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日,村外进来一个汉子,自称是他爹,说要带胡敦回去。村民淳朴,当真以为亲爹来寻儿子,便欢欢喜喜送他二人出村。
爹给他穿新衣服,让他吃饱饭,胡敦一颗小小的心里,对爹很感激。
这份感激之情,一直持续到他们回家。
原来爹不止他一个孩子。
家里有几十个兄弟姐妹。有的瘸了一条腿,有的瞎了一只眼,每天一大早出门,天黑回来。如果能给爹交上钱,就有饭吃,两手空空的,就要被打。
爹的孩子里,也有身体没残疾的。这些孩子大多是长相讨喜或者手脚灵活的,他们的活计最轻松,出门晚,回来早,还能吃最好的饭菜,穿最干净的衣服。
那时胡敦还没长开,又过的都是苦日子,模样黑黑瘦瘦,像个瘦猴子,并不讨人喜欢。他和另外两个孩子被分到手脚灵活的那堆孩子里,每天跟他们一块出门找活计。
活计说难不难,说轻松不轻松。
那几位哥哥带着他们到集市,到有很多漂亮女子的小巷,见着衣服华贵的,便去撞他们一下,然后在喝骂声中一溜烟跑掉。回来时,他们手上便多了一个个鼓囊囊的钱袋。
胡敦和另两个新来的孩子,跟着哥哥们学习如何分辨富人和贵人,学哪些能撞,哪些不能撞。起初,胡敦手慢,还没抓到钱袋,就被人发觉。好在他腿脚快,一被发现,就撒开腿跑,倒也没被人逮到。
几次失败后,他有些厌倦这种活计,总被人追着跑,实在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事。
另外两个孩子都比他笨拙,其中有一个才凑近人,手还没沾上,就被发现。十次里有七八次被抓,抓到后就毒打一顿。胡敦看着心慌,生怕有一日自己也被抓到,也被毒打,便不想继续这活计。
直到半月之后,那个最笨拙的孩子被爹叫去,胡敦远远的听到一阵惨叫。那声音凄厉无比,听得人毛骨悚然。第二日,他看见那个孩子左手手掌没了,在茅屋里养了两三日,便跟着那些残疾的兄弟们一起早出晚归。
自那之后,胡敦就爱上了他的活计。
他为人聪明,学什么都快,又肯努力,渐渐的,竟成了那帮孩子里活计最好的一个。每日吃的饱饱的,脸上有肉,身体也长开了不少,渐渐的,就有人夸他长得讨喜。
有时做完自己的活计,胡敦会跟着那些漂亮的孩子出去。他们出入的都是富贵人家,里面有许多或美或丑的男女,乐呵呵地拉着他们玩乐,赏下许多好吃好穿的,临走前还给不少银子。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有一天,几十个官兵闯进他们的家,把爹带走了,胡敦趁乱逃出去。
后来,胡敦常常想,如果他没有逃出去,会怎样?
那他就不会流浪几个月,不会在一个庄子遇到和他同龄的男孩,不会鬼迷心窍把男孩推进河里,不会被男孩的母亲当做自己的儿子养,不会设计害死杨姨娘,更不会到陵城,遇到那个不该遇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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