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万般无奈之下,我咬牙勉强接受了迹部的提议。
哼哼哼,不就是从“赔偿五百万美金”与“当小女仆以身抵债”中任选其一嘛,反正我白恬要钱没有,那就只好选择以身抵债了。再说,也就只是当个小女仆而已,这对于我白恬来说,还不是小case!
虽然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不过还是好不甘心啊,而且,更令人气愤的是,迹部那家伙竟然说什么口说无凭,怕我以后会赖账,居然想到了要立个字据不说,还非让我在上面签字画押!
啊啊啊,这都叫什么事儿啊,真是岂有此理!我白恬是那种不讲信用的人吗,迹部景吾简直欺人,不,欺狐狸太甚!
“我可是很讲信用的,而且保证说话算话。迹部君,你看这个立字据什么的,就不必了吧?”由于极度不甘心,我开口试图劝他打消这种可怕的念头,其实心里却清楚地明白一点:我这么做绝对是在浪费口舌。因为迹部景吾既然提出要立字据,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怎么也不可能只是说说而已。而且,说不定在我来这里之前,或者更早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这么一出,现在只不过是在等我妥协罢了。也就是说,任我怎么折腾,最后什么也改变不了。
果然,听我这么一说后,迹部立马挑眉,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回道:“是吗,可是本大爷信不过你!”
信不过我?!
啧,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