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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实,真的是那样的吗?

拥有原主记忆的沈念,并不这么认为。

张家底子是好,可那是跟村子里的人相比。而后来他们所获得的成功,更是跟张家毫无任何关系。

他们真正靠的,是原主的这双会做饭的巧手。

在原主跟张远结婚的第三年,他们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粉面店。而他们后来的发家,也就是从这家粉面店开始的……

从最开始的粉面店,再到后来饭店……最后,开成了市里都有名的连锁大酒楼……只可惜,原主在里面的所有付出,没有一个人看得到。

沈父和沈母他们从根子里,就是看不起原主的。哪怕原主在后来有钱了,对他们无比孝顺,在他们心里面的原主,依然是不如老二沈思长得好,也不如她聪明……

原主她就是处处不如沈思!

所以在最后,明明是张远跟沈思出轨勾搭在了一起,反倒是原主落得那么一个,被逼死的下场。

因而沈念决定,用原主的这双巧手去奋斗。

她现在身上没什么钱,便只能先奔去了附近的山头,在山上奋斗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算是勉强挣到了一些本钱。

现在是1983年,已经有一些人,开始做一些小买卖了。

沈念在县城里也转了一天后,心里就有底了。

她不卖别的,就卖包子。

这玩意本钱小,售价也便宜,是目前最适合沈念的买卖了。

她卖包子的地方,就选在了县城刚兴起来的菜市场,这时候还没什么城管之类的,除了那边的固定店面,其他街道上空余的地方,基本上每天都是谁先来得早,谁就可以先占了去。

像沈念这样卖包子,也不是唯一的一家。

可原主的手,不是一般的巧。

沈念用原主的巧手做好包子后,用蒸笼装着,下边再放个煤球炉子保温着,丝丝热气透过蒸笼上方飘散出去后,被过路的一个大姐闻到了那股子的味道,口水就忍不住分泌了出来,脚步也迈不开了。

那大姐停了下来,打听沈念这包子怎么卖。

沈念就说,“有猪肉扎菜馅的,猪肉豆角馅的,这两种是一毛钱一个。还有大白馒头,那种是五分钱一个。”

“你这包子有点贵。”大姐听完价格,就说了,“我昨天在这里边的一家买了包子,人家才卖八分钱一个呢!”

沈念也不跟她争辩,只是笑吟吟的掀开了蒸笼,露出里边白白胖胖的包子和馒头来。

结果她这一掀开,那股子勾人的香味就越发的浓郁了。还没等那大姐说话,旁边有过路的经过,闻着这香味,忍不住直接对着沈念开口说道,“你那什么猪肉豆角馅的,给我来两个。”

沈念用早就准备好的纸,包了两个包子递了过去,接下对方的两毛钱。

那路人拿到包子后,一口咬下去,差点没把他的舌头都给吞掉了。

真的太好吃了!

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调的,包子里猪肉的肉香,混着里边绿色豆角的清香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愣是比自己直接炒出来的猪肉焖豆角要好吃上不知多少倍。

还有这外面的包子皮,松松软软的,还带着丝丝清甜。

这种甜绝对不是加了糖之后的那种甜,倒像是麦子本身自带的那股甜味被她彻底的激发出来了。

一眨眼的功夫,两个包子就这么吃没了。

那路人不由得舔了舔嘴角,然后冲着沈念喊道,“老板,再给我来两个,不,六个猪肉豆角馅的包子!”

这包子委实是太好吃了,两个包子不够完全不够他吃。想再多吃两个,也想再多买点,让家里爸妈他们也吃点。

沈念再次拿出纸,去装包子,也不忘跟人介绍,“我那个猪肉扎菜的也好吃,你也可以买一个试一下。”

路人听了,面带犹豫,“那,也给我来上一个尝一下。”

主要是扎菜这玩意,是本地人的特产。

家家户户每年都要做上很多,然后到了没菜的季节,几乎顿顿吃这个了。

最终事实证明,沈念并没有骗他。

如果说沈念做的猪肉豆角馅的包子是偏清香,那么她这个猪肉扎菜馅的,就是咸香。

口味比起前一个,要重些,但是却也一样出奇的好吃。

而最开始来的那个大姐,见着对方一连干掉了三个包子,还又买了几个回去,哪里还能猜不到,沈念这包子的味道可能真的不止是闻着香了。

想到这里,她咬了咬牙,对着沈念说,“也给我来一个猪肉豆角,一个猪肉扎菜的包子,再来两个馒头。”

两个肉包子,是拿去给家里的两孩子吃,馒头,是自己跟老公吃的。

而在沈念给这个大姐装着包子的时候,很快又围上了几个,因为闻着那包子飘出来的香味,凑过来买的人了……

那些吃过沈念做的包子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说她味道好的。

渐渐的,大家就都知道了,新兴起来的菜市场口,有一家特别好吃的包子店,每天去那里买个包子,都要排好长好长的队伍呢!

于是,沈念的生意就这么的做开了。

而随着沈念的生意爆火,菜市场原本早于她的两家同样卖包子的人的生意,就急速下降了。

眼见着自家的生意快要做不下去了,其中一家的老板娘,就忍不住到沈念这边来打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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