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模范已经不是原来的金模范,他的内芯变成了大魔王陆胤,陆胤的学习能力一点也不比慕岩差,而他也想早日掌控SK,所以十分用心接受新的领域。
他和慕岩不一样,慕岩的野心没有那么强,想法又多,若不是不想继承SK,也不会拖他下水,可他陆胤却是那种,只要给他机会,他就会把自己变成那种绝对的强者。
他已经适应了掌控别人的人生,决不允许自己被别人控制,所以,即使他内心极度渴望去拆散那两个双宿双飞的人,却也不得不沉下心来,将SK的一切都吸收殆尽。
毋庸置疑的是,不管是陆胤还是慕岩,都是优秀的上位者,不同的是,慕岩更乐于享受生活,愿意为生活舍弃很多名利场上的争名夺利,愿意为一个家庭选择最安逸的生活状态。
可是陆胤,好像一个天生的王者,要不称他为大魔王?
那简直就是杀伐果断,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掌控者,这样的人,基本上只要一有机会,就不会给别人翻身的机会,他喜欢那种凡事都被自己掌控在手的感觉,如果有人因而对他心生不满,他会让对方尝到‘后悔’俩字怎么写。
这种人绝对做不了明君,是,他或许是很优秀,但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凡事都要按照他的意思来这一点,注定要成为一个暴君。
SK经过他的接手,也许会更上一层楼,也许……会逐渐没落。
不管他的下场如何,都已经和李莎、金模延没有任何关系了。
因为从金泰亨打算让金模范接手SK那日起,他就会被单独分离出去,一个家族只能有一个掌舵者,这也是家族传承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金模延没有任何的意见,这也是他本身就希望的,不是吗?
继承仪式未进入之前,他们还是一家人,什么时候金泰亨正式退位了,他们也到了该分家的时候了。
因为家族全部的精力目前都放在了金模范身上,所以金模延这边只要给足了钱,也没人管他干什么,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安排自己的人生。
金模延从来不是一个坐吃等死的人,尤其看到自己小媳妇那么努力之后,他又怎么可能会闲得住?
于是他利用家里面给自己的零花钱,投进股市,开始他从零开始的奋斗生涯。
美国,不愧是全球经济命脉,他和李莎谁也没有干扰彼此,也不过问彼此每天都干点啥,却目标一致的在这里发展自己的经济事业。
李莎在美国读书的钱,都是那个娱乐公司老板的钱,她深知钱放着那就是一捆纸,倒不如将钱投入到更有价值的领域去。
这一世她的职业,可能就已经定位成音乐家了,也许未来她要靠演奏会来养活自己,可这并不代表她就放弃自己其他的专业能力。
她手里有很多从末世带回来的黑科技,她穿越世学习过计算机,又作为黑客存活过,研究这些黑科技固花费了她不少的时间,可也取得了较为实质性的突破。
原本她打算将这些技术以技术入股到美国更有前途的一些网络科技公司,可是无意间被金模延看到了,当时就阻止了她。
“既然有这么好的技术,为什么要交给别人,咱们自己成立公司,不可以?”
李莎诧异的看向他:“可咱们的钱不够啊!”
“怎么就不够了,我卖了我在SK的股份,钱不就有了?如今的SK,基本上已经被那货给掌控了,要不了多久就会开家族会议,分家,我什么也不要,只要钱,怎么也能分的几十个亿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