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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烦闷不宁的心情自踏进这间屋子开始,便神奇地烟消云散了。

他觉得这种感觉特别奇妙。像是头一遭踏入一片陌生的领域,新奇感扑面而来。过去他从未去过任何女性家,哪怕是他前面几任女朋友,他们有过情侣间该有的甜蜜,可他从始至终都未曾去过她们家留宿。即使她们总是以各种方式热情地“邀请”他去。

像如今这样近距离注视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洗手做汤羹,这种体验更是前所未有。

但不容置疑的是他并不排斥这种体验,他反而觉得特别有新鲜感。

宋雁书没看电视,而是在屋子里随意转了转。

房子户型很小,走不了几步就到头了。屋子里的家具和陈设也是一眼便尽收眼底。

置身其中,若有似无的柏木香充盈鼻息,让他感到分外熟悉。

不知是巧合,还是主人的刻意为之。

季悄吟的动作很快,两碗拌面光速出锅。她用西红柿炒了土豆丝做浇头,还煎了荷包蛋。

宋雁书发现土豆丝跟一般在饭店见到的不同,季悄吟是用西红柿炒的,红彤彤的一片,上面还撒了几粒葱花,点点葱绿点缀其中。

他莞尔一笑,觉得有些新奇,“很少有人用西红柿炒土豆丝的。”

季悄吟:“这是跟我妈妈学的,她喜欢这样烧。”

他有些好奇,“怎么不用醋炒?”

“我喜欢西红柿自然的酸,不喜欢醋酸。”说完,她蓦地意识到不妥,“宋总,您不会介意吧?”

宋雁书摇摇头,“不会。”

对他来说吃什么都不重要。他只是寻个由头来见她。

房子空间有限,没有设置专门的餐厅。季悄吟在冰箱旁摆了张简易小餐桌。

桌上铺了一张粉色的细格桌布,放眼望去颜色分外清新。

两人分坐两端。

宋雁书捏着筷子,还未下筷,最先看到了餐桌中央的那几枝灰蓝色郁金香。

它们被主人插.在透明的玻璃花瓶里,里面盛了小半瓶水,一半根茎浸没在水中,在这间屋子里悄然无声绽放,花香若有似无,勾人呼吸。

先是檐外听雨,再是他的总统套房,如今在她家。

他和郁金香似乎结下了某种不解之缘。

宛丘并购案失败的那个雨夜,宋雁书第一次在酒店客房见到那些特别的灰蓝色郁金香——季悄吟这个姑娘把她喜欢的花自作主张地搬进了他的房间。

爱屋及乌,他一个对任何花卉无感的人,竟并未排斥那些郁金香。反而觉得喜欢。

过后的很多日子,屋子里的郁金香都没断过。

只要他歇在酒店,季悄吟就会差人在客房备下新鲜的郁金香。

每每加班到半夜,宋雁书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客房。看到屋子里那几株寂静绽放的灰蓝色郁金香,困意和疲惫尽消,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

有了这点花香,屋子里总算有点人气了。

透过这些花,他几乎都能够看到季悄吟温和恬静的眉眼,以及那亲切可人的笑容。

或许她就是特别的,比任何人都要特别。

男人安静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些灰蓝色小花,眼角眉梢流露出来的是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宋雁书温声问:“季经理去过荷兰吗?”

季悄吟摇摇头,“没有,我长这么大最远也就去过泰国。”

“库肯霍夫公园每年都有郁金香花展,特别漂亮壮观,有机会可以去看看,保证让你终身难忘。”

季悄吟捏筷子的那只手不由一顿,轻轻抬头,迎上男人温和的目光,“宋总,你是觉得我喜欢郁金香吗?”

男人眉棱骨微跳两下,反问:“难道不是吗?”

“不是。”她笑着摇头,一本正经解释:“我只是喜欢插.在花瓶里的这几枝灰蓝色郁金香,当它们换个环境,换种颜色,我就不一定喜欢了。我的喜欢是有局限,也是有选择性的。”

宋雁书笑了笑,“很挑剔。”

“是啊,我确实是个非常挑剔的人。”不然也不至于二十七岁了还是母胎solo。

宋雁书原本已经做好回去猛灌矿泉水的准备了。却想不到今晚的面不止不咸,还格外好吃。西红柿炒的土豆丝酸得恰到好处,让人很是回味。

原来那碗长寿面只是她厨艺的一次意外。

晚餐时间非常愉快。两人都是健谈的人,各种话题都能聊。季悄吟跟宋雁书提起了自己过去的工作和生活,而他则告诉了他的留学生涯。

宋雁书在青陵一中读完高中。高中毕业前往荷兰留学三年,读的还是阿姆斯特丹大学最好的传播学专业。

学成归国后进入海盛,从基层做起,从头学起。花了六年时间一步一步强大起来,将高层大清洗,站稳了脚跟。能力和魄力自然不是常人可比。

比起他,季悄吟的履历完全不值得一提。

虽然养父养母已经倾尽全力培养她了,但比起宋雁书这种富二代,她从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

她以前很少去深究公平问题。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人生而平等”无非只是一句空话。但这一刻她还是忍不住去纠结一番。

姜叙和姜殊这对兄妹在姜家长大,他们自小衣食无忧,获得了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从幼儿园到大学读的都是最好的学校。而她全是靠自己拼出来的。哪怕现在她也跻身都市白领行列,每个月拿着一份还算优渥的工资。可是骨子里缺失的东西却是怎么都弥补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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