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作者:万灭之殇
好莱坞的片酬直在节节攀升,主要的推动力却是创新艺术家经济公司、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国际创新管理公司这三家巨头的联手,这使得演员的片酬进入八十年代之后就直在不断攀升。
1988年,阿诺德施瓦辛格接拍”龙兄鼠弟(twins)”不仅拿了片酬,而且还参与了票房分红,这也开启了演员片酬支付方式的新篇章;在这之后的1989年,杰克尼科尔森以配角身份参演了”蝙蝠侠。”他完全放弃了自己的片酬,而是以分红的形式获取报酬,但条件是无论票房少他都可以按照合约签订的比例分成,不设票房下限,另外连附属商品的周边销售也参与分成,最终杰克依靠这部电影拿到了五千万美元的片酬。
从此,好莱坞的演员片酬开启了个全新的时代:片酬底薪加上票房分红。
直以来,演员片酬是个人们永远不会厌倦的话题,其热‘门’程度大概仅次于艺人之间的绯闻和丑闻。其中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数字实在太过庞大,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个遥不可及的程度。
其实,媒体对于演员片酬的报道有相当大以讹传讹的成分,方面是因为演员片酬涉及到了行业内部竞争,可以作为商业机密而不向外公布;另方面则是制片厂和演员处于某些特别的目的,可能会故意夸大或者缩小实际报酬,般来说夸大是为了炫耀,缩小则是为了对付税务部‘门’——美国的富人税惊人得高。最重要的原因是”刻意简化。”在现实生活中,某个演员的片酬也许不是个数字能说清道明的,但对媒体和影‘迷’而言,最具冲击力的就是个右边由好零组成的数字。
在好莱坞里,演员的片酬支付原本很简单,就是制片方像支付工资样给演员笔酬劳,然后完成电影拍摄,仅此而已,但是当票房分红的列表里也将演员纳入可行范围之后,就变得复杂了,因为所谓的票房分红本来就十分复杂。
北美电影市场因为反垄断法的限制,所以制片公司、发行商和放映商往往都是不同的公司。般来说,制片公司制作完电影之后,‘交’给发行公司进行运作,而发行公司则联系各大院线进行放映。
发行公司和院线的利益分红有两种方式,第种是发行公司‘交’付院线定的租金,上映后每周院线‘抽’取提成,第周为百分之十,逐渐增加,但不会高于百分之四十;第二种是发行公司不‘交’付租金,院线直接‘抽’取提成,第周诶百分之三十,逐次递增,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般来说,院线放映所得的票房占据部电影所能创造的票房总数的百分之四十。换而言之,留给制片公司、发行商瓜分的票房就只有百分之六十。
这百分之六十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种是大型制片公司,自己就拥有发行部‘门’,那么百分之六十就都属于制片公司;另外种就是制片公司将发行权‘交’给专业发行公司,这样来二者就又必须对这部分利益进行瓜分,般来说制片公司占据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而发行公司则拿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
不管是第种还是第二种,制片公司拿到手那部分属于”制片”的利润大约就是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个百分点,而这部分利润又需要被制片公司自己、导演、制片人、编剧起瓜分,现在加入分摊名单的又了个演员。
百分之二十五是好莱坞大型制片厂愿意为演员、导演、制片人、编剧留出的最大分成比例,是参与分红所有人的综合,不是每个人。换而言之,最终票房落在制片公司手里的,就是部电影票房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