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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结果出炉
大家象征性地尝过曹德秋的四道菜,都觉得嘴巴里油腻腻的很不舒服。
邓建丰连喝了几口水,却还是觉得嗓子不太爽利。
贾士杰赶紧起身道:「旁边茶楼已经准备好雅间,劳烦大人移步,咱们去喝杯茶,顺便确定一下比试的结果。」
七个人在茶楼里待了近半个时辰,外头的人都有些等不及了。
夏月初坐在薛壮身边,耐着性子听善大嫂子夸自己。
「你说你这脑袋是咋长的,就跟我们这样粗人的脑袋不一样,随便出个主意都能赚钱。」
善大嫂子将装钱的包袱死死搂在身前,生怕被人抢去似的。
若不是大庭广众之下没办法,她都已经忍不住想要打开包袱数钱了。
「进去这么久,咋还不出来呢!」善大嫂子一边嘟囔一边衝夏月初道,「今个儿累了吧?去我家歇一晚再走。」
她不等夏月初反对赶紧又道:「之前每次留你,你都说不放心家里。如今家里这位也来了,怎么也得上我家住一晚再走,屋子都给你们收拾好了。」
一听这话,薛壮和夏月初不约而同想起之前再夏家同床共枕的经历。
二人对视一眼又受惊似的同时移开视线。
夏月初脸颊飞红。
薛壮也觉得耳根下头火辣辣的。
「扑哧——」
善大嫂子见二人这样,忍不住笑出声来,輓住夏月初的胳膊小声打趣道:「又不是刚成亲的小两口,你俩这脸皮儿未免也太薄了些吧?」
夏月初正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时候,只见茶馆的门打开,以邓建丰为首的七个人从里面鱼贯而出。
周珩走过时,还善意地对夏月初笑了一下。
但是当他的视线滑过旁边的薛壮时,瞬间呼吸为之一窒。
待看清薛壮坐着的轮椅时,周珩眸中迸发出难以掩盖的震惊。
贾士杰跟在周珩身后,见他脚步有所停顿,忙问:「周山长,怎么了?」
周珩忙将自己的情绪遮掩下去,扯出个笑容道:「在茶馆里坐久了,腿脚竟有些发麻,果然是年岁不饶人了啊!」
贾士杰闻言哈哈大笑,捋着鬍子道:「我这把老骨头还没服老呢,山长大人跟我比,如今还是年轻才俊呢!」
七个人重新回到台上,并且让五名参加厨艺比试的厨师也重新登台。
邓建丰起身,双手抬起向下轻压,下面的喧哗声顿时小了下去。
「时值端午佳节,七道河镇今年这个厨艺比试的想法十分新颖,也办得十分成功。五位大厨同台各显身手,让我大饱眼福之后又大饱口福,本官真是不虚此行。」
「今日五位大厨各有擅长,做出来的菜肴也是风味不同。曹掌柜的本地菜做得手艺娴熟、原汁原味,不愧是七道河镇的老字号招牌;荣掌柜虽然在对鲤鱼的处理上有些微瑕疵,但其余三道菜还是尽展手艺,总体上瑕不掩瑜;金大厨一手南方菜做得清淡之中还不失滋味;毛师傅的菜更是不拘一格,返璞归真……」
这一番点评,下面百姓听懂的不多,只知道似乎是把每个人都夸了一遍,却让荣炳华冒了一身冷汗。
他惶惶地抬头看向邓建丰身边的几个人,当初信誓旦旦把酒言欢的几个人,此时全都不安地避开他的视线。
心底针尖儿大小的不祥预感瞬间扩大,如黑稠的浓雾,将他整个人吞没。
原本提在嗓子眼儿的心,此时急速下落,沉甸甸地砸进胃里,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连挺直的脊背都被坠得有些佝偻。
邓建丰继续道:「今天这场厨艺比试,让我最为惊艷的,是夏娘子的手艺。她虽然年纪轻资历浅,但是无论是处理食材的手法、颠勺翻炒的功底还是对味道的把握上,都是十分到位并且精准的。」
围观的百姓们没想到,夏月初居然会得到县太爷这样不遗余力的夸奖,也顾不得对官老爷的敬畏之心,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邓建丰也不生气,笑呵呵地等台下的声音减小之后继续道:「说句不怕大家笑话的话,邓某不才,吃过夏娘子做的四道菜,脑子里就只剩下好吃,好吃,太好吃了这几个字,旁的词一概都想不起了。」
此言一出,原本安静下来的围观百姓顿时哄笑开来,再看台上的县太爷,也觉得不似之前那般高高在上地吓人了。
「所以邓某今日便■颜,借前人之言一用。古有赋形容女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窃以为此句用来形容夏娘子的手艺,最是恰当不过……」
邓建丰越说越兴奋,下面的百姓却听得如坠五里雾中。
但是台上几个人却都被邓建丰这样的高评价震惊到了。
周珩一直有些飘忽的心神也被这番话扯了回来,觉得邓建丰简直说到自己的心里去了。
他并不像邓建丰那样热衷研究美食,更是一直秉承着君子远庖厨的信条,说不出什么子丑寅卯。
', ' ')('但是却觉得夏月初做的饭菜,吃起来就是格外舒坦。
无论是吃过还是没吃过的味道,都从里到外透着熨贴,挑不出半点儿不顺心。
虽然说起来看似简单,但必须从刀工、调味、火候乃至手法上都环环相扣、步步完美,最终才能呈现出一份从口感到味道都让人无可挑剔的美食。
于是围观的百姓就看到,除了县太爷在台上激动地不断夸讚,连一贯沉稳、喜怒不形于色的周山长也不住地点头表示赞同。
在邓建丰终于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夸讚之后,即便是台下没听懂的平头百姓,也明白这回是谁拔得头筹了。
荣炳华却努力打起最后一点精神,抱着也许会有奇迹发生的奢望,双眸死死盯住邓建丰的嘴巴。
「这次厨艺比试,全部四道菜,以四胜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大厨就是,夏——月——初——」
最后三个字毫无迟疑、清晰无比地从邓建丰口中说出,连口型都一一对应地十分完美。
就在台下百姓开始鼓掌欢呼的时候,荣炳华突然衝出来,一把推开准备上前领获胜赏银的夏月初,满脸癫狂、眼神迷乱地衝着台下欢呼鼓掌的百姓大喊。
「赢了!哈哈,我赢了!谢谢大家!」
134名声大噪
夏月初出名了!
以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燎原之势,在没有任何现代媒体和通讯工具的古代出名了!
按理来说,这个厨艺比赛的规模其实很小,只是在一个镇子的范围内。
若不是对方先提出比试,加上夏月初需要这个契机来提高自己的名气,她根本不会参加这样的比试。
俗话说,杀鸡焉用宰牛刀。
以她的水平,参加这种厨艺比试,着实有些欺负人了。
但是先有邓建丰毫不吝啬言辞的夸奖,后有荣炳华因为比试失利的疯癫之举。
这两件事有如火上浇油,让夏月初赢得厨艺比赛这件事,窜起无人预料到的烈焰。
从七道河镇到东榆县甚至东海府,这件事成了五月中人们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谈资。
如果你在七道河镇有亲友,能够知道一些当时的细节情况,那瞬间就会成为人们攀谈的焦点人物。
一时间,整个七道河镇的百姓,都以吃过夏月初掌勺的酒席为骄傲。
夏月初的手艺在大家的口口相传中不断被修饰完美甚至于神化,最后的完成版本简直廉耻破表,连本来对自己手艺极其自信的夏月初都无法直视。
比起荣炳华落败发疯这种百姓们喜闻乐见的俗套情节,万里书院的学生们,对邓建丰那一番讚誉至极的发言更有兴趣。
甚至在厨艺比试之后不到三天时间,就有几个学生合作,将厨艺比试的整个过程,写成了一个并不算长的话本故事。
他们甚至还在打探消息的基础上,给夏月初加上了一个十分自强不息、百折不挠的背景故事。
简直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这薄薄一本,半杜撰半事实的话本故事一经完成,瞬间在文人的小圈子里火起来了。
各种手抄的版本先在万里书院中传播开来,很快就辐射到了整个东榆县,最后甚至还被传到了东海府。
话本中把夏月初做菜描写得神乎其技,还格外详细夸大地写了邓建丰试吃的反应。
最后还把邓建丰的话一字不漏地誊抄上去,几乎要将夏月初碰上神坛来膜拜。
好在大部分人并不知道夏月初来自何处,但在镇上知名度颇高的善大嫂子就无法倖免。
对各种举着银子找上门的人,善大嫂子从一开始的难以置信,到后期的兴奋不已,再到最后的不堪其扰,也不过才用了三天时间。
善大嫂子干脆把家里的粮油米面和菜都买齐了,交代老娘跟闺女在家,锁好院门,谁来都说自己不在,家里不接待客人。
她自己稍稍改变了打扮,拿着邀请夏月初去做席面的名单,找了辆牛车,直奔参顶子村而去。
为了厨艺比试的事儿,山下都快闹疯了,参顶子村虽然地处山中,到底也不是什么与世隔绝之地。
端午节当天的盛况,很快就通过去看过比试之人的口中传播开来。
等每天跟薛芹生气上火的盛氏听说时,村里基本已经没有不知道的人了。
老肖婆子坐在炕上,满嘴喷白沫子地卖力讲着,最后一脸羡慕地拍着盛氏的手背道:「哎呀,你可真是好命啊!这可是被县太爷夸过的手艺啊!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这么一个宝贝媳妇,还不跟抱了只下金蛋的金鸡一样?以后你就?等着享福吧!」
盛氏都听傻了,半晌才回过神来,看着听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后槽牙咬得咯咯作响。
她哪里敢跟人说,自从薛壮从军队回来,自己就没在儿媳妇身上讨到半分便宜。
但看到老肖婆子笑容下隐藏的看热闹本性,盛氏硬是咬牙,表情几近扭曲地挤出个假笑。
「什么
', ' ')('享不享福的,我也不指望那个,到老了干不动了,有人给个热炕头,给碗热乎饭菜吃,冻不着饿不死也就是了。」
「瞧你这话说的,你底下还两个儿子呢,小芹又说了个那么好的人家,你可就别端着了。」
想到小芹的婚事,盛氏的自信又几十年间回到身体中。
比起薛壮和夏月初这两匹披着羊皮的白眼狼,还是自己闺女嫁得好更借得上力。
尤其听到自己的准女婿竟然是比试要请去判定结果的几位员外之一,越发地喜上眉梢。
盛氏心道,夏月初你个小蹄子,以为闹腾出点儿名头来,自己就不敢对她如何了么?
饶是你菜做得再好,也不过是个伺候人的活计,到头来还不是你在灶台前站着炒遮,我女婿坐在桌前吃你做的菜。
想通了这个关窍后,盛氏整个人都恢復了精神,笑容也重新弄挂在了脸上。
二人聊了会儿没什么实质意义的閒话,眼看就要到饭点儿了,肖老婆子屁股再沉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了。
盛氏把人送到门口,正好跟坐车过来的善大嫂子走了个脸对脸。
肖老婆子便笑着打趣道:「薛嫂子,以后家里怕是要天天接待城里来的贵客了!」
盛氏原本已经转好的心情顿时又被破坏了,她朝善大嫂子上下一番打量,见她穿得干净朴素,不像有钱人的样子,顿时■瑟起里。
「贵客?你可真会说笑话,有些人别说是这个『贵』字儿了,怕是连个『客』字儿都当不起。」
夏月初从屋里出来,将盛氏这话听了个正着,立刻道:「这话说得没错,善大嫂子是我的好朋友,我家就跟她家一样,自然算不得客人。」
善大嫂子本想着,盛氏是夏月初的婆母,自己再不爽也得压着点儿火,不能给夏月初找事儿。
谁知道夏月初这小嘴儿跟刀片儿似的,直接刮了盛氏一脸花。
善大嫂子唇角不由自主地翘起来了,从怀里掏出几分钱,塞进盛氏手里道:「劳烦你出来迎接,拿着吧!」
盛氏先被儿媳妇怼了,又被这个不认识的妇人这般羞辱,尤其还是当着同村的面儿,
她已经可以想象,老肖婆子此时心里看得有多欢乐,过不了今晚,这件事就得在村里传个遍。
盛氏气得几乎要爆血管,捂着额角直呼头晕,一载歪就往善大嫂子的方向倒下去。
善大嫂子却早就防着她这一手了,一个箭步走到夏月初面前,拉着她的手说:「我今个儿可是给你带好消息来了,走,咱进屋说话。」
盛氏靠了个空,一个狗吃屎摔在门口。
「噗——」老肖婆子到底没忍住笑出声来,赶紧抬手捂着嘴,赶在盛氏看见她高高翘起的嘴角前,快步离开薛家。
135计划打乱又如何
善大嫂子进屋屁股还没坐稳,就从怀里掏出一张迭着的纸,笑着递给夏月初。
夏月初一头雾水地展开,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字。
镇北富源胡同,黄家,寿宴,两桌。
王才大街,方家,回门宴,两桌。
镇东双井胡同,黎家,喜宴,六桌。
三官庙村,刘家,寿宴,六桌。
……
后面甚至还有更远的地方——
东榆县,县东万丰大街,陈家,喜宴八桌。
东海府,城东万第大街,王家,寿宴,八桌。
……
看着足足有四五十单生意,夏月初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这回真是名声远播了,但是这些生意却也註定是要被浪费了。
夏月初将纸迭好放在一旁,对善大嫂子表示感谢之后道:「嫂子,我觉得,这些就不必着急了,现在该张罗开酒楼的事儿了。」
善大嫂子闻言一怔,但是瞬间也明白过来,双手一拍道:「可不是么,我竟都没想到,如今你的名气都传到东海府去了,可不正是开酒楼的最好时机。」
夏月初此时的心情可谓是非常纠结,她着实没想到,不过是个小镇的厨艺比试,竟然会造成这样轰动的效果。
虽说名声大噪是好事儿,但这突如其来的爆红,却打乱了她的计划。
按照她原本的打算,通过厨艺比试在镇上打出一些名气,最好也能在县里混个耳熟。
比试之后藉着厨艺比赛的东风多接酒席生意,积累启动资金。
争取在年底前年存够开酒楼的钱,找个时机自我炒作一番,就可以趁机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酒楼了。
但是现在,名气已经被炒得过热,但启动资金还未攒齐,其他条件也都还不成熟。
加之她对酒楼今后的定位又是走中高端路线,此时若是再接这些小打小闹的家宴,相当于自降身份,活生生浪费了县太爷免费为自己树立起来的逼格。
可如果不接宴席,她一时也找不到什么能来钱这样快的赚钱门路。
而且夏月初深知自己在事业上苛求完美的性格,完全做不
', ' ')('到凑合了事。
根据她前世开餐厅的经验,租金未必是最大头的支出。
后续的装修,雇人,餐具厨具,甚至桌椅板凳,陈列摆设……
这些东西看着琐碎不起眼,但是一切都要从有到无置办起来,还要达到她心目中标准的话,绝对不是一个小工程。
到时候这钱一花起来,简直就像山体滑坡泥石流一样,挡都挡不住。
若是不接喜宴,自己手里那点儿银子,怕是连个好地段的店面都租不起。
夏月初想到自己的那点儿积蓄,在心里嘆了口气,又拿起了刚刚放下的单子。
她盘算着,实在不行就挑几个有身份或是有名气的人接下来,多赚一笔是一。
薛壮问:「你准备开在七道河镇还是东榆县?」
夏月初被问得浑身一个激灵,越发心酸不已。
若是有足够的本钱,她当然希望能够将第一家店开在东榆县城。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东北四府基本就是贫穷的代名词。
每年差不多有小半年是大雪封山的寒冬,农民们土里刨食儿十分不易,更没有南方一年两熟的自然条件,所以百姓都十分贫寒,年年在温饱线上挣扎。
但实际上,东北这边的有钱人并不算少,而且东海府物产丰富,又是东北四府中最为富裕的。
因为过去一些战乱的原因,东海府地形十分狭长,被岭北府和云关府夹在中间。
七道河镇位于东海府西边,多崇山峻岭,而府城却在东边地势平坦的海边。
甚至从七道河镇出发去岭北府和云关府,都比去东海府的路途更近一些。
也正是由于跨度大,从山到平原再到海边,使得东海府的物产十分丰富。
山中各种草药、山珍、兽皮,平原地区出产贡米——碧粳米,临海地带各种海鲜也是十分丰富。
所以东海府的人均收入也许并不算高,但是那些皮草商,药材商,甚至还有海上走私的跨国商贩,一个个儿却都赚得盆满钵满。
而这些人,正是夏月初的目标客户群。
第一家店,是她事业和梦想的,是把酒楼开到全国各地的出发点,更是一步步打出口碑的奠基石……
她希望能在有限的条件下做到最好,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开在东榆县都是最好的选择的。
东榆县是东海府下辖最大的一个县城,与府城距离不算太远,牛车要走小半天时间,若是骑马则会更快。
无论是人口还是生活水平来看,东榆县跟七道河镇相比,那都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距。
但是,东榆县千好万好,唯一的缺点却是致命的。
贵!太贵了!
无论是店租还是工钱,东榆县比七道河镇都要高出不止一倍。
夏月初前世跟在师父身边,需要做的只是不断磨练厨艺,从来没有为钱的事情操过心。
如今却什么都要自己操持,没钱少不得就要处处束手束脚。
想到这里,夏月初简直想给自己掬一把辛酸泪。
创一代的日子果然不是人过的。
薛壮见她眼睛里满是挣扎,又问:「你现在不要想那么多客观条件,只问问自己心里,希望这个店开在哪里。」
夏月初脱口而出:「那自然是开在县里最好了。」
「好!」薛壮干脆利索地从她手里抽出单子,看都不看就丢到一边去,「既然目标已经明确了,咱们一起努力就是了!」
夏月初闻言猛然抬头,怔怔地看着薛壮。
薛壮也不多说话,静静地由着她看。
半晌,夏月初突然展颜,露出一个振奋的笑容,语气轻快地说:「是啊,只要找对目标并且坚持不懈地为之而努力,咱们一定会成功的。」
说来也奇怪,薛壮其实根本没提出任何实质性的解决办法。
但是听着他沉稳的声音,看着他坚定的眼神。
心底的彷徨和无措,就好像纤细脆弱的冰花,在拥抱暖阳的瞬间,便消融得无影无踪。
仅仅一个彼此沉默的对视,就能滋生出无限勇气。
136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外面天色已经不早了,夏月初便留善大嫂子在家吃饭,住上一晚再回镇上。
善大嫂子也没跟她客气,笑着说:「那我可要点菜啊!」
「您随便点,只要我能做的就绝对没问题。」夏月初满口答应。
「我特想吃你那天做的韭菜炒核桃仁。」善大嫂子对那道菜着实好奇极了。
「还以为你要吃什么龙肝凤胆呢,一个炒韭菜这还不简单。」
夏月初找薛良平要了些他去年秋天捡的山核桃,让薛壮帮忙砸开剥核桃仁。
她自己挎上篮子,拎着镰刀去地里割韭菜。
离家最近的一块地里被薛良平种了些菜,因为山上天气比镇上那边冷一些,所以韭菜还有些嫩,家里一直还没舍得割。
', ' ')('既然要招待客人,夏月初自然是挑最好最鲜嫩的割了两把,又拔了几根葱和一把茼蒿。
她挎着篮子,又绕去村里屠户家割了一条肉。
回家的路上,看见陈婶家的老三王桦。
王桦今年才十二岁,跟同龄的孩子相比,可以说是又瘦又小。
他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筐,弓着背走得十分吃力。
夏月初快走两步上前,伸手想帮他分担点儿重量。
王桦扭头髮现是夏月初,瞬间涨红了脸,眼睛里冒出激动的光芒。
夏月初瞥了一眼,见背筐里满满都是榆黄蘑,提起来更是沉甸甸地压手。
她看着王桦的小身板儿,担忧地说:「你这是上哪儿去?如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背这么重的东西,小心压坏了身子骨。」
这条路并不是他回家的方向,难道天都快黑了还要去卖蘑菇不成?
「我……我今天上山,正好遇到一棵倒木,上面长得满满都是榆黄蘑,我就采了一背筐回来。」
王桦似乎十分害羞,说话声音都很小,一边说话手指还不住揉搓着怀里的小包袱。
「那你还不赶紧回家?咋走这头来了?」
「哦,我,我娘让我来给你送蘑菇。」
王桦说着,飞快把手里的篮子塞到夏月初怀里。
他用的劲儿还挺大,把夏月初撞得后退两步才站稳身子。
「夏娘子,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
「你娘就是太客气了,弄点儿啥都非要给我送。」夏月初说着摸出一小串铜板,塞给王桦道,「你去山里弄蘑菇也不容易,这个当嫂子跟你买的,赶紧回家吧。」
王桦连连推脱,说什么都不肯收下铜板,背着背筐拚命往家跑。
夏月初忍不住扬声道:「别跑,看把蘑菇都颠坏了!当心摔着!」
眼看王桦连窜带跑地没了影儿,夏月初这才捡起掉在地上的铜钱,掀开盖在小篮子上的叶片。
篮子里一水儿刚撑起伞盖儿的嫩蘑菇芽,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特意挑出来的。
满眼娇嫩的鹅黄,还散髮着菌菇特有的香味,让夏月初的心情都跟着明媚起来。
夏月初心情大好地挎着篮子往家走,刚进大门就见盛氏怒气衝衝地从西厢房里出来。
门内还传出善大嫂子的声音:「老太太,我奉劝你一句,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如今月初的名声都已经传到东榆县了,连县令大人都对她讚不绝口,你以为她还是那个逆来顺受由着你揉搓的乡下媳妇么?」
盛氏看到夏月初,脚步明显顿住,满脸怒容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听到善大嫂子的话,顿时把已经要脱口而出的骂吞了回去。
县城,县太爷……这些词离她的世界着实太远了,是一辈子都无法触及的高度。
虽然对善大嫂子的话将信将疑,但之前老肖婆子也是这样说的……
盛氏跟夏月初相对而站,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已经许久没有正眼看过这个儿媳妇了。
夏月初如今已经不再是以前那般干瘦枯黄的模样。
她的脸颊虽然还很瘦削,但却已经有了些白里透红的模样。
总是枯草一样的头髮如今也被梳得齐齐整整,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散髮出健康自然的光泽。
盛氏突然间有些茫然,站在自己面前的,当真是那个嫁进来守活寡都不敢反抗的乡下丫头么?
夏月初被盛氏堵住去路,只得静静地站在原地,心里却随时防备着盛氏的突然发飙。
但今天也不知怎么了,比太阳打西边儿出来还要稀奇,盛氏竟然只怔怔看了她片刻,便一脸茫然地转身回屋去了。
夏月初有些摸不着头脑,拎着篮子进屋。
善大嫂子立刻迎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篮子,顺手就开始择菜,还不忘得意地说:「月初,刚才你婆婆过来找事儿,被我怼得没话可说,灰溜溜地走了。」
夏月初想起刚才盛氏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由得对善大嫂子钦佩不已。
这战斗力,果然是不同凡响,自己要学的还太多了。
有善大嫂子的帮忙,晚饭的四菜一汤很快就做好上桌了。
除了善大嫂子点的韭菜炒核桃仁,还做了红烧肉,清炒榆黄蘑,酸辣土豆丝和一大碗茼蒿蛋花汤。
头刀韭菜的鲜美自不用说,在厨艺比试上已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善大嫂子吃了一口之后,服气地说:「难怪连县太爷都讚不绝口,这韭菜,也真是让你给做绝了!」
薛壮和秦铮两个肉食动物,都不约而同地去夹红烧肉。
此时还没有后世那种养殖猪,所有的都是农家养的土猪。
一刀下去,横切麵都是五花三层的,肥瘦比例适中,看着就让人喜欢。
过水焯紧的肉块在熬化的糖汁中一滚,苍白的身上就裹上了一层诱人的颜色,散髮出淡淡的焦糖味道。
最后
', ' ')('经过一定时间的炖煮收汁,五花肉块就变得香气扑鼻,瑰丽的颜色更是看得人食指大动。
肉炖得浓香酥烂,腴而不腻。
舀一勺汤汁浇在饭上,红棕色的汤汁均匀地裹在每一粒米上,给饭粒披上一层油亮的光泽。
满满一勺塞入口中,软糯弹牙的东北大米浸透了肉汁,浓郁而香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充盈在口中,竟觉得比肉都不逊色。
137瞎撩犯规
夏月初口味偏清淡,先给自己舀了半碗茼蒿蛋花汤,夹了一块红烧肉,就着饭慢慢地吃起来。
寸把长的嫩茼蒿苗儿,鲜嫩得稍微用力就能掐出水儿来,连半点儿涩味都还没有。
洗净放入锅中,稍稍滚开打入蛋花便立刻盛出来。
嫩绿的身躯在汤中半舒半卷,在蛋花地遮掩下犹抱琵琶半遮面。
连菜带汤舀一勺入口,只觉得滑爽鲜嫩,满口春天的清香。
而王桦特意送的榆黄蘑,因为着实太过新鲜,夏月初不舍得用别的味道将它的鲜美掩盖了去,干脆直接素炒。
做法简单至极,但是却又美味得令人惊艷。
榆黄蘑是山里一种比较常见的蘑菇,就是一道极其普通的家常菜,善大嫂子常年在外面帮厨,各种做法的榆黄蘑也不知吃过多少了。
她着实没想到,就这样一道看起来不起眼的素炒,竟然会鲜让她差点儿吞掉舌头。
「月初,你这个菜是咋做的啊?」善大嫂子回味着舌尖残余的鲜味儿,忍不住问。
这话一问出口,她就觉得自己说错话了,赶紧摆手道:「不好意思,我就随口一说,千万别当真。」
善大嫂子一脸的不好意思,恨不得把刚才那句不走心的话吃回肚里去。
好歹也在这行摸爬滚打十几年了,居然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也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厨师的手艺就是赚钱的资本,哪里能随便告诉别人诀窍。
夏月初却根本不把这个当回事儿,不过是个家常小炒,又不是什么有独家配方的机密食谱。
「这个菜其实特别简单,把榆黄蘑洗净掰开放在大笊篱中,在沸水中一浸即出,目的不是为了让它熟,而是要锁住蘑菇的鲜嫩和水分。然后直接炝锅素炒,放一点盐提味,炒到蘑菇刚刚断生出锅即可。」
夏月初说罢又补充道:「不过这个菜还有一点最重要,蘑菇必须是特别新鲜鲜嫩的,否则也出不来这样的效果。」
「你说的是简单,但是这里头的诀窍哪有那么好掌握。」善大嫂子感慨道,「无论是时间的拿捏还是火候的把握,稍微差一点儿就不是这个味儿。」
「没事儿,嫂子啥时候馋这口儿了,就上我家吃就是了!」
「那敢情好,这话我可记下了,以后经常来吃你可别嫌烦。」善大嫂子见夏月初这样大方,心里越发觉得自己这个朋友交得靠谱。
「我恨不得嫂子就长住我家呢!」
「长住就算了,俗话说,亲戚远来香,更何况是朋友,我这人毛病多,若是天天腻在一起,就得把你烦死了。」
善大嫂子拿自己打趣,抬头对吃着饭还一脸严肃的薛壮道:「要我说,薛老弟真是有福气啊!媳妇手艺这么好,也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
薛壮闻言停下手里的筷子,一连认真地看着夏月初,端详片刻,点头道:「至少得修八辈子才行!」
夏月初轰地涨红了脸,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匆忙起身端起汤碗就往外走。
「锅里还有汤,我、我去多盛点儿。」
因为今天有客人在,所以夏月初做的菜量比平时大不少,但是到最后居然还是被薛壮和秦铮一扫而光,连汤底儿都没剩下。
虽然夏月初早就知道他俩胃口大,平时不管她做什么都剩不下。
她自以为早就摸清了两个人的饭量,谁知今天居然又吃出了一个新高度。
夏月初不由得怀疑,难道这俩人平时都是收着肚子,根本没吃饱不成?
收拾完桌子,夏月初泡了一壶茶端上来,几个人围坐一起,讨论去县城开酒楼的事儿。
「既然想去县城开酒楼,我觉得我就得抽时间去县城看一看,尝尝别人家的招牌菜,看看行情和铺面情况,总不能两眼一抹黑就去开店。」
善大嫂子闻言道:「这还不好办,既然你最近都不接生意了,那不有的是时间?随时想去就去!」
薛壮点头道:「你定下来啥时候去,让阿铮跟你一起。」
夏月初连连摇头道:「我若真的去县城,可就不是一天能打个来回的事儿了,怎么也得去个天,阿铮得留在家里照顾你才行!」
善大嫂子见薛壮皱着眉头,满脸不同意的模样,便插言道:「不如我陪着月初去吧!」
薛壮闻言看向善大嫂子,但眉心的疙瘩却并没有舒展开来。
「我家在县城有亲戚,平时偶尔也会接县城那边的生意,所以还算熟悉,你就放心吧!」
', ' ')('听了这话,薛壮又看向夏月初,犹豫半晌才点头道:「那就劳烦嫂子了。」
善大嫂子也是个爽快的人,见薛壮同意,立刻对夏月初道:「依我看,择日不如撞日,明个儿就跟我一起回去,找我弟来赶车送咱来去,这样也放心。」
薛壮听善大嫂子安排得还算妥当,自己又的确离不开人,只得暂时把担心搁在一边。
大家又閒聊着喝了会儿茶,善大嫂子看出薛壮似乎有话跟夏月初说,便藉口困了,现行洗漱进里屋去了。
薛壮这才掏出一张纸递给夏月初。
夏月初伸手去接的时候,目光扫过纸面,吓得瞬间把手缩了回去。
纸面上赫然写着银票、一百两等字样。
这种只在古装剧中见过的东西,如今活生生出现在面前,还真是有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
先不说薛壮这么多钱是从哪儿来的,一百两银子也着实太多了。
「我只是去县里看看,若不是立刻就要租店面,这么多钱我可不敢拿着,万一丢了可咋办。」
夏月初见薛壮还要把银票往自己手里塞,赶紧退后两步,连连摆手。
「谁知道这次去会不会遇到合心意的店面,带着些有备无患,若是当真有看好的,先租下来也没什么不行。」
「你放心,我这儿还有钱用,这只是租房子用的。」薛壮见夏月初不收,保证后又皱眉道,「咱们是夫妻,你不用跟我这样外道。」
夫妻两个字从薛壮口中说出来,听在夏月初耳中,竟然有种说不出的酥麻感,险些维持不住表情。
夏月初斟酌着措辞,解释道:「我不是跟你外道。你也知道,我最近虽然赚了一些钱,但是离开酒楼的成本还差得远。既然决定要把酒楼开在县里,到时候少不得要找你借……」
薛壮听了这话,仔细看看夏月初的神色,确定她这话是认真的,才暂时把银票收起来,点头道:「夫妻本是一体,我的钱就是你的钱,要用就找我要,借字就休要再提了。」
夏月初只觉得自己耳廓发烫,脸颊也上升了不止一个热度。
若不是大家一起吃的晚饭,她几乎要以为薛壮吃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这么一脸严肃地撩人真的好么?
138扛起一个家
参顶子村五月中旬的天儿,已经有些夏天的炎热了。
村里除了老人,大多都已经换上了夏装,但此时在灶间忙活的吕成武却还穿着一件薄夹袄,外面还套着坎肩。
面对着正冒热气的大锅,他额头却丝毫不见冒汗。
自从吕老汉死了之后,吕成武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呼呼地冒着凉风,让他整个人都越发冰冷起来,只有看到哥哥的时候,才会露出一丝真心的温柔。
吕成武把刚出锅的玉米面饽饽一个个摊开,晾凉后才捡到笸箩里,用快干凈的白布盖上。
吕成文含着手指,一直跟在他屁股后头打转儿,眼巴巴地看着黄澄澄的饽饽,却不敢开口讨。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家里突然少了一个人,原本温顺的弟弟身上就突然散发出一种摄人的气势。
当初对着吕老汉偶尔还会撒娇或是发脾气,但如今对着弟弟,他却莫名地全部收敛起来,乖巧得不像话。
他的智力并不足以支撑他分析出事情的原因,但并不妨碍他发挥动物般的本能趋利避害。
吕成武掰开一个饽饽,将大半个塞进哥哥手里,哄着他道:「哥,拿好了,去屋里吃吧!」
看着哥哥拿着饽饽兴高采烈地进屋了,吕成武微微翘起的唇角立刻耷拉下来。
原本还透出些温情的眸子,也瞬间变得冰冷渗人。
他抓着剩下的小半个饽饽,走到厢房门口。
这间厢房原本是吕成文和花氏的婚房,此时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
前后窗户已经被木条牢牢钉死,原本的薄木门换成仅能容纳一隻手臂通过的木栅栏,上面还挂着粗粗的铁链和锁头。
屋里散发着沉闷发霉的气息,光线昏暗,只能隐约看出物体的轮廓来。
而被锁起来的那个人,此时正蜷缩在房间的角落处。
吕成武微微眯起眼睛,在栏杆前站了片刻。
待双眼适应了屋内的阴暗,屋内的一切才慢慢清晰地展现在他的眼前。
他抬手敲敲木栅栏,发出咚咚的响声。
屋内的人浑身一抖,迅速地扭头看向门口,看到他手里的饽饽,飞快地扑到门口。
突然跟屋里人近距离面对面,吕成武突然有些恍惚。
不过才月余,面前的人,哪里还看得出花氏当初的模样。
原本油黑水滑的长发干枯杂乱地披散着;丰腴水嫩的脸颊已经变得苍老粗糙;白到发亮的皮肤,如今也只剩下干瘪的苍白;水蛇般柔弱无骨的腰腹,此时却反常地微微凸起……
吕成武原本有些迷茫的眸子瞬间恢復清明,迸出骇人的恨意。
他一
', ' ')('手抓着饽饽,一手解开了腰带。
花氏原本时时荡漾着水波的双眸,如今已经满是獃滞和麻木。
她在栏杆面前跪下,机械地吞吐起来。
半个月前还让她觉得屈辱作呕的事情,在生存面前,似乎也变得没那么难以接受。
半晌后,花氏呛咳一声,也不用吕成武逼迫,便顺从地咽下口中腥臭的浊物。
也许是花氏的逆来顺受取悦了吕成武,也许是他今天还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并没有过多地折腾她,直接将手里的半个饽饽丢进屋里。
花氏合身扑上去,抓起滚落在地的饽饽,也顾不得臟,大口大口地吞食起来。
吕成武系好裤带,转身出了厢房。
如今吕老汉没了,吕成武自己扛起了下地干活、赚钱养家和照顾哥哥的重担。
家里虽然有几两银子,但毕竟也是有数的,三张嘴要吃饭,他总不能?等坐吃山空。
但是吕成文离不开人照顾,让他没办法去城里做事,只能一边兼顾着自家的地,一边做些当天就结账的零工。
今天这趟活儿却有些特殊,一位老闆有一批急货要送去东榆县,次日就要出发,但是一时间内却凑不齐人手。
老闆出的价钱已经是平时的三倍了,这让手头拮据的吕成武完全无法抗拒。
但是这一趟连去带回,万事顺利也需要三天时间。
花氏会不会饿死,并不在他的考虑范畴内,他担心的是哥哥吕成文。
但是自从当初那件事之后,他跟村里的人都断绝了来往,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可以託付一下。
吕成武回到正房屋里,吕成文此时已经吃完饽饽,弄得满脸满手都是碎渣。
他拧了帕子给哥哥擦着脸和手,心里不免不免有些犹豫。
但是想到工钱,三天就能赚到一两银子。
他牙一咬,心一横,把吃喝的东西全都准备好放在屋里。
虽然明知道没什么用,走前他还是不放心地反覆叮嘱吕成文,这才锁上大门离开。
因为运送的货有些沉,一路上走得不算太快,早晨出门,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才到达东榆县。
吕成武是头一回来县城,看着面前巍峨耸立的城墙,心里不免升起一丝嚮往。
但是很快,这点儿心动的小火苗儿,就被他自己碾压熄灭了。
以他的能力,能够赚钱维持兄弟俩的生活,不辜负爹临死前的託付,就已经是很艰难的事情了,县城这样的地方,哪里是自己能够肖想的。
怀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吕成武跟着车队进入了县城。
车队的领头带着人把东西送到一家商行,然后领着他们吃了顿饭,又安排在一个客栈的大通铺住下。
「明天等老闆过来,生意做成之后,还会买一批货运回七道河镇,按照之前说好的,大家在这儿住两天,咱们后天一早出发回去。明天没有活儿,你们自己看着安排吧。」
立刻有人问:「大哥,能不能先把工钱给了,好不容易来县城一趟,想给家里人买点儿东西呢!」
领头大哥闻言笑着啐道:「想你的美事儿呢!别说我现在身上没那么多钱,就算是有,也没得提前结算工钱的道理,万一我把钱给你结了,你明天捲铺盖跑了,我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到时候送货凑不齐人手,老闆也饶不了我是不是?」
发问的人也不过是试探一下,这会儿一听说得也在理,便也没有再多纠缠。
139復仇之火
好不容易来县里一趟,大家都兴緻勃勃地聊着,要买点儿什么东西带回家。
吕成武虽然不舍得花钱买什么,但也想去街上转转,好歹是县城,出去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兴许大家都是这么个想法,第二天一早在客站吃过早饭,就都三三两两地逛街去了。
吕成武空手逛了一天,晌午也只买了个烧饼干啃了填填肚子,打算等晚上回客栈再多吃点儿,反正老闆也都给了钱的,不吃白不吃。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在太阳下山之前就回到了客栈,直奔昨晚住过的房间,打算进去洗把脸就出来吃饭。
谁成想却被小二伸手拦住道:「这位小哥儿,可是要住店?」
吕成武以为人多小二没认清人,便道:「我昨晚在这儿住过的,我们老闆包下这间房了。」
小二把手里的白手巾往肩膀上一搭,翻楞着眼睛道:「你们老闆只包了一夜住宿和一顿早饭,今天还要住的话,那可就得自己交钱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吕成武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只觉得身体里的血呼呼地往上涌,眼中看到的东西都似乎覆上了一层血色的轻纱,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
好在此时,其他人也陆续回到了客栈,知道事情经过之后,便气愤地吵嚷起来。
吕成武被这样一闹,才算是从刚才那种恍惚中回过神来。
大家吵着要去找老闆算账,但是谁也不知
', ' ')('道老闆在什么地方,连昨天那个领队大哥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便有人提议去之前卸货的商行,大家立刻响应,十几个青壮汉子,呼呼啦啦地就把商行大门堵了个水泄不通。
但是商行却是一推三六五,根本就不认账。
本来就一肚子窝囊火的众人当即就被激怒了,抄起东西就要开打。
但是商行却也不是软柿子,做这种勾搭肯定也不是头一回了。
掌柜的一拍手,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就从后面冲了出来,手里还都拿着棍棒。
被骗的一群人都是趁着农活不忙出来做点儿零工的庄稼汉,虽说身板儿都还可以,但到底打不过十几个手拿棍棒的壮汉,没多久就都被打得鼻青脸肿丢出商行。
打架的时候吕成武没往前凑,但也没能倖免,被人一棍子打在左脸颊上。
脸颊很快就红肿起来,鼓得老高。
这一棍的力气着实不小,吕成武半口牙都被打得鬆动,左眼看不清东西,头也晕得不行,站着不动也觉得天旋地转。
从商行被撵出来之后,其他人很快就都没了踪影,只剩他一个人头晕眼花地留在原地。
吕成武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液,茫然地站在县城的街头,心里的窟窿似乎又扩大了几分。
温暖的夜风穿胸而过,留下的却只有彻骨的寒意。
父亲惨死,花氏有孕,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加上生活的压力……
吕成武其实早就已经在濒临崩溃的边缘。
今天被骗与其他事儿比起来,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却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吕成武站在熙熙攘攘的热闹街头,突然间泪流满面。
他仰天大喊:「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这些都要落到我头上!老天爷,你回答我啊——啊——」
周围的人见状全都绕路而行,生怕这个人突然发疯伤人。
吕成武又喊又叫了半晌,嗓子已经喊哑了,终于停下了这毫无意义的疯狂举动,满脸的鼻涕眼泪也懒得去擦,脱力地靠坐在路边不知谁家搭的凉棚柱子上。
突然,他茫然散乱的视线突然间集中到一处,猛地坐直了身子,不敢置信地盯着街对面。
虽然天色已晚,但是这是县城最中心热闹的街市,说是灯火通明都不为过。
吕成武看得清清楚楚,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径直走入对街的松月楼。
那不是薛家老大的媳妇么?
吕成武下意识地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到松月楼门口就要进去,被门口的两个小二伸手拦住。
「去去去,哪儿来的叫花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松月楼是你能乱闯的么?」
吕成武此时脑子都是木的,根本无法正常思考
若是城里人他也不说什么了,难道连薛家人都比自己高贵不成?
「你才是叫花子呢!」吕成武伸手胡乱打着眼前的人,硬要往里闯,「你们凭啥不让我进?为啥薛壮媳妇能进,单单要拦住我?」
两个小二见他脸上身上脏兮兮的,眼中满是红血丝,一副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的模样,怕是谁家的疯子没看好跑出来了。
二人对视一眼,为了不影响到其他贵客,同时伸手架住吕成武,不顾他的挣扎踢打,将他丢到旁边的巷子里就是一顿拳脚相加。
「呸!」高个子的小二一口痰啐到吕成武脸上,鄙视道,「你是个什么东西,居然敢闯我们松月楼,不知道这是县城第一酒楼么?把你卖了也不值我们酒楼一道菜钱!」
听了这话,吕成武更加抓狂,县城第一酒楼,为何薛壮媳妇有钱能出入这样的地方?
当初让薛家赔钱,他家还推三阻四各种哭穷,如今却在县城里大吃大喝?
见吕成武居然还想起身,高个小二又给了他一脚,威胁道:「离我们酒楼远点儿,不然见你一次打一次!」
吕成武气得肺都要炸了,但是浑身上下的疼痛感让他知道,自己没本事跟他们硬抗,最后只能屈辱地趴在地上不动了。
等两个小二离开之后,他才慢慢爬起来,不敢再去酒楼门口,便选了个能看到门口的角落处蹲着,一直等到夏月初出来。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吕成武不吃不喝地跟着夏月初,夜里便在夏月初住处外面找个地方一缩。
而在这三天的时间里,他看着夏月初一天三顿下馆子,去遍了县城里那些看起来就无比昂贵的酒楼。
吕成武此时已经忘了回家,忘了家里的哥哥,甚至都忘了自己的饥饱,只觉得心里的火越烧越旺。
而这把心火,在他无意中看到城中到处张贴的告示时,终于烧成了燎原的復仇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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