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抬头乍一看看见披头士的字样,也不禁愣了愣。
“我好久好久没见过这件衣服了……”
他慢慢地走了过来,接过卷耳手上的衣服,眼睛里微微透出一丝珍惜,“我还记得这件T恤我有三件,那会儿特别喜欢披头士,每天都换着穿,后来还有小女生以为我家穷,买不起衣服,每天都给我送早餐……”
【哈哈哈姜总暗示自己还是抢手的】
【喜欢披头士的都是好人(土拨鼠尖叫)】
“你喜欢玩音乐?”
然而卷耳根本没在意有小女生暗恋姜云的问题,他好奇地扫了一眼床上的吉他和尤克里里,“这些你都会玩吗?”
“会啊,吉他我玩了好几年。前几年不是有个吉他手在维也纳音乐会上登台演出吗?叫斯皮克的,他是我的老师。”
姜云把那把吉他拿了过来,用干抹布轻轻地扫去上面的灰尘,简单地清理了一下。
他尝试地拨了几个音,吉他笨拙地发出晦涩的声音。
“哎,好几年没玩,也没抹油,已经不行了。以前我特别爱玩音乐,吉他、钢琴、小提琴还有架子鼓,都学过。之前还有摇滚团邀请我参加,但是被我拒绝了。”
姜云把吉他放了回去,望着满床的录音带,从里面随手翻出一个,然后把录音机插上电,把录音带卡了进去,录音机运作了大概十几秒,然后慢吞吞地读放起里面的音乐。
他轻轻地说道,“这些是我以前的老师帮我录的钢琴曲。”
于此同时,轻快的前奏也渐渐地从录音机里散播了出来。
这是一首很经典的钢琴曲,前奏活泼可爱,仿佛是一个十七岁的农村少女拿着小篮子行走在树荫埋盖的道路中间,脚尖俏皮地点起,进行了一番欢快的舞蹈。
【c小调贝多芬第八钢琴曲?天哪,这首曲子也不容易弹啊……给姜大佬跪下了】
【请问还有什么是姜总不会的吗?】
【这个水平完全可以去金色大厅演出了……我是钢琴专业的,我老师算是国内非常专业的钢琴手,但是弹出来还没有姜总的好,真的佩服佩服。】
卷耳看不懂什么金色大厅和贝多芬,他只是单纯觉得很好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