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坑爹的楚歌。”
沈欢走回市区,差不多已经十一点了,这大半夜的,女生宿舍肯定不会开门。
要是回办公室的话,又很可能会出现上次被沈君兰一样的误会,去宾馆的话……不行,这个年代宾馆这词语,充斥着暧昧色彩,更容易引起其他人的误会。
什么是暧昧?用最直接的拆字法来解释就是——爱日未日。
因为去哪里过夜的难题,沈欢基本上已经将楚歌和白衣男等人的事情给抛到了脑后。
不是他这个人不仗义,而是根本就没必要去担心楚歌的安危。
就刚刚那种情况,白衣男已经不知道可以杀多少次楚歌,所以很明显,对方没有加害楚歌的意思,更不可能是喜欢折磨人的变态,他们这么做,应该是另有目的,比如让两人尽快的达成九重魂觉的目的。
这一点从对待夏天逃跑的事情也可以看出来,他们并没有咬牙切齿的去追究什么,而是在觉得夏天力量足够后,就将所有的心思放在了楚歌身上。
不管他们两个的目的是什么,但至少可以确认,楚歌绝对不会有事儿,反而说不准还会“因祸得福”。
沈欢本想找牛小贝商量一下,可在开口的时候才发现,牛小贝已经喝醉了,根本不可能和他进行聊天。
将牛小贝唤醒,然后询问对方的意思,这个沈欢不是没有想过,但……牛小贝醉酒时失态所说的话,还历历在耳,要真是面对清醒的牛小贝,他可能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带回爱的小窝?”沈欢很快就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不管林妙诗再怎么大度,也不可能容易自己三根半夜带一个女人回去吧?
尽管这个女人她也认识。
当然,更重要的是,在林老爷子心里,沈欢可是只在林妙诗一个人的,这要是让他老人家知道自己脚踏两条船,还不知道要生气成什么样子。
不管打骂,沈欢都受得了,他担心的是……林老爷子年事已高,经不得他这样折腾。
最后思来想去,沈欢决定把牛小贝带回自己的别墅,那里距离林家不算太远,若是出了什么事儿他也可以及时赶回去,并且那里也是他唯一且真正意义上的房产。
回到别墅以后,沈欢将牛小贝扔到了床上,然后准备去弄杯热水,不是给牛小贝喝的而是给他自己喝的,毕竟白衣男的出现让他燃烧了大量的脑细胞,也是是时候用水来浇浇火了。
可他刚刚起身,就被牛小贝给拉住了,“欢子哥,你不要走。”
“我不走,我给你倒杯水就回来。”
“欢子哥,你不要走……小贝、小贝只想让你陪在我身边。”
沈欢无奈的苦笑道:“我这不陪着呢嘛,被想太多,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当初你根林姐姐走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可是我错了……林姐姐那么漂亮,我还让你和她在一起,呜呜呜,不是明摆着脑袋被驴踢了么……”
“我不是那样肤浅的人。”沈欢无奈的挠了挠头了,似乎大部分人都普遍认为,他和林妙诗在一起,无非就是了林妙诗的绝世容颜以及林家那数不尽的财产。
其实不然,最开始的时候,沈欢确实被林妙诗的长相给震惊了,但也仅仅是震惊而已,谈不上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