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王国民风彪悍,但是酒馆里气氛却比南方要舒适度多。没有那么多不怀好意的眼睛,地上也干净不少,酒馆中间一般还会有篝火和烤肉,付得起钱的客人可以惬意的坐在火堆旁畅饮麦芽酒,享用美食。
拜伦穿过喝酒赌博的人群,径直走到柜台前边,拉过凳子,忍着空腹和疲劳带来的饥饿感,敲了敲桌子,递过去一枚1第纳尔的银币。
“来杯啤酒,杯越大越好。再来点吃的,肉越多越好。”
正忙着擦桌子的老板瞄了他一眼,看到了他身上的厚实链甲和腰间的战锤,十分干脆的接过银币,从柜台下边端出一盘凉了的烤肉递给他,随后又替他倒满一杯啤酒。
“来找活?”
虽然拜伦的装备比酒馆里那些所谓的雇佣兵好上几倍,不过酒馆老板还是很容易看出拜伦那当上贵族之后都抹除不了的佣兵气息。
“替兄弟料理丧事,他家住在附近一个村子里,可惜啊,他家里人都不在了。”拜伦接过食物,抓起烤肉边吃边编。等到酒到了,还不忘举起酒杯一脸悲痛的做个样子。
“敬哈弗、米尔姆还有琼恩!”
拜伦说完,一口气将大杯中的啤酒饮尽了一半。
“这世道再正常不过了,人命不值钱。看你的样子,处理劫匪这种小事赚的怕是连喂马包养盔甲都不够。怎么,要找人手?”
酒馆老板眯起眼睛,这个大胡子壮汉比看上去要聪明的多。拜伦身上的装备标明他不只是那些穷的养不活自己的佣兵。听他的口气,他更像是一支小部队的头目,手下人马拼光了,给手下人收尸之后来这再找几个帮手。毕竟真正赚钱的活往往都需要足够的人手才能做的起来。而作为酒馆老板,除了卖酒卖肉之外,贩卖信息和介绍能打架的闲汉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非常正确。”
拜伦点了点头,把身体朝对方凑近了一些。
“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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