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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皮肤娇嫩,本就受不得一点疼,一晚上过去,那些指印更明显了,黑紫黑紫的,看着很是可怖。

洛长青心底咯噔一下,随之就是密密麻麻的疼。

“对不起。”除了道歉,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笨拙地帮盛黎娇擦拭眼泪,反而把她的皮肤搓得更红。

盛黎娇难免喊疼,躲开他,抱着膝盖委屈极了:“你打我。”

不等洛长青说话,她又道:“你掐住我的脖子,你想杀掉我。”

比起对话,她更像在自言自语,抠着手指,默默掉眼泪。

洛长青受不了这种气氛,更看不得她难受的样子,掌心成拳,手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

“对不起,可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吗?”

盛黎娇看看他:“你可以说来听听,但我不一定接受。”说完,她又垂下头,慢吞吞地抠手指。

“此事说来话长——”洛长青抓住她的双手,疼惜地揉了揉被抠红的指肚,按了按眉心,方才缓缓道来。

“你应该听说过的,我是几年前回来的,一直没跟你讲,回乡之前,我一直在边塞。”

“前些年边疆不太平,朝廷于各地征兵,我虽是家中独子,却也怀有一腔热血,那时不知天高地厚,瞒着家里人去了战场。”

“边塞……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打打杀杀,大漠黄天,怪我承受能力太低,才经历了几场战争,便受不住了。”

三分真七分假,洛长青面色一如往常。

盛黎娇张大嘴巴,显然是被他的说辞镇住了,又或者怎么都没想到,那个外人口中不求上进的懒汉,还有这样一段过往。

她鼻尖红彤彤的,眼尾带着水珠,看上去憨憨的,但又莫名惹人怜惜。

洛长青顿了顿,在她身侧坐下,安抚地拍了拍她后背,这才继续。

“边塞战争太常见了,兴许是睡梦里,兴许是吃饭时,敌人说来就来,没有能放松的时候,在军营里待久了,好多人都染上坏毛病,多梦失眠,敏感暴戾,总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我也不例外,刚回来时,我晚上没办法安眠,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惊醒,总觉得敌人杀过来了,昨天晚上……对不起,我魇住了,没能认出你来。”

“卸甲归乡后,我许久都走不出战场上厮杀的阴影,变得浑浑噩噩,甚至想——”

最后一战,他率部下追击千里,大败敌寇无一伤亡,这本是天大的喜事,谁知回程时,他被副将背叛,三万敌军围剿,他手下三百将士,拼杀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等援军抵达,山谷里全是尸骸,洛长青倒在血泊中,随行军医抢救了半月才救回来,后来他亲自斩杀了叛徒,当日围剿的敌军也无一放过。

边关大捷,敌寇签降书,大奉举国欢庆,唯独他避开所有人,连京中的圣旨都没接,自此销声匿迹。

圣上遍寻大将军,几年过去一无所获。

反倒是一座依山的小村子里,多了个爱喝酒不干活的懒汉,还娶了个娇滴滴的小媳妇儿。

战争结束后,洛长青总会想起那三百将士战死时的场景,宛若散不去的冤魂,将他一起拖入深渊。

如他所说,他变得敏感,多疑,受不了一点风吹草动,不知何时就会失去理智,把无辜者当成敌寇。

要不是盛黎娇的出现,或许过不了几年,他就会如他计划的那样,混吃等死,最后醉死,了结此生。

洛长青不愿再多想,自嘲地笑了笑:“可惜我没什么本事,这么多年,一直是个普通兵士,也没挣下多少家产,教你嫁过来受苦,”

“抱歉,娇娇,是我的错,我不该吃酒,不然也不会醉,更不该伤了你。”

他声音里满是压抑的痛苦,闭了闭眼,偏头不敢和盛黎娇对视。

但凡盛黎娇多想想,大概就能发现他话语中的许多漏洞。

洛家爹娘已逝多年,何来瞒着家人去参军?

大奉征兵五年为期,满期限即可归田,既然受不了,为何不早早退伍,反而要等边陲太平。

再或者,入伍这么多年,能一直活下来的士兵多少也该有点军功,找个小县当兵卒再简单不过,何至于回老家混吃等死?

可惜盛黎娇一概没想到,她默默把手缩回来,过了好久才说话:“你是……把我当成坏人了吗?”

“……对不起。”

“我怕你受凉,扶你进屋睡,还怕你不舒服,给你找帕子擦拭,虽然夜里看不清楚,可你总该认得我的。”

盛黎娇开始小声碎碎念:“我们在一起好几个月了,我长得那么好看,你怎么可以分辨不出我来?而且我劝你好多次,喝酒没好处的,你明明答应了,还背着我违背承诺。”

“夫君,我从来不知道,你还在边塞待过,你要是想祭奠兄弟,我们可以一起的,我不介意这些,你没必要瞒着我。”

“你刚才说的那些,我能理解你,也能接受你的解释。”她仰起头,眼里又弥漫起水雾,“可我好疼,我不想原谅你。”

“那便不原谅。”洛长青见不得她掉眼泪,帮她擦了擦眼尾,“莫哭了,眼睛都哭肿了。”

“都是我的错,娇娇不原谅才是对的。”

盛黎娇小声啜泣:“你要跟我道歉,你还要哄我,我什么时候高兴了,什么时候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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