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吧?”沈云荞笑盈盈地,“洛扬是学什么都要专心致志地学好。我九岁那年开始,特别贪吃,饭菜不合意了,就拉着洛扬一起学做菜。后来呢,我半途而废了,洛扬倒是学精了,那阵子天天做饭给我吃。”说着,她想起了那时的情形,笑容愈发灿烂,“我每天吃得太好太饱,几个月胖了足足一圈儿,多了十多斤肉,人就懒散了。师傅看着着急,每天三更天就让我起来活动筋骨,打拳、练剑什么的,还对洛扬说,‘你别惯着她了,再这样下去,她会变成个小胖子,不说习武成不了才,单是嫁人都很难。’洛扬为了这个,费尽心思地找了药膳的方子,让我吃了一阵子药膳,我才又瘦回去了。”
高进听着两个女孩小时候的趣事,神色愈发舒缓。
“后来我就跟洛扬说,瘦回来是好,女孩子到底还是爱美,但我可不是为了嫁人才每天吃药膳的——嫁人做什么?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咱们俩搭伙过一辈子就行了。洛扬瞪着大眼说那怎么行,我这么笨,还不把你气坏累坏啊。哎……她就是那样,从来不知道她是很聪明的人,都是她那个混账爹和歹毒的继母做的好事。”
高进想了想,“章大小姐很单纯。虽说居心叵测的人不少,但是看不得她受委屈的人也有很多。”
“嗯,例如三爷、你和阿行。这阵子洛扬就开朗了一些,真好。”沈云荞满足地笑起来,“会越来越好的。我始终害怕带她出来反倒害得她过得更坏。”她看向他,“你都没跟我说过,你和三爷是怎么结缘的?”
高进笑了,“锦衣卫里,有官职的大多世袭,我爹当年也是锦衣卫一个小官儿。他有一阵子整日里看着三爷杀伐果决雷厉风行的做派,回到家总跟我念叨,说三爷要么就是一代权臣,要么就是一代枭雄。我听得久了,就找机会去看了看三爷。那时候才十多岁,满心以为三爷已经一把年纪,是阴险老辣的那种形象。一见人就呆了——太年轻了,小皇帝——不,是皇上,”他笑了笑,跟她说话总是不带脑子,“皇上那会儿还是个小孩儿,那天碰巧了,皇上正拉着三爷诉苦抹眼泪呢。三爷对皇上的态度特别温和,哄孩子似的,他就说了几句话,皇上就眉开眼笑的了。”
沈云荞语带钦佩,“三爷也是不容易,哄孩子哄了这么些年,在朝堂也是一日不得闲,心境难免受影响,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吧?”
“那还用说?”高进笑道,“我就比三爷小四岁,有时候他都把我当毛孩子。”顿了顿,继续先前的话题,“那次远远的见了三爷一面,并不大相信,回去找我爹细细问了,这才确定。往后我就盯上三爷了,认准了要跟着他混一辈子,挖空心思往三爷跟前凑,没事儿我就折腾出事儿来,把我爹可是吓得不轻。不管怎么着,我让三爷记住我了,偶尔他交给我一些小差事,应该是觉得我还凑合,到我十六那年,让我进了锦衣卫,官职比我爹还高一等——这种事儿,也就三爷做得出。随后呢,我爹鼻子都要气歪了,跳着脚骂了我好几天,说怎么就不声不响的爬到老子头上去了?然后就辞官不干了。”
沈云荞忍俊不禁,“令尊骂归骂,心里应该很高兴的。对了,你说起家里人,怎么只说令尊,不提别人?”
“我娘走得早,家里就我们爷儿俩,没别人。我爹总说,这倒好,他下半生就两件事:酿酒、跟我上火。”
“令尊还会酿酒呢?”沈云荞从酿酒想到了嗜酒的俞仲尧。
高进颔首,“嗯,酿的几种烈酒很不错,但是他很少喝。”
“那多好,总喝酒可不是好事。三爷是真该戒酒,最起码,别是以前那个喝法。”沈云荞探究道,“依你看,三爷是借酒消愁还是怎么回事?”
高进略显怅然地道:“高处不胜寒。加上常年劳碌,日久成疾,有些病痛日日发作,喝酒能稍稍缓解。况且不管怎样他都能保持清醒,身边这些人也就没极力劝阻。到眼下都担心他,但也比以往更畏惧他,不敢多话。”
沈云荞叹气,“三爷最该做的是娶妻成家,有了牵挂也就有了盼头,自己就会注意身体。总孑然一身可不行。”
“是这个理,但是三爷不想有负担。手里太多死心塌地跟着他的兄弟,他都清楚,但始终疏离相待。走近了,就会生出兄弟情分,情分就是牵绊,牵绊有时候会让人进退维艰。”
“可是,三爷要去找他的妹妹。”
“那是他的亲人,亲人是责任。”
沈云荞想了想,“也是。但是现在他和洛扬——会发生点儿什么事么?他总不至于把洛扬当孩子哄吧?洛扬有时候是孩子气,可到底是快及笄的女孩子。”
“我倒是盼着有点儿什么事,但是一个不愿娶妻,一个不愿嫁人,够人喝一壶的。”说到这儿,高进扬声唤连翘备酒,又道,“我说怎么总觉得差点儿什么呢,忙了一天不喝几杯,太对不起自己了。”
沈云荞不置可否,只是琢磨着他先前的话,“怎么样都行。洛扬要是有个人真心待她,最好不过。要是没那么个人,也无妨,还有我呢。”
“你也是女孩子,早晚要嫁人。”高进凝着她。
“不是说过了么?我才不嫁人呢。我要是高兴了,还可以扮成男子纳两个小妾。”
高进险些惊掉下巴,“纳妾?”
“是啊。”沈云荞笑起来,“要是有那么一天,肯定是洛扬扮我的小媳妇儿,正室的位置谁也不能跟她抢。我找两个能歌善舞的小妾,天天让她们哄我们开心……嗯,那样的日子真是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
连翘奉上酒壶和两个酒杯,见两个人说说笑笑的,抿嘴笑着退下。
“你也喝点儿吧,这往后都要纳妾了,不会喝酒会让小妾瞧不起。”高进给她倒了一杯酒。
“喝酒有什么稀奇的。”沈云荞并没拒绝,“我在燕京的时候,扮成公子哥儿出去玩儿,交了几个酒肉朋友,经常在一起喝酒。”
高进倒了一杯酒,与她碰杯。
两人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他认真地对她道:“我跟你说正经的,你应该想另外一条路,例如你嫁给一个愿意陪你照顾你一辈子的人,这样一来,如果章大小姐不嫁人,你就能和夫君一同帮衬她一辈子。”
沈云荞撇嘴,“嫁人?男子可信的太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当成宝,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把人当成草。洛扬那个混账爹就不需说了,还有我爹,不也一个德行?娶我娘的时候,费尽心思,后来我娘去世了,他不还是再娶了?口口声声为了给家族开枝散叶,行,反正我娘也入土为安了,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但他就算为着念旧情,是不是应该善待我?结果怎样?他那个继室要我走她的老路,他一点儿反对的意思都没有,就是为了能和那个半截入土的人在官场上相互扶持——一往情深的原配生的女儿算什么啊?远不如他升官发财来得重要。那是人该办的事儿?”
“既然如此,你更应该嫁一个能将他踩在脚下的人,有事没事的教训他一下。”
沈云荞不屑的笑了笑,“跟一个人渣计较什么?我可没那份闲工夫。离开他,高高兴兴的过日子,再不看到他,比什么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