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一般都是和卷耳一起一觉睡到隔壁的铲屎官(划掉)邻居过来送吃的。
要是有那么一两天它饿醒了,发现卷耳还没醒,这只小猫就要捣蛋,四只粉红小肉垫在卷耳脸上踩来踩去,直到把卷耳吵醒为止。
可一旦有人吵着它睡觉,小锈斑的脾气就大了。咬坏你的拖鞋那都是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养的不是猫,是专业拆家的哈士奇。
“……”
姜云对他这种无限宠溺的老父亲模样很是看不惯,酸溜溜地说,“怎么一只猫还比人精贵呢。”
卷耳一脸‘你不是猫奴不会懂的’,他摇头道,“我这还算好的呢,有人养猫,一个月光是零食和罐头就大几千,更不用说是那些玩具和猫砂了。”
“……”
姜云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
我哪儿不懂了?
养你我一天就大几千了呢,我说什么了吗?别人家的猫到了饭点还会主动扒腿亲亲蹭蹭,可他要不拎着饭去找这位,这位也不会回头来找他……
太心酸了,他混得连猫奴都不如。
姜处长忧伤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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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林酒店不远不近地靠着秦淮河,在夜晚的时候,坐在酒店楼上的包间里,透过窗能看见一片攒动的人群,还有倒映在河面上的红色灯笼、彩色的店家灯光。
姜云把车开到酒店楼下,然后随手把钥匙丢给了走过来的侍者,揽着卷耳的肩膀就走了进去。
他们饭店的生意比起河对面的那些小吃店,算不上兴隆。但是整体的装潢和氛围都很到位,不管大厅有没有客人,都能听到钢琴家和小提琴手近乎不间断的合奏。
大堂经理正在和身边穿着侍者服装的男生低语,眼光一瞥看见两个影子走了进来,他嘴角立刻扬起一抹笑容来,“姜总!今天您怎么有空过来了?太巧了,今天还是三楼A座么?”
三楼的A座是专门留给姜云的特殊商务间,毕竟姜云常住N市,有时候和合伙人谈几笔生意,他就会在这个包厢里请客招待,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个习惯。
没想到今天姜云挥了挥手,“不用,就是到你这儿来吃顿便饭,你给我开个二楼的小包间吧,能看见外面风景的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