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内,林霄无比尴尬。
身边张小贝的举动让他在心底有了一丝愧疚。
“哎,看来我在你心目中的样子真的很难看。”
林霄起身,直接坐了起来。
随后走到那巨大的天台,外面是红岩市的夜景,尽管已经深夜,依旧车水马龙。
两侧霓虹争奇斗艳,让人看了不禁心旷神怡。
张小贝也不禁转头看去,林霄盘膝而坐在那天台上,闭目凝神。
“切...小心眼。”
张小贝小声嘀咕了一句,随后也没了睡意,看着林霄安静坐在外面的身影,忽然发现林霄还是很男人,很帅气的。
随着夜深张小贝安静睡去,林霄坐着,身体却再次接受着那练体术的淬炼。
凌晨五点,林霄终于睁开眼睛,外面天色刚刚泛白。
正要起身却在自己的裤兜里面摸到了一块东西。
拿出来一看,不禁眉头微皱。
那略显沉淀的东西居然是昨天那牧野鞋上的鞋跟。
也不知道为何会进了自己的口袋。
拿起来看着,那沉沉甸甸的鞋跟此时脱离了鞋子之后便成了一把小短刀。
上面奇怪的纹路,和造型让人无论如何也看不明白为何这是一把刀,却做了鞋跟。
于此同时,另一个酒店的房间内,牧野握着另一支鞋跟从哪鞋子上扯了下来。
“你是第一个让我记住的人,那把刀请收好。”
牧野淡淡的说着,将那短刀随身携带了起来。
“哎...留着吧,起码很精致。”
林霄自言自语道,想着昨天牧野那哭泣的样子,一时间心底也有些不忍。
短刀收起,回到了房间。
“这么早啊?”
林霄有些惊讶,不知道什么时候张小贝已经起床。
林霄进来的瞬间,张小贝同样披着浴巾从浴室出来。
“啊...流氓。”
张小贝瞬间尖叫了起来。
“干嘛,我又没看到什么?”
林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张小贝。
“不过出水芙蓉这个词来形容此时的张小贝真的很贴切。”
林霄继续开口,刚从浴室走出来的张小贝就是出水芙蓉,那份圣洁和娇媚让林霄眼睛都直了。
“你赶紧转过去,我要换衣服了,今天农庄还有事情,我们得早点回去。”
张小贝有些着急,嘟着嘴催着林霄。
“好好好。”
林霄转身过去,接着身后传来了一阵稀稀落落的声音。
而林霄此时赫然发现自己对面的玻璃上居然反光。
身体颤抖,眼睛发直,头脑一片空白。
尽管玻璃里面的画面有些模糊,可是林霄还是看到鼻血直流。
十分钟后张小贝穿戴整齐,这才招呼林霄下楼。
“我还没换衣服呢。”
林霄看口,张小贝也太急了吧。
“好,那你先换,我出去等你。”
“不...不用,哥没那么矫情。”
“滚蛋,臭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