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饿死了,老爷花了银子没见人,责怪下来是要受责的。
那人凶恶的打了他一顿,终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元勋茫然的摇头。
老头唤他时,总是一声‘哎’或者‘喂’,路人总是叫他小乞丐,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名字这种东西。
地主李家的管家养的母狗,正好产了七个崽,这会儿正死了一个,还剩六个,那人好好捏了他的脸,说道:“以后就喊你狗七儿。”
李元勋也不在意这个名字,其他下人小孩总是拿这个笑他,他仿佛都没听见,他总是要干最多的活,去最脏的地,身上又脏又臭,独来独往,话少,眼睛贼亮。
他盯着地主家儿子新得的那只孔雀,羽毛五颜六色的,开屏时如仙鸟一般美丽——他想要那只孔雀。
想要什么,要自己去抢——这是当乞丐时那老头教过他的道理。
他守在一旁,等待着夜晚降临。
那晚月色皎洁,李元勋摸进了园子里,还没摸到那孔雀的羽毛,突然有人喊:“谁在哪里玩我的孔雀!”
李元勋转头一看,正是地主家的儿子!他连忙将他扑倒在地死死捂住他鼻口——那地主家的儿子今年八岁,一身肥膘,却不敌七岁瘦小的李元勋分毫,无论如何挣扎都挣脱不了,他眼珠几近鼓出,眼白渐渐泛红,片刻后不动了。
李元勋一看,死了!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丝毫没有感觉,他还这么年幼,没有人教过他善恶,又或许他天生是个硬心肠的恶人——
他不看那小孩的尸体一眼,好好研究起那只孔雀,摸了接近半个钟头,终于拉拢着耳朵,失望的开口:“什么嘛…原来孔雀有屁股啊…”
他刚想回去,突然园子口传来动静,李元勋心道:糟了!那胖子的尸体搬不动,要是被发现了,定然会死——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躲在暗处,看着一个丫鬟走来,不断的唤‘少爷’‘少爷’,他的眼睛狼一般,不自觉的像是要狩猎,他手里摸着把割草的镰刀,那丫鬟发现少爷的那一刻,惊讶之际,李元勋猛的跃起,一刀就割破了她的喉咙——
既然杀了一个,杀了两个,就得多杀几个!最好是将这地主家的主人都杀了,不然总有一天要被寻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