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瑾可不敢得意,她如果还不如这群小姑娘,也就太差劲儿了。技多不压身,她更加努力地去学习。
她的诚恳努力,姜夫子看在眼里,颇为赞许。
薛瑾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个秘密,万山青常有意无意的问起姜夫子。而且每到这个时候,他的耳朵就会出奇的红。
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次数多了,薛瑾觉得不对劲儿了。难道说万山青对姜夫子有意?
仗着小孩子不懂事,她试探着说道:“哥哥,你经常提起姜夫子呢。你是不是很喜欢她啊?”
万山青的脸腾地就红了,板着脸呵斥道:“胡说什么!姜夫子留的功课,你都完成了?”
薛瑾注意到的是,他脸红了。莫非她想的是真的?
这样一来,倒很麻烦啊,姜夫子未婚而寡居七八年,如同冬日腊梅,花朵馥郁,枝叶早已干枯。更何况万山青是出了名的糯米鸡,姜夫子即便是再醮,也不会考虑他吧。
尽管在她看来,万山青是世间难得的好男人,白璧微瑕,仍然可贵,可是世人未必会这样想。
薛瑾看着万山青,心中无限同情。
万山青打着尊师重道的名号,送给姜夫子胭脂水粉,却都被退了回来。他叹了口气,不再坚持。他自己也清楚,这只是他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他对姜夫子的感情并不算深,而且敬重多于爱慕。得不到回应,他很快就重整心情,醉心事业了。
薛瑾暗暗松了口气,又有些遗憾。本来还想着可以见证一段可歌可泣反封建的爱情呢。
自从薛瑾进了女学,她不仅有了更多的零用钱,在家中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每每她提出想做什么事遭拒绝时,她会理直气壮面不改『色』地说上一句:“夫子就是这么教的。”
这句话是必杀绝技,屡试不爽。她只要提出,万山青就会遂了她的心愿。他敬慕读书人,对姜夫子尤其有一种莫名的情愫。既然是她说的,那大约就是对的吧?
薛瑾致力于帮万山青洗白,改变他糯米鸡的名声。
改变要从身边做起。薛瑾磨着万山青,给宋小乙和潘嬷嬷各置了几身新衣服。
宋小乙瘦长的脸上满是笑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直说要留着过年穿。他本来是个乞丐,衣食无着落,是万老板给他提供了食宿,教他辨别胭脂。如今还给他做新衣。万老板真是个大好人!
拥有宋小乙这种想法的人并不多,宋小乙知足常乐,念着的只有别人的好。他感念的是万山青的救命之恩,而不是万家的苛待。
潘嬷嬷则是另一种心思了。她孤苦无依,万家兄妹将她接回家,她照顾他们,他们也陪伴她。这只是一种互需,并不是外间所传的那般不堪。
他们理解万山青的勤俭持家,却不能理解外界唤他糯米鸡。他们和万水秀的想法差不多,万山青是难得的好人,是他们命中的贵人。
宋小乙年少轻狂,曾经试着向众人解释,说万山青是好人。得到的却是众人的嗤笑。他也知道他的话很没有说服力,别人只看到他衣衫上满是补丁,只看到他瘦小干瘪,却没人想过,是谁让他有了安稳的生活。
比起怨恨,他对万山青更多的是感激,是尊敬。他不认为万山青有错,钱,本来就该省着花,像华凌县富户那样的撒钱,才是傻子呢。
——这些都是薛瑾在童言无忌,跟宋小乙推心置腹交谈后得到的答案。
她很吃惊,几乎不敢相信,原来在宋小乙心中,万山青竟是这般伟大!看来,万山青只消大方一些,面子工程做得好些,她完成任务指日可待啊。
薛瑾『摸』『摸』下巴,越想越觉得靠谱,或许,她再假借一番姜夫子的名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诱之以『色』?
想想都很激动呢!
薛瑾笑得乖巧可人:“小乙哥,不用留到过年穿,我哥说了,过年还给你做新衣呢。”
“真的?”宋小乙将信将疑。
薛瑾连连点头:“比真金还真呢。”
宋小乙也才十六七岁,年轻儿郎哪有不爱俊美的?闻言,他几乎手舞足蹈起来:“我真欢喜,我,我今晚好好洗澡,明天就换新衣!”
他心里高兴,也不跟薛瑾多说了,唱了个喏,转身就走。
薛瑾叹气,如果不是万老板太抠,伙计也不至于一身新衣就乐成这样啊。
宋小乙是个藏不住话的,虽然说万山青嘱咐过他许多次,不要跟客人聊天套近乎。但他穿的是新衣服,不炫耀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
一大早店还没开门,他就出去逛了一圈。等到胭脂铺开门的时候,从卖豆腐的王大嫂到杀猪的胡屠夫到打铁匠李大脑袋,整个四条巷都知道了,万山青这个糯米鸡,居然给伙计添了新衣服!
哎呦,这可是个大新闻,一传十,十传百的。婶子大娘们为了看热闹,巴巴地跑到万家胭脂铺来看宋小乙的新衣服。
来一趟也不能白来是吧,顺手就给自己闺女买盒胭脂呗。
宋小乙这个活广告打得好啊。
章大婶儿撇了撇嘴:“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又不逢年过节的,糯米鸡也拔『毛』了。”
“就是,就是,我听说糯米鸡把他家妹子送到了姜家女学。那可是要二两金的,难道是上次县太爷打板子把他打傻了?”郭家大娘热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