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16 章(1 / 2)

快穿炮灰女配作者:本宫微胖

第1216章

某一天,小狐狸在后山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很仙很帅的男人,这个男人长得太好看啦,小狐狸一时看呆了,男人抱起她,伸手帮它顺毛的同时还发出了好听的声音,“灵隐寺这地方竟然还有灵狐,真是稀罕。”

然后,小狐狸就被男人带回了家,夸小狐狸长得很好看很温顺很聪明的男人,用刀子把小狐狸杀死啦。

因为男人是个书生,想要把小狐狸的皮毛卖掉好赚去考试的路费呢,男人为了让皮毛保持完整,男人没有先杀死小狐狸,而是给小狐狸吃了昏迷的药,又把小狐狸绑住,然后将小狐狸一点点的剥皮。

小狐狸太疼啦,而且它实在搞不懂,为什么男人一直都在笑眯眯的夸它,却要对它做出这种事儿。

而且,而且它怎么是只小狐狸呢,它明明是只狗呀,它是吃狗妈妈的奶长大的,它还有记忆呢。

被男人一刀一刀剥皮的小狐狸死的时候实在太痛太痛啦,痛不欲生的小狐狸实在不甘心,怨气爆发找上了明歌。

融合了宿主的记忆,明歌发觉宿主的心愿其实很简单,宿主想知道自己到底是狗还是狐狸,然后这个看起来这么仙的男人,为什么要剥它的皮,剥皮好痛,这个男人到底知不知道剥皮痛啊,小狐狸想远远的躲开这个恐怖的男人,然后做一个拯救狗世界的狗狗,哦小狐狸一直都觉得它会是个非常伟大的狗狗,就算变成狐狸,也会是只伟大的狐狸。

小狐狸虽然开了灵窍,可但看它的心愿就能知道,这真是个很单纯的小狐狸,这愿望太简单了有木有。男人那么对待它,它没想着报复回去,只想远远的逃开,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小狐狸呀。

不过比较悲催的是明歌进入位面的时间点实在不太好。

刚融合完宿主的记忆睁眼,竟然发觉自己到了那个剥了宿主皮的男人的怀里了。

明歌明明记得自己融合宿主记忆之前是找了个小山洞藏好的,肯定是这男人把她给找了出来,这男人还小心翼翼的都没打扰到她融合记忆。

被严严实实包在一件衣服里的明歌睁开眼,她透过衣服缝隙瞟了眼脸上难掩欣喜激动的男人。

男人把宿主弄回去以后还喂了那么两天呢,不过就算如此,知道动物比人修炼的速度慢,明歌也没浪费时间干脆继续闭眼睛装死然后修炼光明咒。

光明咒运行了一周天,令她惊讶的是,这狐狸的身体竟然比人类的身体修炼还要快速,就好似是天生适合修炼灵气的体质,修炼速度之快让明歌简直有种天生砸馅饼般的感觉。

这一修炼,明歌才发觉这个位面里灵气充裕又纯净,难不成是个修仙的位面?

宿主这能快速修炼的身体好歹也算是意外之喜。

把明歌带回家的男人名叫戴立平,是个一心要考状元的秀才,父母早亡,哥哥嫂嫂霸占了田地,他自己守着一个小房子过。

第1386章从前有只小狐狸

因为没有生计来源,又想着自己是读书人以后可是要考状元的,不愿意舍下脸去种地或者打猎,戴立平只能靠着在书院教一些学生来赚点银子糊口。

但他不过是个秀才,就算在书院里说的好听是教书,说的不好听他就是先生手下一个打杂的,这日子过的实在艰难。

日子艰难的他也不敢张扬着弄点柴禾或者猎物卖,免得到时候落人话柄,毕竟他是个读书人,以后可是要走仕途的。

但耐不住家里没吃的啊,生计艰难的戴立平便时不时的就偷偷去灵隐寺的后山去猎一些野味来吃,那些兔子鸡啊狗啊的,他没少抓,有时候还会偷偷的把这些皮毛卖掉,也是因此,他知道狐狸的皮毛很值钱。

看到毛色鲜白亮丽的小狐狸,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这皮毛要是卖钱的话,都够他考上状元之前的各种花销了,说不定还够他娶上一房媳妇。

为了研究怎么剥出一张完整的狐皮,戴立平将明歌关在了笼子里,在夸赞安抚明歌之余,还各种打听、各种去镇子里的那些书店里找一些杂书研究。

狐皮很值钱,尤其是这种纯白色皮毛的狐皮,但前提是必须得皮毛完整,狐皮越完整,卖的钱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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