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天定,错过了是缘,遇见了也是缘。
但愿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蠢萌爹的番外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
“师父,小师妹的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陆雁回的娘亲早逝,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对她疏于管教,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无奈,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
据陆雁回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他身上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跷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地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地走近几步,道:“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得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
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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