口大骂。?

甲停下动作,微微喘息几下,桃花镖的暗器淬了毒,他已经无法控制那条伤臂了,它像只破口袋一般,瘫软地垂在身侧。?

他与桃花镖都受了重伤,他无以得知那毒多久会蔓延至全身,但桃花镖的伤口也止不住血,现下的每一刻对峙都是赌命。?

但他不是会把胜利压在命数上的人。?

所以他动了。像一支离弦的利箭,像一只扑食的雄鹰,像一道甩脱不开的影子,袭向桃花镖!?

桃花镖被逼上绝路,暗器如雨般倾泻而下,机关扇中机关运转的咔咔声不绝于耳!?

他将一柄刀舞的密不透风,击开了大半暗器,但还是有几支破空而来,划破了他的脸颊、肩膀和手臂。?

然而,桃花镖大势已去又不善近身战,终难以力挽狂澜,被他枭首,斩于月下。?

?

冉雪躲在那里,几乎忘记了呼吸,他看着取胜的甲站在枝头,收刀入鞘挂在腰间,一手提着桃花镖的头颅,一手怪异的垂着,瘦削的肩骨支棱起稍显宽大的衣袍。他的衣袍在夜风中猎猎作响,束起的头发散了些许,柳条一样舒展,仿佛他周身除了长发与衣物,再也没有一丝柔软的东西。?

像一只嶙峋垂死的鹰,像一道月光化不开的影,像一块雕琢得尖锐锋利能割开流水的瑛。?

像他腰间那把泛着泠泠寒光的刀。?

他的血顺着老树的枝桠流淌滴落,散发出浓重的腥味,一如他们初见!?

冉雪痴痴地向他走去。?

不知从何处飘来了片片雪花,落在眉间发梢,竟凝而不化!?

细细看去,才道原不是雪,而是梨花!?

甲垂首,看着步步走来的冉雪,眼底情绪几番翻涌明灭,最终——?

他猛地丢了头颅,极癫狂地大笑起来,随即一拔刀,狠狠割断了自己的喉管!?

鲜血喷涌而出,热剌剌淋了冉雪一头一身,甲的尸体随之从梢头坠下,激起一片尘埃。?

冉雪惨叫着,头一遭尝到了撕心裂肺之痛,甲的血淌进了眼睛里,于是看什么都是赤红!?

这天是赤红!这地是赤红!桃花镖的头颅是赤红!甲的尸体也是赤红!?

好像一切都被无名火吞噬!?

这火烧得太大太大,烧得冉雪目眦欲裂,痛不欲生!?

冉雪蹒跚着,颤抖着去搂甲的尸体——他疯癫的,他潦倒的,他凄惨的,他自刎在他面前的爱人。?

?

又一个人轻巧地落在冉雪面前,身法同甲如出一辙。?

冉雪看清了他的脸,却无法记住他的长相。他听甲说过,杀手行事有佩戴人皮面具者,戴上后便完全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

“他是我手下最好的杀手,可惜是个疯的。”?

“我一直知道他想死,只是没料到他会选择这样的死法。”?

?

冉雪从突然出现的男人口中,得知了更多关于甲的故事。?

甲替摘月楼杀人,他是楼里最好的杀手,出手狠绝、利落,不留一丝生路。他从不曾失败过。?

杀人的确是最暴利的买卖,而甲又是最好的一个,他这些年应得的金银,多得能供他吃喝不愁的富贵安康过完后半辈子,可惜他天生是个吃惯了苦的命,消受不起好日子,他回回都只留了仅供简单生活的钱,剩下一半买了他那些仇人的消息:他娘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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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的,卖他娘进妓院的讨债的,他爹的……另一半全散给了城里其他穷苦的孤儿寡母。?

他没能收殓他娘的尸骨,只得给他娘立了座衣冠冢,就在城南郊外一棵梨花树下。?

他从前不叫甲。?

他爹出家后他改跟他娘姓。?

他爹姓冉。?

他叫冉雪。?

男人走时带走了桃花镖的头颅,没带走甲,也没带走甲的刀。?

男人扔给仍旧痴癫的他一张银票,“这是桃花镖的赏金,是他最后想留给你的东西。”

?

他把甲葬在了那座衣冠冢旁边。?

等过了甲的头七,他便卖了他与甲住的宅子,卖了宅子里所有的东西,只留了几件衣服和那一串佛珠,一起收做个包袱,连同甲的刀,背着只身去了城南的寺庙。?

他将所有的钱财奉上,在庙外跪了三天。?

最后庙里的住持看他可怜,收他做了和尚。?

住持要给他赐法号,问他为何要出家。?

他答曰:“无父无母,无子无女,内子病逝,诚觉孤苦无依,只求佛祖慈悲,渡我出无边苦海。”?

于是主持赐他法号“归道”。?

?

归道在城南寺庙待了五十年,这五十年里,不曾去过比城南城郊更远的地方。?

住持圆寂之日,传位给了归道。?

人人都说城南寺庙里的归道住持最得佛缘,虽是半路出家,却独得前住持青睐,从一众自小出家的师兄里脱颖而出,成了新住持。?

人人都说归道住持断恶修善,超脱凡俗,已达五蕴皆空之境。?

归道住持却自言:我身在红尘,心在红尘,未得正果。?

归道住持手上有一串佛珠,从不离身。?

归道住持的禅房同其他和尚都不一样,那里摆着一柄刀,一柄好刀,刀身狭直,刀刃雪白,泛着泠泠的光。?

归道住持每年春日都要去城南城郊一棵梨花树下,树下两座坟冢,据说是归道住持故人之墓。?

归道住持圆寂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夜,床榻前摆着那柄刀,腕上戴着那串佛珠。?

不论盛世乱世,像他这样的乞儿总是有的。?

无非是个父母双亡或是别的什么的落魄身世,千篇一律,翻不出太多的花样。?

他生来就没见过父母,狼狈偷生到这么大,靠吃残羹剩饭过活。?

他从前住的城里闹了瘟疫,几乎死了一半的人,棺材一夜间成了紧俏货,白花花的纸钱铺满了地,日日夜夜都有人哭丧。?

后来哭丧的少了,要么病死了,要么逃难了,一座城几乎成了空城。?

他也逃走了,一路流浪到此地,守城的官兵听说他从闹瘟疫的地方来,跟见了鬼一样地赶他走。他在城门口徘徊了三日,饿了挖草根,渴了喝雨水,实在找不着空子混进城,一条命被折磨得只剩半条。?

他没了法子,遂生了歹念。?

他在这座破庙里蜷缩了一日,等一个可怜过路人,拿他的命,换自己的命。?

香案下有个缺口,不大,勉勉强强可供他这样瘦小的身形钻入其中。这破庙年久失修,佛像落得面目斑驳,供桌下连老鼠都吝于光顾,只有厚厚一层蛛网和灰尘。?

他手上紧攥着片碎陶片,他握得太紧太紧,像攥着连接人世的最后一根蛛丝,锋利的边缘割开了皮肤,他却浑然不觉。?

直到日暮时分,他的生路才姗姗来迟。?

这是一个老和尚,慈眉善目,瘦骨嶙峋,倒是比那尊破泥像更有个普度众生的模样。?

他眼光毒辣,一下瞧准了老和尚手上那串佛珠,他见识短浅,认不出是个什么料子,但颗颗圆润,好似沁着一汪水,想来就是只能取上一颗,也够他吃饱再找家客栈舒舒服服过一晚了。?

他咽了口唾沫,趁着老和尚背过身,蹑手蹑脚地从香案下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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