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着蒸包子的店家,脸色突变,认为这些人都是一群口袋里没有多少个钱,却想搞事情的鲁汉。
店家走了出去,不以为然,回应的态度也不好,认为他们在鸡蛋里挑骨头,“这里是郊外,荒山野岭的,诸位还想吃什么山珍海味不成?”
如此惹火的言论,自然惹怒了一眾五大叁粗的江湖恶汉,纷纷批评店是黑店,老闆是黑老闆。这些人当中年纪较小的,年少气盛的几个小伙,早已按耐不住,气得想把茶摊的桌椅都一一打烂砸破,以宣洩心头不忿。
阿蓁见场面混乱,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种场面,怕得微微发抖,凌雋珈护着她在身后眼旁观,轻抚小美人后背以作安慰。这些场面,对她来说,不过家常便饭。
店家见这些人如此嚣张,喊了一声,很快不知从哪里窜出了十多个汉子。两帮人随即开打起来,凌大当家的人训练有素,一个个都是练家子的,并未出动刀、枪的武器,赤手空拳的仅用了半盏茶时间,轻松就打趴了对方的十来人。
店家那边的人被过肩摔得眼冒金星,脸青嘴肿, 眼角渗血,大多数人眼见打不过,唯有跪地不住的求饶。
凌霸天开口,放过了老闆和伙计,叫对方把蒸好的十几屉肉包子拿过来用油纸包好,付了钱就离开。
郁满蓁坐回马车上,听到一行人高声谈论刚才的黑店,狂飆粗鲁骯脏之话,突然觉得凌雋珈的痞里痞气,与他们相比之下,小巫见大巫,显得相当斯文温润了。
原来她就在这样的氛围中成长,也就不难理解她的痞子气息从何而来。郁姑娘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阿雋,说说小时候的事吧?”
凌雋珈把小美人拥在怀里,没有问她为何突然好奇自己小时候的事,她想听我就说唄,权当解闷。
“小时候,每个山寨里的小孩,若有胆量爬上山崖,跳到河里 ,证明自己是勇敢的人,义父就会另眼相看,并重点培育。
我小时候是个不諳水性的旱鸭子,应该说是极怕水,因为不想让义父看低,最后还是闭上眼跳了下去,还差点溺死!
就是这一跳,义父肯定了我是可造之材,对我欣赏有加,也因此更加严厉。我开始跟随着他的得力手下,冬天冰天雪地,用冷水洗澡,见的为锻鍊意志力;每天天未亮就起来晨跑,一年到头除了春节,没有一天可以休息,至少跑一个时辰,然后才和大伙儿一起用早膳。偷懒的人会被杖打五十大板,生病了,吃苦药也不能配蜜饯。
我从小成日碰的都是刀剑等武器,大伙儿一起天天舞刀弄枪,女红什么的,山寨里就没几个人会。就算是女子,她们也都并不一定会女红针黹,所以衣服穿旧了、穿破了,也就由着。”
小时候的她真的生活得很粗獷,只是她不讨厌这样的生活。这样自己就会变得强大,就没有人敢再欺负她了。
“那义父知道你是女孩子吗?”郁姑娘好奇的问,这样的训练,对于女孩子来说,实在过于严苛。要是换成了自己,恐怕早就受不住了。
“当然知道啊,但他对每个人都一样,所以我也没有例外,不会特殊对待,也不会特别偏袒。我跟他们受的苦是一样的,他们吃什么,我也吃什么;他们睡怎样的床,我也睡怎样的床。所有训练都是一样的,从来没有偏袒我。”
凌雋珈边说边回忆,昔日在山寨上的日子,“义父很爱我,从来没有打过我,还收了我做义子。你知道吗?他跟义母由于无法生育,一直没有任何子女,只有义子。
这么多年过去,只收了叁个义子,我就是其中一个,他更把自己的事业,分了一部分来给我管理,证明他对我的厚爱和信任,我绝不会辜负义父的苦心,发过誓定要好好干出一番事业,以报答义父的养育之恩。”
马车外的一眾粗汉子还在骂声不断,声音大得鸡会被吓飞,狗也被吓走。
“比起那些假惺惺的读书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义父就是仗义的屠狗辈’。他们就算是恶,也是小恶而已,跟真正大奸大恶的人,还是差得很远。别被他的外表欺骗了,有时候真正了解一个人,并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心感受。”
“嗯”这些道理不难理解,阿蓁也明白,她好像没有那么害怕凌霸天他们了。
“为何义父跟义母他们没有子女呢?”郁姑娘猜测义母是否身子虚弱多病,难以怀孕,或者因为什么是遭遇,落下了病根,从此得了不育之症。
“那是因为义母,他,并不是女子。”凌雋珈望着郁姑娘,实诚相告。
义父“义母”的故事,当年可是震惊了半个江南,二人之间的曲折兜转,够写一本十万字的话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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