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丢人,连再进城要“债”的脸都没了。
其实别说是他军中的力士,就是岳璃尝试着穿了一套赵昚命人给她定制的铁甲,也是浑身不自在。这种铁甲装备上之后,的确是犹如铜墙铁壁,足以抵挡金兵铁骑的冲刺劈砍,可以说是刀枪不入。可装备上之后,列阵前行,那是铜墙铁壁,一旦动起手来,体力消耗之大,寻常将士根本撑不住整场战斗,更不用说如果遇到酷暑严寒的天气,那更加是雪上加霜,别说作战了,能走动就不错了。
这要是不改造,那铁甲军就只能做人肉坦克,充当现实意义上的铜墙铁壁,而失去了最强的战斗力。
要知道金兵的铁骑来去如风,若是一击不中,便会扬长而去,到时候他们连跑都跑不动,就算打赢了又如何歼敌?
方靖远让人查了这套铠甲的来历和昔日战绩,发现竟然跟岳璃的祖父岳飞有关,当初正是为了打破金兵拐子马的无敌之说,岳飞才参考唐代的明光铠和陌刀训练了这支铁甲军,能够正面对抗金兵的铁骑,斩马腿砍人头,结结实实地打了几场胜仗。
然而胜也因它败也因它。柘皋之战岳飞大胜金兀术,铁甲军却耗尽力气,无法去追击溃败的金兵,以致金兵从张浚处突破,反败为胜。岳飞的胜利,和张浚的失败,形成鲜明的对比,也引发了张浚对他的嫉恨,才会有后来勾结秦桧上书赵构,以岳飞的人头平息金国之怒,换取赵构之母韦妃南归和后来的“和平”。
铁甲军从此成为宋军中的历史。因为再没有一支岳家军能够奋勇至此,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成这般铜墙铁壁,挡下金人铁蹄的践踏。
如今赵昚让人改进后的铁甲比原来的更加结实,可分量却一点儿也没减少。毕竟在他们看来,若是不能做到全面防护滴水不漏,那这身铠甲就毫无用处。要做就做最好的,自然也是最贵最重的。
这个贵重,是结结实实的字面意思,一点儿也不掺水的。
就让方靖远很头疼。
他一开始试图向他们解释,这铁甲完全可以改良用皮甲和铁片混搭,既能够减轻负重,又能够加强防护,做到攻防兼备。
这还不等岳璃说话呢,霍千钧就认为他是想要偷工减料,减少他的装备,断然回绝,气得方靖远一个倒仰,简直想抽他一顿扣掉他所有的装备。
“光想着防防防,钻进个铁皮桶里,就算你防得滴水不漏,别人绕过你去,你怎么办?乌龟的壳够硬的吧,可当个缩头乌龟,就算长命百岁,有什么用?上阵是要杀敌,杀敌才能制胜,打不赢仗,防御再强有什么用?”
霍千钧也很委屈,“可你这皮甲,连我一刀都挡不住……更不用说是金兵的铁骑,他们马上刀枪的冲击力,比我这一刀更猛,防御不足,命都没了还怎么打?”
方靖远忽然发现自己被他带进沟里去了。
是最强防御,以守为攻,还是要攻守兼备,以攻为守,从来都是冷兵器时代纠缠不休的论题,简直堪比世界十大难题之一的鸡生蛋蛋生鸡之问。
明明他先前想的,是要在保证防御的前提下,保留战士们的体力和攻击力,要一个双赢的两全其美结果,怎么就被霍千钧给带到了要攻还是要防的问题上去……果然还是他太轻敌,忽略了霍九郎别具一格的杀伤力。
这可是能够将所有人的智商和思维拉到他的领域内,然后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打败敌人的强人。
要战胜他,就决不能跟他在一个角度看问题,更不能被他拉到同一个思路上去,否则最后只会被他给绕死。
“这不是普通的皮甲,我让人在皮甲内用铁丝勾连成网,参考金丝软甲那般,再在要害部位插入贴甲,虽然没有你们的铁甲那般完全刀枪不入,可一般的刀箭是无法破防的,总重量还不到铁甲的三成,完全可以轻松活动,加上闪避和进攻,应该不会比你的铁甲差。”
“真的?”霍千钧这几日明光铠不离身,从一开始步履沉重,时间一长就被压得大汗淋漓喘不上气,到现在已经能够从容自如,提刀砍人都没问题,所以一直只觉得是大家的训练不够,只要加强训练,加以时日,就可以像他一样可以穿着铁甲上阵杀敌毫不费力,何须方靖远再用这皮甲来糊弄人。
方靖远干脆拎起这款皮甲往自己身上一套,拍拍自己的胸口,“你尽管来试试!”
霍千钧刚想试试,就被岳璃瞪了一眼,“换我来!”
方靖远反抗无能,被岳璃扒了皮甲,套在了自己身上,这款皮甲类似套头背心,当中镶嵌着特制的护心镜,颈部和腰部则有铁丝网外裹着皮革防护,乍一看的确没有霍千钧那一身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刀枪不入。
岳璃先前也有一套特制的金漆铁甲,只是她本身天生神力,并不在乎多了这些分量,行动并未受多少影响,但看到方靖远苦心研究,还是配合他做了不少实验,如今终于派上用场时,便朝着霍千钧伸出手来。
“来吧,看看你的铁甲厉害,还是我的皮甲厉害。”
霍千钧哼了一声,说道:“先说好了,我是跟你实验这甲胄的防护力,可不是跟你比武……”
“噗嗤!”方靖远忍不住笑出声来,“九郎啊,怕输就直说,放心,你穿得够结实,就算输了,也伤不到你的!”
“谁怕了!来就来!只要不用她那对锤子,谁怕啊!”霍千钧果然中计,立刻拔刀叫嚣起来,“倒是你得小心了,就你这小身板加上点皮货,能不能挡住小爷一刀还难说呢!”
岳璃深吸了口气,点点头,“好,我不用锤,也用刀,一较高下!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岳璃:为了我家小方探花的荣誉而战!
霍九:你们故意的!做实验还撒狗粮,欺负人!
小方:吃狗粮的那是单身狗,不是人,我们从不欺负人……
第一百五十五章 公审五鬼
方靖远不是第一次看到霍千钧和岳璃比武, 在临安时,从方家到霍府到武学校场,他们两个就没少打过, 大多数时候都是以霍千钧被揍得鸡飞狗跳叫饶喊停作为终结,但看到两人全副铠甲如此正式的过招还是第一次。
只需要几招过去, 就能看出有无铠甲对两人的影响之大。
霍千钧单论武功是决计比不上岳璃的,可是穿了这身精修过的明光铠之后, 为试验这些铠甲在对战时的效果, 岳璃拿的只是普通士兵装备的腰刀和金兵惯用的长枪做武器, 而非什么斩铁如泥的宝刀和她那对金锤, 在没有刻意用上全部力气的情况下, 几乎无法对霍千钧破防。
于是仗着有“刀枪不入”铠甲护体的霍千钧干脆就放弃了防御,招式大开大合,反倒克制了岳璃的进攻。
毕竟岳璃身法快,力气大的优点, 在这个时候, 派不上用场, 就算能砍上几刀, 霍千钧仗着有铁甲护体, 硬扛着挨上一刀, 也要趁机还回去一刀, 这般不闪不避迎面直上,逼得岳璃也不得不应招对挡。
方靖远看得是眼花缭乱,听到两人兵刃交加铿锵声声,简直打得火花四溅,连他都跟着提心吊胆。
“差不多就行啊,点到为止点到为止, 别真的受伤了……”
“停停停!先让我看看——”
听到连着几下刀斩在铁甲上的声音,方靖远终于忍不住出声制止,正好霍千钧一个飞扑上去,岳璃闻声避开,不再跟他缠斗,而是绕过去在背后反劈一刀,霍千钧收势不住,加上自身的“分量”,轰隆一声摔在了地上,开始哎呦哎呦地叫了起来。
“阿璃你耍赖,居然从背后偷袭我!”
“兵不厌诈,这算什么,你赶紧起来啊!”方靖远走到他面前,伸手在他头盔上敲了一下,“让我看看,你们两个的铠甲哪个更抗揍。”
“……起不来了……”
霍千钧喘着粗气,干脆地摊平四肢躺在了地上,“累死小爷了,让我躺会儿……”
他晃晃脑袋,干脆将头盔都甩下来,手一抹,就是一手的汗水,跟着叹口气,“真是累啊,再过一会儿,你就是不打,我也只能站那儿让你砍了。”
以他的体力和武功,负重这六十斤的铠甲,加上手中大刀足有七八十斤,跟岳璃的战斗又是极为凶猛,能坚持这么长时间已是不易,若是换了别人,只怕连几招都扛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