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只要他们家一直保住这个秘密,那么就绝对没有人敢动他们家,一旦动了他们家,导致弥补缺陷的秘密失传,到时全国粮食减产的罪过可没人能承担得起。
剖腹谢罪也没有用。
乔木看他们这么乐观,也懒得再去耳提面命的叮嘱他们了,反正她现在还活着,有她盯着,怎么着也不至于出事,所以,只是表示让他们每天抽时间去自己的皇庄学习几个时辰,等什么时候学会了,什么时候就把良种推广交给他们做。
面对乔木的要求。
他们自然也是连连点头,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等这件事说完,窦家三兄弟稍微安心些之后,窦婴出于同属儒家的同病相怜和疑惑,又继续问道:
“姑母,我还有件事不明白。
董仲舒提议的春秋决狱我觉得蛮好的,您为什么要不惜给出兵符也要否决这项提案,如今大汉律法有些地方的确颇为严苛,有些方面也的确很不人道,比如某男子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丢弃,被养父母收养,当男子成年有所成就之后,亲生父母又过来与养父母争夺,而此时,当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争斗的时候,做养子的因为帮养父母,不小心打到亲生父母还要受二十杖刑。
这么惩罚虽然合乎律法。
可是我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因为这不合道德伦常。
如果不按律法,就让大家公正的判断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男子无罪,同时大多数人应该还会认为养恩大于生恩,男子应当主要奉养其养父母,对于亲生父母,只要稍微尽点责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这是错的。
男子必须奉养亲生父母。
待养父母如何却无关紧要。
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决狱来判决,男子所行并无错误,所以他是无罪的。
他也无需如同奉养真正亲身父母一样奉养抛弃了他的亲生父母。
这难道不好吗?”
“你只看到了好的地方。
可你没有看到这么做的危险。
而且我也没有彻底否决春秋决狱,只是不能以春秋决狱作为判断案件的主要依据,最多只能充当大汉律法的辅佐依据,既然你跟我讲例子,那我也跟你讲个例子吧。
若是甲的父亲被乙所杀,此后甲为了报复仇杀了乙和乙的妻子。
这按律法判,是死罪。
可如果按照你所谓的春秋决狱来判,此乃大复仇,君子九世之仇亦可复仇,是为正义之大复仇。
杀父之仇,当报之。
无罪。
你觉得这公平吗?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后乙的儿子再次报复,杀了甲和甲的儿子,那这还是大复仇,按经义判,还是无罪。
如此世代仇怨,何时是休。
莫非要将某家人杀绝了才行?
而且,这还只是浅显的问题。
一旦案子只能由经义来判,而不以律法为根基,那么律法还有什么用,律法就成了一纸空文,而经义的意思是可以扭曲的,这将彻底将国家的制度从法制改为人治。
人治就有私心。
而且比法治更容易寻找漏洞。
若是法律严苛严谨,那么就算想寻找漏洞,那也极其困难,可如果改换成人治,只要想方设法给犯罪的人安上一个好心做坏事,那就能算是无罪了,要对付某个人也可以给他安上坏心做好事,或者坏心做坏事没有做成,人心好坏全凭判案的人一张嘴,可他说的就对吗?
我现在说你要造反。
不管你造没有造反,府里面有没有兵器,但我就觉得你已经在想造反了,所以你必须要死,大臣也都觉得我说的对,那你就该死吗?”
乔木呵笑了一声。
直戳春秋决狱的弱点。
春秋决狱看着的确是好的,好像十分符合大家的道德理念,可是他将道德与法律混合到一起,道德凌驾于法律的时候,就有问题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经义的解释权全部都在儒生手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春秋决狱正式启动,那律法的制定权也会转移到儒生手里。
到时候,鬼知道他们为了逢迎帝王会将经义给扭曲成什么样子?
后世的文字狱,莫须有,全部都是春秋决狱的遗留,上位者的主观意愿成为判断某个人有没有罪的重要依据,我觉得你有罪,我觉得你这两个字是在讽刺我,我觉得你这段话,这首诗有不好的影响,那你就是有罪,你就该砍头流放。
窦婴听了乔木的话,不由陷入了思考,沉默思考了许久,他也不得不承认,乔木的担心是对的。
春秋决狱的初心是好的。
可是人心思变,再好的东西被人扭曲之后,也会变成坏的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