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全并无太多嗜好,最大的爱好便是烈酒。
愈烈愈好。
到了大京后,他最钟爱的便是城南李记酒楼的陈酿烧刀子。
只要得闲,他都会在这家并不如何出名的小酒楼喊了几碟豆干花生,悠闲喝几盅。
这一日,他照例又来了这家,谁知掌柜却道酒没了。
“怎就没了?”康全有些不痛快,他得闲的时候并不多,大老远跑一趟竟然说没有了,着实扫兴。
可这家酒楼并非旺铺,平素他都是喝一壶,再买几壶带走。
“不敢瞒爷,是真没了!今日生意好,正好方才有位爷刚将剩下的四壶都买了,这不就没了……对了,就是那一位爷——”掌柜一指从楼上迈步而下的路十三,“您看看,是不是?”
康全望了一眼路十三手中的酒囊,微微一愣,旋即笑道,“路统领——”
两人虽无深交,但平素见着也是会点头的。
掌柜见两人是认识的,赔笑道,“原来二位相识,这便好说话了。都是本店的老主顾……”说着,看向路十三没有继续说下去。
路十三似微微有些愕然,眼底一丝意外地看了康全一眼,抱拳一礼,不咸不淡一颔首,“康队长。”
点完头,也不说话就继续朝前走,准备离开。
康全顿时有些为窘,面子下不来。
“这位路爷,康爷也是本店的老主顾,今日也是特地来买这烧刀子的,正好最后四壶都——”掌柜也灵巧,说到此处殷勤笑了笑,“您看——”
路十三顿住脚步,转首蹙了蹙眉,“康队长也喜欢喝这酒?”
康全心中多少有些不快,但他也知这路统领素来是生冷不近,无奈之下也只好点了点头,“这酒劲道——路统领莫非也好这口味儿?”
路十三未有接话,垂了垂眼帘,将酒囊放到身侧桌上,“我已喝过,康队长不嫌弃就拿着吧。还有事,告辞!”
康全蓦地心念一动,“路统领留步!”
路十三再转回首,眼底多少有些似不耐神情,冷冷淡淡一张脸望着康全却不说话。
“相请不如偶遇——路统领若不嫌弃老康无趣,不如咱们哥俩喝一盅,如何?”康全笑意可掬,全然似没听见路十三那句“还有事”。
显然他已看出那句话不过是路十三的托辞。
真有事,他哪里还有闲情逸致从城北到城南来买酒。何况,方才路十三是从楼上下来,显然也是在楼上包厢独饮过了。
路十三一怔,方才露出一丝推拒之意,康全便笑着走过去将酒囊一提,“早就想同路兄亲近亲近,今日不曾想竟到一块儿了。都是同道中人也是缘分,路兄就给兄弟一个薄面——走走走,酒逢知己千杯少,今日咱们就喝完这四壶了事!”
路十三从未遇见过这般自来熟的人,也似从未遇上过这样的场面。只愣了一瞬,就被康全拉着朝楼上走了。
@@@@
是夜,明思还在书房练字。
颚敏望了望已经黑沉了两个时辰的天色,转回首看了一眼书案上那厚厚的一叠狂书,心中微微叹息,“亥时中了,王妃还是歇了吧。”
明思未言语,一直到把一首《浪淘沙》写完,收好最后一笔,凝视半晌,轻轻摇首,“写得愈发不像了……”
轻声说罢,将笔放回砚池,才缓缓坐了下来,转首看着外面漆黑夜色叹息般淡淡一笑,“又过了一日——”
烛影摇红,她的眼神有些朦胧悠长,白玉般的脸颊却比原来失了些光泽。
这几日以来,明思虽每日三餐都在用,但还是以可以目测的速度渐渐消瘦。
看明思这般模样颚敏便知她定然是不会去安歇的,颚敏也不再劝,因她明白即便这时候上了床,明思只怕也是睡不着的。
只看她眼下那淡淡青影便知这段日子,她并未真正睡好过。
颚敏走到明思身后,轻轻替明思捏着肩膀,“王妃,不如明日让王老再看开个方子?”
明思摇了摇首,并不说话。
自那日长谈后,如今她在颚敏跟前便再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这些日子,她的确未有一日能真正睡着。
一闭上眼,那许多的片段和画面就不受控制的轮番跳出,即便是倦极而睡,也是半梦半醒。
稍有响动便惊醒。
每日她都努力的多吃了东西,帽儿端来的所有补汤,她也统统乖顺喝下。
可是,还是没有办法。
惊疑之后的恐惧像毒蛇一般噬咬着她的心!
@@@@
再次深深感谢大家!发了单章后心情难过,一直在反省自己,后来上来看到大家的粉票打赏,一瞬间真是热泪盈眶~~不晓得说啥了,迟到的三更奉上~~老公飞机晚点3个多小时,现在还没到家。77会继续写,争取把明天的第一更写好,明天上午要陪老公去看治皮肤病的中医。估计要到下午才有时间码字了~~
后面的剧情是明思一人同荣俊莫清清的智力角斗。
明白大家希望明思早日苦尽甘来,荣烈早日回来团聚。
但77之所以这么安排情节,是因为我觉得女人其实真的会是很坚强的。从某种程度上,有些女人的坚韧甚至胜过了一般的男人。
77以前是导游。在我们公司,因为是多劳多得制,行业特殊也没有休假日。所以都是想休息就请假。
几百个导游中,有一些是一年下来一天假都没请过的。
这些都是结了婚有孩子的妈妈,没有一个男同事。
所以,77才这样构思,当然还基于别的考虑。但这的确是一个重要因素。
这段情节过后,荣烈才会回归。
77会尽力写快些,争取月底前满足大家的愿望。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