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之间,隐约能听见嫌弃。
大约是,“好丑”“也不亮”之类的话。
而沈柔那盏丑陋的荷花灯,被她宝贝似的放在桌子正中间。
摆的板板正正的,里头的蜡烛被熄灭。看上午,虽丑陋,却贵重的感觉。
他暼了一眼,道:“踏歌,你可以回去了。”
踏歌抬起头,问他:“侯爷,今天有人跟我一起住吗?”
卫景朝敷衍地“嗯”了一声,强行将她赶了出去,回头去看沈柔,眼神危险。
沈柔的心,骤然一跳,背着手,乖巧地扬起一个笑脸,“侯爷,您的事儿办完了?”
卫景朝缓缓走近她,溅起那盏燕子灯,与沈柔的荷花灯放在一起,慢慢问:“你们说什么呢?”
沈柔抿了抿唇,老老实实答道:“说这盏燕子灯黑咕隆咚的,不好看。”
卫景朝握住她的手臂,将人拉到自己腿上坐着,慢慢问:“既觉得不好看,那摊贩给我时,你怎么不拒绝?给我换个喜欢的?”
沈柔却低了头,声音很小,却很清晰:“我没说不喜欢,他跟你很配。”
黑咕隆咚的,虽然不好看,但是跟他的黑心肠,倒是非常相配。
所以,她也没觉得不喜欢。
卫景朝乐了:“你觉得我不好看?跟这个灯很配?”
沈柔摇头:“不是不好看。”
她有些为难,还是说了,“这灯内外都是黑的,跟你挺像的。”
卫景朝听出她的言外之意。
这是说他心肠黑,跟黑燕子似的,所以相配
他并不生气,纤长的手指从衣襟处探入腰间,摩挲着细嫩的肌肤,慢慢问:“我还有个地方,也挺黑的,你喜欢吗?”
第38章
他暧昧的语气落在耳边,沈柔的脸,没出息地红透。
一颗心发颤,声音更是发颤,结结巴巴问:“什……什么地方?”
她心里,已有了猜测。
这么久以来,卫景朝问过她喜不喜欢的,只有他身上,那个寻常不能说出口的地方。
只是,在沈柔的记忆里,他那处青筋环绕着,有些狰狞,有些凶狠,有些吓人。
可是,一点也不黑。
她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里。
卫景朝带着笑意的嗓音落下,慢慢道:“自然是我的眼睛,还能是什么?”
沈柔身体一僵,暗自咬住下唇。
卫景朝低声问:“柔儿想到哪里去了?”
沈柔颤声道:“没……没想……”
他炙热的手掌,从腰间往上滑,捻着她的要害,嗓音越发低沉。
炙热的唇,落在她脖颈间。
慢慢道:“柔儿撒谎,这样不乖,是不是该罚?”
沈柔向后靠在他胸膛上,难耐地扬起脖子,闭上了眼。
卫景朝的目光,落在那两盏花灯上,更用力地,挺动了腰身。
沈柔坐在他腿上,死死咬着唇,克制住喉咙里的吟叫。
这里是驿站,隔音不好。
比不得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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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出发时,沈柔特意带上了那两盏花灯,挂在马车壁上。
卫景朝看见,没说什么,随她去了。
一路奔波,又过了二十日,一行人终于进入凉州地界。
这二十天,在陆黎的监视下,又抓到两个意欲向京城传递消息的人,将他们一视同仁,看押了起来。
自此,队伍里才彻底太平起来。
凉州的风光,和京城截然不同。
尚且是秋天,就已白草摧折,满地黄沙,天气寒凉入骨。
太阳离的很远,又仿佛很近,挂在山头上,却没多少热意,也不太亮,导致整个城中,都有种昏黄之意。
卫景朝从马车上下来,重又骑上了马,带着一行人进了凉州城,奔向位于城西的北域都护府。
“都护”是前朝所设的,掌管整个边塞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本朝并没有设过这个官职,但北境、西境、南境三地的大将军,无都护之名,行都护之实。
到都护府门前时,沈柔撩起帘子,望了望古朴气派的大门。以前,她的父兄,就是住在这里,带兵抵御匈奴的吗?哥哥说的凉州的家,便是此处吗?
她不由得茫然片刻,任由马车行驶进大门内,仍是撩着帘子,望着窗外风光。
都护府内十分简朴,连花草都不见几棵,满院子都种满了油松和樟子松,夹杂着几棵核桃树和苹果树,都长得高高大大的,没有经过修剪,姿态十分自然。
这样粗粗一看,便与精致秀丽的京城,格外不同。
凉州太守早就接到消息,知道长陵侯要代替平南侯到北疆带兵,今日便候在都护府内,等他接见。
毕竟,这位侯爷又与平南侯不同。
人家不仅是世袭罔替的侯爵,更是皇亲国戚,身份矜贵不凡,怠慢不得。
卫景朝策马走到前院,一眼便看见他们。
为首的人穿着太守的官服,身后乌压压一片穿官服和盔甲的人,不用想,就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下马,将马鞭交给身后的侍从,款步走过去。
太守不曾见过他,但看他如此年轻俊美,穿戴都贵重不俗,忙拱手道:“请问,可是长陵侯?”
卫景朝颔首:“正是我,周太守安好。”
周太守见他为人和蔼,缓缓松了口气,道:“下官已命人将府中收拾干净,配了些洒扫侍奉的仆人,侯爷暂且住着,若有需要,只管与下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