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三百二十四章 重任</h1>
北海上的荷兰舰队指挥官是伯爵威廉·罗德维克,一名年轻的陆军将领。
拿骚的威廉率领步兵作战是荷兰翘楚,因为他交友广泛、家庭富有,统帅部队三次被西班牙人歼灭,还能再招募第四次。
在六省联盟组成之前,尼德兰打仗用的不是尼德兰人,尼德兰人都忙着当海上小超人,疯狂帮人海上押镖赚钱,赚来的钱,投入到尼德兰独立的伟大事业之中。
因为阿姆斯特丹在荷兰,这个商业中心辐射着北方六省,荷兰在商业上的崛起几乎是必然。
过去阿姆斯特丹只是汉萨同盟非常不起眼的商业港口,原本没太多制造业。
但当时的尼德兰总督阿尔瓦公爵对整个尼德兰施行重税与恐怖的高压政策,后来西班牙军团哗变时又把商业中心安普卫特劫掠一空并加以焚烧,在那之后,安普卫特这个商业重镇一蹶不振。
等到阿尔瓦去了新大陆,帕尔马公爵被调至尼德兰,南部的南部布拉邦特与弗兰德斯直接成为战争前线,帕尔马攻占城镇后准许城内的新教徒带着家眷与财产和平离开。
这一政策,使新教叛乱的重镇安特卫普、根特、布鲁塞尔等地有大量居民携财产移居北方的荷兰省。
其中就包括富裕的商贾与大量各行各业的熟练工。
这使得阿姆斯特丹快速崛起,六省联盟里,荷兰最有钱,他们之中专事作战的人才,早就在漫长的独立战争中死掉了。
剩下的都是有钱的商人,因此荷兰独立战争的下半场,完全由外国人来打。
苏格兰和日耳曼,盛产勇敢的战士;还有英格兰、法兰西的新教徒,这些人非但不需要出钱雇佣,而且还自备兵器铠甲,只要管顿饱饭就行,是完完全全的志愿者。
如今北海上的荷兰舰队长官,拿骚的威廉,就是一个十分擅长招兵的人——他总能从世界各地拉来许多轻视性命的穷鬼。
对一个人来说,不论做什么事,有重头再来的机会很重要。
在威廉刚开始率军打仗,他的部队初初上阵,由于布阵有问题,几乎没跟西班牙人交上手,就被埋伏在身后的骑兵践踏,而后击溃继而被歼灭。
也有部分原因是他的运气不好,第一次上阵就碰上了难啃的硬骨头,西班牙弗兰德斯军团,精锐里的精锐,地位相当于大明的浙军。
等到第二次,拿骚的威廉就统帅部队打了个全场,是倒数第二个崩溃的方阵。
到第三次上战场,他非但没有被全歼,而且还在友军崩溃的情况下重整阵形,拉着半数部队有序撤出战场。
这就是老兵了,不得了的,人人都要高看一眼。
这一次,他拉齐了人马,原本是打算向南进军,不过莫里斯王子要从北方运回一批贵重货物,担心遭受占据英格兰的明军抢夺。
明军攻占英格兰,考虑到大明和西班牙的同盟关系,整个北海对周边国家来说都不安全了。
莫里斯王子是沉默者威廉的二儿子,也被叫做拿骚的莫里斯,如今他才十六岁,还在读书,不过考虑到其父的威望,几乎所有人都希望奥兰治家族的人能担任荷兰执政官。
奥兰治的长子在西班牙读书,显然被菲利普扣下了;小儿子还小,只有莫里斯最合适。
这会儿英格兰没了、法兰西给白山割让大片土地,强大的邻国都顾不上管荷兰的事,这是最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