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选择人类作为自己的伴侣后,出于爱欲和本能,他们一定会吸食人类伴侣的鲜血。丁言是血族和人类的混血儿,他对“真血”的耐受度比普通血族高很多,但这不意味着他就可以胡来。
陆常新一面尾随着前面那对(准)情侣,一面做好了必要时候冲过去给好友做急救措施的准备。
九点半,一切顺利……除去中间有次温小良不小心撞翻了其他人的果汁,果汁撒到了她自己的裙子上,不过这一点也被完美解决了,准情侣去了一趟写真馆,出来后温小良就换了装束……嗯,新造型很养眼。
陆常新明显感觉到,就是在此之后,丁言投过来的视线次数明显增多,视线里也隐隐带了冰渣,倘眼神也能独立发言,那双眼睛必定在说——
现在,立刻,滚。
陆常新摸着下巴笑。
啧啧,男人丑陋的独占欲~
如果就此放弃打道回府他就不是陆常新了,难得天气这么好,眼前又正展开着一场好戏,谁要回去闷在屋子里打游戏啊。
准情侣向西北角走去,陆常新正要跟上,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转过头,看到一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棕熊……玩偶。
该熊一只熊爪握着气球和传单,另一只手搭在他肩上,毛绒绒的熊脑袋直直地向着他。
“……有何指教?”他好像和这种打工族没什么交情。
“是我啦。”
棕熊发出沉闷的回答,陆常新愣了愣,然后有点不可思议:“胡妙?”
棕熊应了一声,然后里面的人把棕熊的头罩摘了下来,露出一张有些汗湿的脸,呼了口气,“闷死我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难道和他一样在尾随那对准情侣?……那她的改装真挺成功的。
“打工啊。我这个月的伙食费花光了。”
“……”说起来他是见识过的,她花钱大手大脚的样子,之前还一口气买了几百朵向日葵。
瞟了一眼她手里的传单:“你的任务是发传单拉客人?有提成吗?”
“有啊,商品销售额的百分之一。”
“……”底层人类过得真不容易。
他叹口气,摸出钱包。
“你卖什么,我买点吧。”
……
十分钟后,陆常新后悔他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胡妙说,因为他的鼎力相助,她今天上午的销售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反正接下来没事干,干脆就给他当导游,陪他在动物园里逛逛。
陆常新表示自己只是举手之劳,真不需要她投桃报李,但胡大小姐坚持自己的原则,她说:“要么你把刚才吃的全吐出来,我退我那份提成给你!”
这句彪悍的发言终于让陆常新屈服了。
就当是花钱买教训……以后再不手贱管闲事……
胡妙把他的墨镜拿过来,往鼻子上一架,一副资深导游的调调:“那么客人,你想去哪里逛逛?”
陆常新代入丁言的思维想了想,问:“动物园人最少的地方是哪里?”
“嗯……‘史前植物园’!”
好,那就去植物园。
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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