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1 / 1)

快饿死的时候,她遇见了阿启。

那个有着狼一般的眸子的瘦弱孩子,把手中的馒头分给了她。

***

街头乞丐们的生活并不容易,充满了明争暗斗,哪条街最容易讨到赏钱,哪条街的达官贵人最多,所有的一切都靠争抢,能活下来的都是命硬又狠的。

阿启最初没有名字,她自记事起便在街头流浪,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也不知该做些什么。

人活着无非吃喝二字,她没有钱,但她天生力大无穷,在原始本能的催促下与人争食,拼的头破血流也要将抢来的食物咽下肚去,菜叶子、大饼、馒头……就算被人啃了两口踩了几脚她也不在意,只要能吃。街头乞丐们的食物能有多丰富,不过饱腹而已。

后来她学着像其他人一样乞讨,她长得瘦弱,偏偏一双眼睛亮的惊人,旁人看见她总会不忍心给点银钱或是馒头。

饿了就讨饭,困了睡在城郊的破庙里,倒也平平安安的活到现在。

那日,她刚用讨来的两文钱换了两个馒头,难得吃上刚出锅冒着热气的、白软甜香的东西,这一顿于她而言是难得的美餐了。

乞丐的世界里只有争抢,一般手里有了食物都会三两口咽下去,防止被他人抢夺了去。

可鬼使神差的,馒头拿到手之后她给揣进了怀里,没有吃。她走了平日里不会走的那条道,就看见角落里躺了个女孩,即便同随处倒在路边的乞丐一样的做派,周身散发的气质仍是不同。

那人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脸上有些污渍。她不识字,没有美丑之分,没人教她说话,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得那人让她觉得舒服。

女孩身上的衣物看起来跟往日赏钱给她的人差不多的好看,几步之外的地方,有两个乞丐死死盯着,仿佛下一刻就要上前抢夺。

于是一向只惦记着吃从来不管闲事的阿启,破天荒的赶走了觊觎女孩的乞丐,又忍痛割爱,分了个馒头给女孩。

从此,她有了家。

***

女孩教她说话,教她识字,告诉她怎么洗澡,给她取名为启。她唤她,阿姐。

阿姐懂得太多了。

她捏捏骨头就知道自己比她小两岁;她会把外面长得不一样的草摘回来,用火烧煮了喝,她说那叫草药;她还会把讨来的银钱换成粟米,拿破瓦罐子焖煮成粥,粥比馒头好吃太多了,还不会噎着。

阿姐说,我们都是女孩子,但是要装作男孩子,不然会有人欺负的。阿启不懂,但还是乖乖听话,在人前就唤她阿兄。

讨来的银钱不够两个人的吃喝,她听街上摊子边有人聊天,说去码头做搬运一天可以有十个子儿。

掌柜起初不肯用她这么个瘦的跟猴似的小鬼,但她一次可以扛三麻袋货物,比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扛得多。花一样的工钱做更多的事,精明的掌柜算了笔账,当然雇佣了她。

阿姐去了酒楼做小厮,每天也有了进账。

有了更多的银钱,能吃饱不说,慢慢地还能攒下一点儿,日子越过越好。阿姐说等攒够了银子,就可以买个院子,到时候我们就不再是乞丐了。

可是后来,阿姐死了。

她是活活饿死的。

在阿启十五岁那年。

商州城发大水,淹死了好多庄稼,人人流离失所,她只知道街上的乞丐变多了,米铺里的米价格贵了,老板开的工钱越来越低,到最后阿姐跟她都没了收入。

朝廷救灾的银两也不知被哪些官给贪了,反正到了百姓手里,只剩下了可是数的清米数的稀粥,吃不饱。

没几次,粥也不施了。

人们开始吃草、扒树皮,后来这些也没了,只能吃土。土不好吃,可是饿肚子的感觉更难受,胃里像是有火在烧。吃了土排不出去,最后那些人肚子涨得大大的,还是会死。

阿姐不让她吃土,把偷偷藏起来的树皮给了她,她不肯,可阿姐说她吃饱了可以有更大的力气去找食物。

阿姐要她发誓,拼了命都要活下去。

她带着抢回来的树皮,见到的是阿姐的尸体。

她又没了家,跟着人群四处飘荡,走了不知道多久,到能吃饱饭的地方,讨不到钱,她听说人军营能吃饱饭,就参了军。

天生的大力气让她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杀的敌人多了,就阴差阳错成了将军。她的俸禄可以买好多好多的粮食了,可是换不回阿姐。

书里说,国泰民安没有战争,就不会有吃不饱饭的人。

于是她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了那些烧杀抢掠的敌人,让这世上和自己、阿姐一样的人能少些。

她舍身救太子,是因为皇帝只他一个儿子,没了继承人,国将不国。她忍着屈辱活下来,是因为这是阿姐死前的最后期望。当年与恶狗争食,吃被人践踏过的食物,她不是也熬过来了?没什么难的,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可她最后却死在自己拼命保护的国人手里,死在她一心护卫的储君的后院里。

***

容初恍惚间听见阿启的叫声,她惊喜的睁开眼,就见那已经昏迷整整一夜的人儿醒了过来。

“阿启,你终于醒了。”她笑起来,“你这孩子,知不知道有多危险,发了一夜的热,差点降不下来。你要是有个什么事让阿姐怎么办!”

--

最新小说: 和高岭之花种田养娃打天下 烟花风月 (纯百 GL) [历史同人] 穿越之汉武娇主 成为姐姐的专属向导(纯百、哨向、互攻) 墨唐 箱子里的大明 锁千秋【futa】 秦功 ??????????[??] 52赫兹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