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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嘿嘿一笑,跳下车和他一起搬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闲聊。

他年轻平凡的脸庞上,洋溢着轻快羞涩的笑容,和这个城市光鲜亮丽的年轻人相比,他是那么普通,在一家不起眼的书店打工,领着每月2000块的工资,工作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店后面的小厨房里煮面条当午餐。

他很满足,这两年的生活不算好,但是难得的自由,他没有学历,只能干些没技术的活,洗过盘子,送过快递,也在工地上搬过货,1年前找到这个看书店的工作,工作时间是久了点,好在清闲,店里的书随便看,老板是个清秀的中年男人,整日郁郁不得志,背起画板寻找“诗与远方”,靠个开公司的女人养着。

林书对老板的私事不感兴趣,但身为一个男人(是的,尽管他多长了器官,但始终认为自己是个男性),对这种多少有点不耻。

他现在对自己腿间多出来的那个器官也释然不少,大不了就一辈子独身,夹紧腿过日子,小心别再被引诱。人活着就是等死,死皮赖活的过完几十年,死了就算完成任务。

他不信周朝渭几十年后还能杵着拐杖来操他。

也说不准。万一周朝渭突发奇想用拐杖捅他下体也无不可能。

他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已经飘到外太空去了,没注意到脚下的门槛,小赵眼疾手快地拉住他,把他从妄想拉回现实。

“谢了。”他有些尴尬地笑笑。

“没事。”小赵露出一口白牙。

小赵比他小2岁,高中没念完就出来打工,现在开着面包车到处送货,爱好就是看网络小说,妄想有一天能成为小说里的废材男主,死了全家后奇遇一番,杀仇人干美人脱胎换骨。算是林书在这个南方城市的第二个朋友。

第一个朋友是他的室友,贾小梅,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孩,他们合租一套破旧的两室一厅房子,第一天他放下行李箱,抬头就看见一个女孩笑眯眯地望着自己,有点眼熟,又想不起,礼貌的笑了笑。

“还记得我吗?”女孩问,“给你卖过验孕棒呢!”

验孕棒,这三个字让林书瞬间被扯回那段不堪的时光,他脸色煞白愣在那儿,像个痴呆。贾小梅心想这人有病吧,撇撇嘴走了。

第一次见面就不欢而散,好在接下来的相处让林书的形象在贾小梅心中改善不少,她有神经衰弱,而林书是个很安静礼貌的人,做事轻拿轻放,也没弄什么狐朋狗友回来玩,更重要的是,他会做饭。每到林书的休息日,贾姑娘就过来了,“吃什么呀?”“一起吃吧!”“我带了食材烫火锅嘛?”诸如此类。久而久之林书吃饭时便习惯多弄一份给这个室友,有时候她回来晚了,就放到冰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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