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二章 热情 的邻居</h1>
巧手4级(0/4):这是一双足以令女人嫉妒的双手,它有着不可思议的速度和灵巧。
刘毅默默地看着自己纤细的双手,如果不看脸的话,光是这双手就足以吸引很多有特殊癖好的群体了。
想什么呢?
甩了甩脑袋,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现在最重要的是填饱肚子,上午给诸葛亮做书案,回来又自己鼓捣了y-i条l0ng出来,中午饭都没吃,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东汉末年时期的饮食文化其实比之秦朝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至少在食物的种类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和平年代,一般农民也是偶尔能吃到肉的。
可惜,现在显然不是和平年代,刘毅如今初来乍到,有的吃就不错了。
别看他今天一天就赚了三百个五铢钱,但这卧龙岗一代,能被称得上大户的,也就诸葛一家,其他人家,哪会花钱做什么家具,大多数自己打上几件,凑活着能用就行了,谁会花那个钱?平日里刘毅做的最多的就是些修修补补的活计,一天下来能赚十几个五铢钱已经不错了,有时候不是啥大问题都不好收钱,毕竟自己初来乍到,一些小忙就当做人情了,这也是他木工经验涨的最快的原因,而且他原本就有足够的功底,在获得系统的时候,自己已经拥有三级的水平了。
从陶罐儿里弄了些稻米和麦子掺在一起,又找了个芋头,放锅里一起煮,他的厨艺委实不咋样,做法也是乱炖,尤其是系统对厨艺显然有歧视,并没将其列入工艺之中,刘毅自然也就没有精研的动力了,更没有经验让自己升级,平日里能对付的吃就行了,他对口腹之欲的适应能力很强,山珍海味他吃的下,粗茶淡饭也一样能咽下去。
因为不知道火候,所以煮的时间有点长,把东西弄出来的时候,样子有些叫人不忍直视,不过好歹能吃。
坐在自己做的凳子上,刘毅面无表情的咀嚼着食物,要不是实在饿极了,又舍不得再浪费粮食,他真想把这个倒了。
味同嚼蜡一般的饭食终于吃完,刘毅收拾了一下之后,刘毅心中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以后找女人,好不好看不重要,但饭一定要做的好吃,不然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将碗筷收拾干净,又洗漱一番之后,刘毅回屋把自己往床榻上一扔,默默地看着头顶的房梁。
今天做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单生意,一下子进账了三百五铢钱,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至于初步结识诸葛亮,刘毅倒没怎么在意。
自己又不争霸天下,诸葛亮再牛跟自己也没有半毛钱关系,而且刘毅已经打定主意,等攒够了钱,曹操攻下了荆州之后,自己就想办法去许都或是邺城,一来经济发达,有更多赚钱的机会,二来安全更有保障,所以结识诸葛亮对自己来说根本没太大好处,最多走之前多做几趟买卖,但那也是各取所需。
不得不说,当对诸葛亮无所求的情况下,诸葛亮身上那被后人加注在身上的无数光环到了刘毅这里也都没了作用,以一种对待平常客户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时候,就会发现,诸葛亮跟其他人其实也没啥不同,最多也只是比寻常人帅了一些,有钱了一点,而且交流起来,似乎比平常人都更省事,不像隔壁老王家的那位大妈,什么都斤斤计较,老想着从自己这里捞便宜,半点儿都没有古人淳朴的优良品质。
看看人诸葛亮,不用自己开口都主动加钱。
不过看诸葛亮的夫人黄月英倒是个实在女人,都说是个丑女,但今天见面倒没觉得,只是皮肤黑了点儿还是很耐看的,不知道饭做得咋样,找机会过去蹭一顿,不过现在不行,跟猪哥还不是太熟,不好下手,不过王叔那边儿可以考虑下,大妈平日里没少在自己这里揩油,过去蹭顿饭应该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