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实,王淑芬怎么可能接受得了?他以为自己已经一只脚踏进了豪门,那个时候可是开小轿车的家庭呀,而且那个男的身上穿的衣服也很华贵,一看就不是普通商场里面的货,好像是从国外带回来的,对于当时的王淑芬来说,这种男人简直就是一步登天的云梯呀!
可就算王淑芬不想要放弃,也没有办法,对方已经拿了钱,叫她离开,如果她坚持留在这个地方的话,应该也得不到什么好的结果,于是汪淑芬走了,不跟他留了个心眼,他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也记住了那个男人的样子,可惜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如果有手机的话,他一定把那个人的手机号码都给记下来了!
对方给王淑芬的一百块钱是让她去买避孕药吃,顺便养养身体,算是买了他的第一次,不过这一百块钱买第一次是不是有一些太过廉价了?
只不过在当时那个社会风气还没有现在这么开化,17岁的小姑娘基本上都是第一次,所以也没那么珍贵。
王淑芬拿着一百块钱走出了酒店,他当然不可能选择去买避孕药吃,如果怀孕了才好呢,怀孕了的话她就可以母凭子贵,让这个孩子只要求那个男人来负责任了!
可惜天公不作美,王淑芬根本就没有怀孕,不过好在吃的上一次的教训之后,手里头的一百块钱他也拿来真正的做可实用,他住在一个房子,好歹有了一个安身之所,不至于流落街头,但是工作王淑芬根本就不想去工作,以前在孤儿院里面,每次要做事的时候,他就各种偷懒,想方设法的把手里头的活儿推给其他的孩子去做,他根本就不想干活,他觉得自己的这双手可不是干粗活的!
即便在孤儿院里面那么多年,他的手确实也变得有些粗糙了,但正是因为如此,他现在更应该好好的保护自己的手,只有把一切都保护得好好的,他才能够嫁给像那天那个男人一样的人。
再次遇到齐家老四的时候,一定是那件事情发生了三个月以后了,王淑芬等了很长时间,发现自己没有怀孕,而且他也没有能力去调查那辆车到底是哪一家的公子,没办法找到对方任何的信息和资料。
渐渐的,王淑芬也就放弃了,他不想要在这件事情上继续浪费他们时间,而且重点是这一百块钱很快就花完了,租完房子之后,他吃喝都很节俭,但是也就不能够维持很长的时间,至少没有办法支撑三个月,所以在这三个月里面,他断断续续的又遇到了几个男人,仗着自己17岁的青春年华,去找那些三四十岁的老男人的话,根本不在话下。
反正第一次都已经给出去了,后面的其实也很简单,王淑芬一开始还是有些顾及的,在那个年代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不齿的行为,可是手里头没有钱,又不愿意去干活,还能用什么样的办法呢?
虽然王淑芬想过自己一定要嫁入豪门,身体一定要好好的,保护好,可是反正她的第一次都已经给了那个不愿意负责的男人了,就算保留着第二次第三次,最终别人也不会放在心上,大家只会在意第一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