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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蠢贼(1 / 2)

<h1>第二章 蠢贼</h1>

六十里路,对北洋旗军来说就是一天脚程。

可同样行军六十里路,对博都安和他的部下都是极大的考验。

出发时九十四个人,等远远地能望见丁家庄牌坊,经历五日艰难跋涉,他们还剩六十二个人。

其他人也没死,只是饿得实在走不动,被留在原地,城外面还是有许多枯草枯叶能想办法吃的,算算日子,再饿几天也死不了。

肚子饿一走道就头晕眼花,行军路途就长,偏偏他们还没有绑腿,绑腿这个贯穿中华历史的军用物资一直到拿破仑时期欧洲才用上,如此一来长途行军腿酸胀难耐,给饥寒交迫的博都安小队带来更多困难。

“不过现在好了,吸!”戴着高顶盔还插一根红翎羽的博都安抬手把流个不停的鼻涕蹭在武装衣袖口上,把路上一直当做拐杖拄着的火绳枪交给部下,抽出腰间长剑道:“看上去他们修了矮墙,堡门紧闭,里面一定有粮食,我们走!”

刚抬腿走出两步,队长又转过头来,对士气低落的部下道:“实在走不动的先留在这,其他人打起精神,出发!”

丁家庄牌坊后紧闭的庄门并未给这支法军小队带来多少危机感,作为士兵,虽然以他们现在的状态随便看见一支明军可能连逃命的力气都没有,但对农民还有足够信心。

农民是软弱的,这种概念在欧洲漫长中世纪深入人心。

十几个脚上磨破了泡、冻坏脚趾的士兵实在不能再行动,留在原地等候,余下四十余人熟练地分成三队,作包抄之势自北向南朝或举长矛或端火枪列阵前行,逐渐逼近。

但是跟博都安想象中不同,丁家庄里的农民并不是他意识里丢下庄子逃跑或吓得战战兢兢的欧洲农夫,他们有点等得不耐烦了。

法军小队的‘逼近’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掌旗官无力再端着旗子,像拄拐杖般走一步挪一下,前头的军官倒是还算有力,但他的兵跟不上,走出几步就得拄着长剑回头等部下跟上来,几乎以挪动的速度来确保三个小分队不乱。

起初丁海还有些怪小舅子王洋传话不准确,贼军就贼军,干嘛叫人家乞丐。

现在他想给小舅子道个歉,这帮玩意儿真的就是一帮乞丐。

当然,就算是一伙乞丐,端着鸟铳也让人不敢小觑。

丁海没有火枪,在他离开常胜下属村庄后,副尉的官职随即交由旁人,过去村里的火绳鸟铳自然也无权调动。

庄里也缺少铠甲,北亚庄客穿的是都是用鹿皮和野牛皮依照大明审美缝制的短袍长裤,里面套着个棉花小袄,几无防护能力;真正称得上铠甲的只有一领扎甲、两件锁甲衣。

锁甲衣是波尔多驻军给的,好些个锁扣在战斗中被劈坏砍坏,白山营懒得修补,就给了移民;扎甲则是正经的好东西,白山营在波尔多召集铁匠打的,护住胸口与大腿,甲裙一直垂到膝盖,跟这领扎甲一起分到丁海手上的还有一柄环首直刃刀。

丁陆与汪洋以及更多北亚庄客就用不上这些了,刀子太费铁,他们拿最多的是长柄铁头连枷、铁箍大棒,还有相当数量的弩、筋角弓与长弓。

射箭是保命的本事,到了这边庄客没事就训练射箭,这会所有用角弓的庄客都蹲在矮墙后面,只有十多个长弓手立着,心里有些战战兢兢。

西班牙的殖民令欧洲士兵这身装束对许多北亚土民产生了天然震慑,他们看见就害怕,若非身旁站着比欧洲人更可怕的大明移民,他们这会已经撒丫子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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