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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卤味店后,我暴富了 第171节(2 / 2)

骨头里的骨髓,也被她嘬出来,油汪汪,比肉还香。

啃了一碗排骨,啃得有点腻味。

她夹起碗里唯一一块莲藕,怀疑这块是漏网之鱼,不小心被大伯母放进来的。

现挖的莲藕是糯的,能拉出藕丝,没有洪乡莲藕吃起来粉糯糯,绵绵沙沙的口感。

藕汤鲜甜,喝下后,胃里暖意融融。

老藕做汤,新藕被切成片,做成一道酸辣藕片,十分开胃。

新藕脆爽,几乎没有藕丝,咀嚼间,回味是一阵莲藕的甘甜。

刚吃下几片脆藕,大伯母把排骨蒸水芋头挪到她面前:“这个吃着香,烟烟你多吃点。”

颜烟生怕大伯母热情给她堆一个满碗,赶紧说:“我自己来。”

排骨蒸水芋头,排骨和芋头都被拌了米粉,加了各种调料搅拌均匀,水芋头在下,上面用排骨一层层铺开。

当热气上来后,排骨表皮的肉质受热,蒸出的汤汁和骨髓,缓缓流泻,落到水芋头上,滋润了寡淡的水芋头,一点不浪费。

如果说藕塘里的排骨,味道稍淡,更注重原滋原味。

粉蒸排骨则是用食盐提前腌制过,蒸熟的过程中,盐分和调味料沁入到肉里,咸香适宜。

撕扯一块排骨,它的肉质在口腔里鲜嫩多汁,不干不柴,风味绝佳。

一扯,骨肉分离,骨头上缓缓流动着油花花的肉汁儿,一口嘬掉汤汁,她扔掉骨头,又拿起一块品尝。

大口吃肉,大口啃排骨,嘴巴里包着一汪鲜嫩的肉肉,太满足啦!

粉蒸水芋头,软烂到筷子都不好夹起来,必须用勺子去舀。

排骨的汤汁和油脂包裹住水芋头,保存了芋头里水分,使得它吃起来入口即化。

芋头蛋小而软糯,油润润,像是冰淇淋一样,在舌尖绵绵融化开来。

不由得,叫颜烟想起饭前吃的糖蘸水芋头。

连皮上锅蒸的水芋头,蘸白糖吃,甜甜软软,香香糯糯。

排骨蒸水芋头,口感咸香,因为被大量的油脂包裹,偏水嫩些,芋头肉软嫩无筋。

粉蒸芋头淋上一点点香醋,醋香绵绵,更是勾魂。

芋头两吃,各有风味。

一碗排骨莲藕汤下肚,啃了许多粉蒸排骨和芋头,吃得饱饱,正准备放下筷子,桌上的另一道菜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好像是干笋衣烧肉,这个不多见。

笋衣,顾名思义,以春笋的外衣壳为原料,选用鲜嫩部分,经过蒸煮、晾晒后,成为了干笋衣。

不管吃得多饱,她也得尝一筷子,让自己知道是个什么味儿?

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想起这茬,想起没有吃到的笋衣烧肉,又馋又饿,又后悔自己当时怎么不多吃一筷子。

今天吃肉吃得多,犯了腻味,她只夹了一筷子笋衣。

淡黄色的笋衣干,泡发后,黄里透着浅白,用干煸后的五花肉一起烧好,每片笋衣均匀地裹着油脂,润润的。

笋衣薄到几近透明,看着很脆嫩的样子。

入口是收干汤汁后,五花肉独有的油润,初时很一般,当牙齿切割到笋衣时,它的脆嫩,让人惊讶。

味蕾天翻地覆,肥油的滋润,肉香与笋衣的清香交织,让笋衣的口感脆嫩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笋衣的口感,不比笋子差,因为薄薄的片装,更易吸收汤汁里的油香肉香。

看似油水足,吃着不腻,脆生生,好下饭!

她用五花肉裹着笋衣,一起送来,五花肉的油滋滋,和笋衣的脆嫩交缠,口感好丰富。

饭后,歇了会儿。

大伯母给院子里晾晒的疙瘩茎块翻个面,让两面都晒得蔫巴些。

颜烟也跟过来帮忙,拿起一个瞧瞧:“这是洋姜吗?”

大伯母嗯一声:“晾了四五天,今天晒一晒,差不多可以腌制放坛子里。”

洋姜,又叫菊芋,鬼子姜,它开的花黄艳艳,每年十月份底,或是十一月初是收获季节。

它跟黄精一样,收获的果实,都是埋在土壤里的根茎块。

颜国华每年会特意从老家带一些回去,颜烟回忆了下,它的口感甜脆,拌着辣椒油,酸酸辣辣,贼下饭。

大伯母用凉白开化开食盐和白糖,把蔫巴的洋姜放到坛子里浸泡,据她说,过半个月可以开坛吃。

见颜烟还想再去挖冬笋,大伯母一把挽着她的胳膊:“挖笋子累,让他们去,你跟我田里捡水芋头,还有甘蔗吃。”

听到甘蔗,颜烟犹豫下,果断放弃冬笋。

难得碰见一次冬笋,可是甘蔗似乎更诱人啊!

家里的男人都去竹林找冬笋,她和黄秀兰跟着大伯母去田里,帮忙捡水芋头。

到了地方,芋头还没开始捡,大伯母先砍下一根甘蔗,递给颜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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