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一百七十四章 乌合</h1>
起初,应明的想法时斥候部队去剿匪,能取些战利、赚些钱财、得些粮草,以备后续战争所用。
结果没想到英格兰的土匪强盗那可真是太穷了。
完全没有大明山贼强盗那山大王的气势,比乞丐还乞丐呢。
他们能抢谁?
贵族老爷出门他们又打不过,看似肥羊的商人出门为了防备林间劫财害命的骑士老爷所以都带着护卫,只有跟他们差不多的贫苦农民才是他们最忠实的目标客户。
这样当土匪怎么能做大做强嘛,最后他们就成了一群偶尔下山劫道、经常山上种地的法外之徒,除了不交税,跟英格兰农民生活水平没太大区别。
不过那也得剿,所有不是那么容易控制的武装力量,都得剿灭。
应明的认识简单粗暴,不能为我所用,必可为敌所用。
他可不想等部队进兵时被土匪山贼及操持长弓的乡野农夫从背后射击。
普利县不缺军队,李禹西的公司前后在牧野沿岸各部落联盟招募来近七千部众,打什么样的仗都够了。
还有一支船队载着两千余人刚到普利港口,应明就想把他们劝回去,结果没劝回去,最后只能把他们派至各个农庄,监督生产。
普利县及周遭隶属大明的土地养不活这么多脱产的职业士兵。
东洋军的眼界一个比一个高,对士兵伙食尤其重视,勉强让士兵吃的不是很好但吃饱已经是他们能接受的最后底线了。
这帮北洋出身的军官与旗军打心底儿里就信仰一个真理:天朝儿郎只要能吃饱饭就能横行天下。
这个道理在现实客观面前成立不成立,北洋没人在乎,他们必须相信。
因为他们的兵本来就不是为吃饭打仗的,他们的作为也许会使国内吃不上饭的百姓有饭吃,但这绝不是他们自己的初衷。
每一个北洋旗军的投军应募的初衷,都是为了让自己吃上肉,才参训出征,才去打仗。
战斗时期,这些受过良好训练的士兵有极高的韧性与组织能力,可一旦明明能吃得好,却因为人为的错误让他们在和平时期过上艰难生活,他们的士气会跌落的很厉害。
而最关键的,就是对他们来说这场仗本身不算什么大义。
大义是个虚词,但不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