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
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
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
“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
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两个人都有些紧张。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应,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地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太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
看着他的傻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竖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地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几步之后,她转过头,冲他微笑,促狭道,“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
他点头如捣蒜,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哭得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那样单纯,那样真挚。
番外
饶染是个面瘫,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
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觉得这些人傻透了。
然后她回到房里,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
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
饶家是将门世家,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
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
而饶染,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