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兔?”
“啊,忘了介绍了,灰兔是我养的一只金毛犬。”
顾亿恒说着,转过身对不远处还蹲在电梯前的大金毛招了招手,大金毛一看手势,立刻就屁颠颠地跑了过来,又亲昵地在顾亿恒的腿边蹭了蹭,摇晃着耳朵发出‘哼哼哼’的撒娇声。
蹲下身,顾亿恒撸了撸灰兔的毛,抬头对沈易一笑:“看,就是它了。”说完,他又捏了捏大金毛的狗耳朵,抓起它的前爪晃了晃,笑意满满道:“灰兔来,跟邻居哥哥打个招呼。”
灰兔一点不认生,它冲沈易摇了摇尾巴,又晃了晃耳朵,眼睛亮亮的:“汪汪。”
——你好。
一瞬间,沈易的眼睛也亮了一下,他一眨不眨地看着大金毛,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沈易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是他并不敢去养它们。
因为无论是什么动物,总会有离开的一天,到那时,他怎么能够承受?
以他的状态,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都足以令他绝望到崩溃,产生自杀的念头,倘若是自己养的宠物死了,他可能就再也没法继续坚持活着了。
所以,他不能养,也不敢养。
看得出来沈易很喜欢自家狗狗,都移不开眼睛了,于是顾亿恒就笑着问道:“你要摸一下灰兔吗?”
沈易有些惊喜:“可以吗?”
“嗯,当然可以了。”顾亿恒说:“你蹲下来,用手掌轻轻摸它,不要怕,灰兔很乖,不会咬人的。”
沈易依言蹲下,注视了灰兔好一会儿,然后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在灰兔的头上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
灰兔蹲坐在地上,乖乖地任由沈易把手放在它的脑袋上轻轻摸着,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显然是在享受。
——嗯,邻居哥哥摸得它很舒服哦,再摸一下哒。
由指尖传来的毛茸茸的触感让沈易长久以来一直处于低谷的心情,终于有了一点回升,这么多年除了绝望、失望、煎熬、痛苦之外,再也感受不到任何情绪的他,这时忽然感到了一丝丝欣喜。
欣喜啊,这种心情,他有多久没能感受到了!
尽管它出现的时间很短,不过几秒钟,但是沈易已经觉得知足了。
就如同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看见了绿洲,找到了生的希望那般。
在灰兔的脑袋上摸了大约一分钟的时间,沈易才有些不舍地收回了手,而那股悄然生出的愉悦心情早已完全消失,心情重新沉回谷底,负面的情绪正在一点一点侵蚀它。
意识到自己已经耽搁了顾亿恒好长时间,沈易道了歉,说:“对不起,你是要出去的吧。”
顾亿恒一听,好笑地问沈易,“无缘无故的,你跟我道歉做什么。”
沈易皱着眉,说:“我耽误了你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