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花可不知道弟媳妇暗地里的撇嘴,反正接下来的日子她过得挺战战兢兢的。不过这也是暂时的,就如弟媳妇揣测的那样,喜欢胡思乱想,多半是闲的,忙活起来整天忙得脚不沾地,不就没空胡思乱想了吗。
这不,农忙时节一到,家里就只有壮劳力,挖地施肥播种锄草的一通忙碌,就连季言之都累得话也不想说,何况是王春花了。家里几个大的孩子把饭做好回来一吃,倒在炕床上不到一分钟就酣然入睡。
不过这样一来,相当于重组家庭的大家伙儿都磨合得差不多了。王春花虽然挺作的,但她有一点好,对家人是十分看重的。以前哪怕季大宝、季美妮再怎么嫌弃她这个粗鲁好吃懒做,王春花还是尽心尽力的照料着几个孩子。
王春花不算一个完美的女人,但至少身为母亲这点,她是合格的。
农忙一过,天气就呼啦的变冷起来。
季家村的老少爷们,姑娘大婶开始恢复以往农闲时的懒散日子。
不过半大的孩子们依然在大山外围满山坡的转悠,有时候运气好了,还会遇到在树子上已经快成柿子干的柿子,摘回去好生保存,在冬天里也能作为一种干粮来食用。
季言之则是带着季大宝、曾援朝、曾援军三兄弟往深山里转悠,一去就是两三天,每次回来都会带很多的猎物,基本上都是一些兔子之类的,像野猪、羚羊、野牛甚至野狼之类的,季言之都是就地宰杀,然后藏在一个窖藏效果十分好的山洞里,闲暇时独自一人偷偷摸摸的卖出去。
当然了,鉴于他是整个季家村公认的捕猎好手,季家村也有靠捕猎交公粮的传统,所以时不时的,季言之还是会给村里送只野猪,让村干部们平分给村民们。
“一会儿给你们阿爷阿奶、小叔、两位堂爷爷一家拎一只兔子去。”
这一回季言之领着三个孩子回家,依然是野兔占了多数,有一头羊,也是季言之准备留着寒冬腊月哪儿也不能去的那段时间,煲羊肉萝卜汤吃。所以一家送一只剥了皮的野兔合适。
就连王春花的娘家,季言之也是预备着送兔子。
“春花,一会儿吃完午饭,你拿两只兔子给岳父岳母送去。”
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王春花‘唉’了一声,就继续做饭。季言之则在院子里,领着几个孩子手脚麻利的给野兔扒皮取内脏。内脏大概有半盆子那么多,清理干净用干红辣椒爆炒,也是一道沾肉的硬菜。
至于皮子,硝好可以做成大衣毯子。不说别的,季言之最起码要保证一家九口还有季家两老和王家两老人手一件毛皮坎肩儿,至于毛皮大衣,毛皮毯子,得优先着家里人再说其他。
“那今天中午炒杂吗?”
季美妮出厨房拔葱,看到那一半盆兔子内脏就忍不住询问。
“你来收拾,一会儿我就动手炒。”季言之头也没抬的回答。
王春花节省惯了,做菜很少放油,不过家里常吃肉倒也不缺油水,做菜清淡少油好。可这做肉菜,特别是像各种动物的下水却是必须重油重调料,不然吃起来就有一股腥味儿。所以家里基本上做各种动物下水肉菜时,都是季言之动手,味道那叫一个好,不然季美妮出厨房一瞧,也不会惦记上了。
“收拾就收拾。”
季美妮冲着季言之吐了吐舌头,然后叫上曾援朝帮忙。相比季大宝这个亲哥,季美妮更亲近曾援朝。曾援朝做事情勤快,只要季美妮一开口从来不打折扣,才不像季大宝那家伙还要边做事边哼唧呢。
两个人一起收拾那半盆子的兔子内脏,很快就清洗的干干净净。季言之也刚巧把今天打整的兔子毛皮全部硝好晾晒几天后,再收好拿来做毛皮大衣。
季言之顺手接过半盆子清洗得干干净净的兔子内脏,走进厨房,先让烧火蒸饭的王春花把清洗得干干净净的动物内脏切了,自己再从屋檐底下去了一串晾晒的干红辣椒。
洗姜切蒜,烧上一锅辣油,将葱姜蒜花椒等佐料炒香,再把切好的兔子内脏倒进锅里和着佐料一起翻炒,很快起锅盛进盆里,一锅焦香麻辣口味重的炒兔杂就做好了。
饭蒸的是红薯加大米的捞干饭。红薯一半米饭一半,味道香浓,配上味道同样好极了的干红辣椒炒兔杂,一家人吃得那叫一个舒畅,王春花做的水煮白菜除了年龄小,还在喝奶粉、吃糊糊的季小宝吃了一筷子外,家里的其他人根本就没动过。
末了季美妮还说:“妈,你下次煮白菜,能放几片肉吗?这样清汤寡水的,也就小宝吃得习惯。”
季言之斜眼瞄了季美妮一眼,季美妮缩了缩脖子,却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这几天听说学校在闹?”季言之转而问年龄最大,也最有哥哥样儿,习惯照顾底下的弟弟妹妹的曾援朝。“你们哥几个没事吧?”
曾援朝点头,有些吞吞吐吐的道:“叔,最近学校挺乱的,很多学生都不上课了,我心里挺不安稳的,总觉得会出事,要不就…别去学校了吧。”
“援军、大宝、美妮儿、红卫的意思呢也是暂时休学?”
“其实吧,我觉得参加hong小兵的队伍很有趣,要不…”正兴奋插嘴的季美妮直接接收到了来自亲爸的死亡凝视,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赶紧开口道:“阿爸,我开玩笑的,hong小兵什么的,那是正经人该干的吗?还不如就留在家里,帮忙干活呢!”
季大宝直接嗤笑,埋汰季美妮见风使舵得快。
季言之倒是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脸上挂着的似笑非笑,真的让季美妮一阵的胆战心惊。
她是真的觉得搞革|命的hong小兵有趣,也是真的怕死了她这个一言不合就搞死亡凝视的亲爸。所以翅膀长毛总归是翅膀长毛,一被死亡凝视灼烧那是想飞也飞不起来。
“既然学校都变得有些乱,那就别去上学了。”季言之很干脆的就替几个孩子做了决定,并道。“平日里,我有空闲了会教你们读书认字,虽说学不去上了,但是读书认字不能断,你们都是好孩子,应该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其实孩子们不太懂,如果读书重要的话,那为什么会闹起来。不过爸爸/季叔说得也对,人不能做睁眼瞎,如果连字都不认识,那不就容易被人糊弄吗?比如他们妈/婶,就是大字也不认识一个,平日里要买什么重要的东西也都是爸爸/季叔出面买,所以季言之的决定,没有一个孩子反驳,就连季小宝这个小屁孩,也咿呀几声应和。
周末一过,第二天周一,季言之就去了公社学校,找学校领导谈孩子休学的问题。学校领导也算是被胡闹的学生们搞怕了,所以特别干脆利落的就给季家的五个孩子办理了休学。
随后,即使处于不同的时空,可历史还是按照惊人的轨迹前进,无人可改变,十年依然到来。
季家村身处大山脚下,村子不大,人口也不多,整个村子可耕种的面积不多,村民基本上靠着半耕半狩猎过活,这是上面干部们都知道的事情,所以风暴并没有怎么波及到季家村。
不过由于有季言之在,整个季家村有别于其他村落的富裕,还是被人给盯上了,就连季言之也被人暗地里告到戈薇会。
都被季言之在市里、县城里的战友们给压了下来。
开玩笑,一个部队出身的退伍军人,不管是当兵以前还是现在,从来没有间断过的给烈属们寄钱寄物,有情有义的退伍军人,怎么可能会是反|动|分|子?
可以说这种荒唐的举报,让戈薇会熟知季家村为什么会比其他村落富裕的干部们都不信。
“这些人做事情简直没有底线。”
正月里,在县公安局担任副局长的战友跑来做客,两三杯黄酒下去,战友就像藏不住话似的,就把这两三年中,县城发生的各种大大小小的污秽事儿都说给季言之听。
季言之听得认真,等战友抱怨完,才慢条斯理的开口说话道:“周斌,你可悠着点,别走错道儿连累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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