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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别人收鬼,我收神。(2 / 2)

王乐水居高临下的看着面前,被小贞子按在地上的祸津神。

“知…知道,您…您是山那边的福德正神。”

蹲下身的王乐水勾起这祸津神的下巴:“找得挺俊的小美人,谁家的?没人要我可打死了。”

“别…别!我…我就是四处流浪的野良神,谁需要我,我就变成任何一种神。但是……最近生意不好做了,信徒也没多少,所以就……”

野良,以平假名“のら”表记时,还有流浪、居无定所的含义。(所以野良神也有居无定所的神的意思)

“没有神社的神啊?”

“是…是的,我以前也有神社,也曾是保佑一方的福神,就是……”

面前的野良委屈的低下头,叹了口气:“就是在很久之前,我的神社被人一把火烧了。”

这算是日本神仙的尿性,有神社的时候,可以是保佑一方的福神,但是在没了神社后,即将被人遗忘时,也会化身各种邪恶的神。

因为不想被人遗忘的话,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让人讨厌你!

讨厌你一辈子,让人对你有着刻骨铭心的恐惧,一辈子都没办法忘记你。

这样的话,这之种快要被人遗忘的神仙还能苟延残喘下去。

王乐水席地而坐,看着这个被小贞子压在地上的野良神。

真是可悲,曾经的神灵会被一只小鬼给压在地上。

刚刚王乐水放出了小贞子,就是让她进镜子里抓神。

不过……

这也算是奇葩吧,鬼进入镜子里抓神灵,到底谁才是鬼?

当然,日本的神有些有点特殊,有的真的就是鬼修炼来的,地缚灵成佛成神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而且日本的神系有点杂乱,如神道教、佛教、道教,以及婆罗门教等,很多混杂在一块。

当然了,天朝的神也有不少外来神仙,也都本土化了,体系也算和日本类似,但日本唯一蛋疼的就是……

神灵……其实没啥战斗力。

一旦被人遗忘了,名字都丢了,只能成了野良。

所以说这是个奇葩的时代,神反而越来越弱了,像小贞子这一类的鬼却是越来越强大,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野良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种称呼。

看着这只倒霉的神灵,王乐水翘起嘴角:“你想不想发家致富?想不想重建神社?”

“嗯?”

面前的野良微微一怔,王乐水这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其实,看着面前这只野良妹子,王乐水并不是可怜他,而是忽然间想到一个新的传销……哦不,新的散布信仰,让人知道神爱世人的办法。

自己一个人神社建不过来,为什么不收点落魄的野良呢?

逼格满满啊,别人收鬼的时候,自己在收集野良神!

“怎么…个建法?”这野良一脸好奇的盯着王乐水看,她特别渴望重新恢复神体,拥有自己的神社。

王乐水咧开嘴,说出了一个非常无耻的想法:“简单,你在建神社的时候,只要把我的神像摆在正中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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