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个弯。
林书这才注意到自己也穿着宽大的居家服。他不安起来。
周朝渭划着屏幕,大概在浏览新闻,没注意到他的紧张,头也不抬地说:“内裤没换,我没有新的给你用,不介意吧。”说完他抬起头看了林书一眼,眼里有笑意。
英俊极了。林书愣了一下,“学长……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周朝渭挥挥手,“没事,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自己走。”
“你鞋都丢了。”
“……”
林书口干舌燥,觉得自己的脸快烧起来。
正逢N市的下班高峰,堵了一路。
他拽了拽衣角,体恤被水泡过,烘干后还是皱巴巴的,是他自己坚持穿回来的。
“活着很累,但还是得活着。”周朝渭盯着前方的道路突然开口。
“......嗯,我知道”还有比这更尴尬的吗?林书坐在副驾驶,狭小的车厢里只有他和学长,他羞愧极了,脚上还穿着学长家的拖鞋,他的鞋丢了一只,剩下那只干脆也不要了,只好借了周朝渭的拖鞋。他不自在地动了动脚。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你知道就好,别再犯傻啦。”一只手伸过来揉了揉他的头。
他突然被一种名叫“幸福”的东西所包裹,密不透风,只留一张涨红的脸。我今天一定是用完了这辈子的运气,几个小时前还遥不可及的人,现在不仅救了我,还和我坐一辆车上谈心。林书如同一片落入冰淇淋桶的羽毛,体验到不可思议的甜美。
周朝渭一直在和他闲聊,问了他的年纪、学校,当学长知道他们是校友时,不可避免的惊讶了下,林书抿嘴一笑,不作答。后来又半开玩笑的问他是不是被女朋友甩了,他只好不好意思地回答:“不是。”
乖的不行,温顺的像条兔子。
下车时林书紧张的快要拉不开车门,周朝渭越过他开了车门,他闻到学长身上的香水味。
隐隐的甜味,很奇怪,如果林书从其他男人身上问到这种味道,他一定会觉得娘炮,但是他从周朝渭那里闻到,却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和谐感。
他梦游般下了车。
“对了。”
“?”
“你叫什么?”周朝渭侧过头,笑着问他。
“……林书。”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