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自己的母亲,可是元鸥不认为她真的需要付出生命来维护她们两个的约定,毕竟她也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吗?
而且,假如卢云真的一根筋的留在家里被元父打死,元鸥也不会因为过上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所谓安稳日子而感到快乐,她也绝不认为自己有能力承受那样的母爱,太过沉重的爱就会变为枷锁,伤害了自己,也禁锢了别人……
所以这样其实真的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不是吗?
自己已经能够在这个社会上立足,而卢云看上去过的也很不错,至少,那个姓张的男人应该对她很好……
这样,真的已经很好了,真的。
☆、第三十六章
?等到眼睛终于勉强能看了,外面的天色也已经黑下来。
元鸥吸吸鼻子,下车处理掉已经完全融化的冰袋。
她的脑子到现在还是乱乱的,也实在没心思继续在外盘桓,索性给店里打了个电话交代几句,径直回家。
今天跟卢云的见面的确是她未曾想到的,虽然有悲有喜,但总体而言,在这一刻,她却也像是放下了一个大包袱。
行了,你也过的不错,我也活的精彩,就这么着吧。
话虽如此,可心里却始终有点别扭,想来也是,冷不丁的见了心心念念的妈妈,却被告知她已经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重新组建了家庭,貌似过的还挺不错,任凭谁心里也会疙疙瘩瘩的。
她也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她们真的重逢,是不是会相互拥抱着喜极而泣,然后就会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但是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曾经想过却又不敢细想的担忧,真的成真了:卢云有了新的家庭!
人家已经是完整的一体了呀,从今以后,自己怕就真的只是个路人了吧……
卢云依旧是自己此生唯一承认的血亲,可是她的至亲,却再也不是只有自己……
这么想着,元鸥心里难免又酸涩起来。
她不由得嗤笑一声,大骂自己矫情。
有什么可放不开的呢?
大家都活着,活得好好的,不就足够了吗?
对待包括胳膊疼在内的所有一切矫情病,元鸥的手段一向都是简单粗暴却极其有效的。
胳膊疼还能直接强迫它去劳作,可是心里别扭,你总不能剖开胸膛,挖出那块桃形物体做了汤吧?
没的说,还得靠转移注意力。
是的,对于一个大吃货帝国的公民而言,还有什么能比做东西吃更让人身心舒畅,百病全消的呢?
鸭血、火腿、牛肚、豆芽……
是的,她就是要吃毛血旺!
炎热的夏季不就是应该吃点火辣辣的东西么,一边吃的大汗淋漓,眼泪和鼻涕齐飞,恨不能立刻就死过去;一边却还要死不悔改的继续大快朵颐,真是不作不死,只要不死,就继续作!
然后,然后谷毅熟门熟路的过来蹭饭的时候差点就被吓死了好么!桌上那一堆红彤彤,色彩热烈到刺眼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啊!
虽说他偶尔也能吃个诸如麻辣米线之类能在汤汁中涮过之后再入口的辣食,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对着一盆光是热气就足够让他热泪盈眶的菜品泰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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