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七八二章 它摇尾巴了!</h1>
沈冲刀刀不离刚门的英雄式构想并未实现,因为当天亮的时候,他与直属营参与夜战的十个人会合了,却唯独没有发现霍小山。
五六十米方圆内横七竖八地躺着众多具日军的尸体还有一条黑背黄腿黄蹄的大狼狗。
直属营十人铜锁铁锁孟凡西牛如皋等十人个个挂花,全身下跟血葫芦似的。
孟凡西的肩膀还挨了一刀,整个肩头的肉被日军用刀削去了一块
铁锁的腿瘸了,因为小腿肚子被人家扎了一刀,虽然血流了很多幸好没有伤到筋腱。
留下两个人分别给这两个重伤号重新倒云南白药用绑腿捆扎止血,其余人便都抽出随身携带的盒子炮开始搜索。
日军死了四十二名,其有身并无刀痕的,那是被沈冲的手雷与示警后的射击打死的。
而细数下来被他们用大刀砍的有二十九名。
这种战果对于直属营的白刃高手来讲可差强人意了,平均一个人才杀死了三名日军,这说明了这支日军小队战力的强悍。
须知道他们在夜战之是有先手之优的,日军并不知道他们是赤膊阵,而他们只需要摸到穿衣服的是一刀(这也是沈冲不敢参加夜战的原因,既不敢说话识别队友又穿着衣服那爬起来干什么?只能添乱!)
可在这样的情况下,日军尚能让他们十个人人人挂花,显见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日军了,非但不是一般的日军,从战力似乎南云忍的特攻队的战力还犹有胜之。
沈冲早没了那刀刀不离刚门的心情,开始认真检视日军的尸体。
死去的这些日军从着装倒也与其他日军没有两样,但他们用于夜战的武器却是一种刀。
这种刀胁差略长却又武士刀略宽,刀口锋利能扎能砍能挑。
沉思的沈冲忽然拆开了一名日军的衣,在他的腰带下扯下一个类似于国古人男女定情用的香囊似的物件,那是日本军人习惯出征前佩戴的护身符。
虽然这个护身符已沾了血迹,但却依然可以看清面写着两个日的平假字:屠城。
屠城?沈冲皱了皱眉,自己娘是佐滕家族的,自然有跟自己说过家族的事,没听说过日本有什么屠城家族的啊。
思索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而这时其他们也是搜索完毕,于是大家又重聚到了一起。
自然他们没有发现霍小山的行迹,想来他肯定是去追敌人去了。
直属营的人都知道,头儿是头儿,他在黑暗之有着别人所没有的感知能力,也许他是觉得这伙日军太生猛了,所以能杀一个是一个吧。
“孟老四,是你的枪吧!”牛如皋将一把盒子炮递给了靠坐在树根底下的孟凡西。
“是。”孟凡西皱着眉头用右手接过了枪插在了自己的腰带。
“你怎么受的伤?”沈冲问。
“我摸到了那个鬼子,而那个鬼子也应当是摸到了我的枪吧,然后都是出刀,结果是这样了,我应当是砍在了他的脖子,他伤了我的左肩。”孟凡西说道。
那种黑夜里的暗战最是凶险,固然你先摸到了日军的衣服,但日军也会摸到你的肌肤。
直属营的人争的是自己摸到衣服知道是日军而日军摸到裸露在外的肌肤会一楞的瞬间,而这名日军能够在预先不知情的情况下仍旧挥刀伤了孟凡西,那反应可不是一般的快了。
至于说对方是如何拿刀削过来的,或者说削在什么部位,这个没有人知道,当事人也不知道,黑夜里的一瞬间,没有人能搞清对方是什么姿势出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