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案子……
因为过于简单,不存在疑点,通常是三方沟通后便足以做出宣判。
连正式的审判环节以及陪审团都不需要。
这点类似于国内的庭前调解,若是三方达成一致,将视为原告撤诉,同样不需要继续庭审。
而在开庭前。
法官和法院是不会做任何准备的,不会事先了解案情,更不会事先进行调查。
也就是说。
庭审的时候,更多是看双方律师在法庭上的发挥。
若是能凭借证据、资料以及口才,说服法院,基本就稳了。
而庭审的答辩环节里……
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书面问题,要求对方在宣誓之后进行回答。
宣誓的回答,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不准予推翻。
而庭审环节……
和国内相差不大,主要是答辩、出示证据、辩论、判决等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
国外做出判决的,并非是合议庭,而是陪审团!
每个案子,都会随机挑选陪审团,坐在陪审席旁听整个案件。
这些陪审团……
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合法公民,门槛极低。
有可能是优秀企业家。
有可能是清洁工人。
也有可能是乞丐。
法院的最终裁判,将由陪审团作出。
且该结果必须要集体一致,方可生效。
若有一个陪审员认为该案不能这么判,那该案子将延期再审,或者重新挑选陪审团进行审理。
在判决上。
不遵循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
这也导致了一个现象。
那就是国外的许多案子,往往一拖再拖,始终未决。
“这个案子……不好搞啊。”
飞机上。
秦牧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揉了揉额头。
只感觉有些棘手。
想要胜诉,有两个难点。
第一,在当地,已经有过了类似捐款签名被起诉的判例了,所有判例都判处了当事人偿还许诺的捐款。
这估计是这个黑导游团伙选择在该地骗取捐款的原因。
在已有判例的情况下……
不少法院会选择囫囵吞枣,按照以往的民事案件判罚来判处。
第二,他和老张作为外国人,想要取得陪审团的倾向和信赖,难度极大。
陪审团是由没有任何背景的公民组成的。
这些公民是随机抽调的。
但无一例外。
全是当地人。
他们的职责,是倾听案件,对案件的事实做出判断。
而法律是否适用,则是法官的职责。
这些陪审团……
对他和老张,肯定是很陌生,且没有共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