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就好。”胖警察哪会知道叶凌风心里的不屑,抽了口烟,目光在叶凌风和秦萱身上来回扫视了一番后,似笑非笑道:“我看你小子应该挺有钱的,想不想花钱买条命?”
“我想起来了,你们和恩伦是一伙的,当时把我拐到这里的人,就有你们三个,我记得你们的声音!”就在这时,秦萱却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浑身颤抖,指着胖警察愤怒出声。
当警察的居然跟混混勾结在一起,贩卖人口!听到秦萱这话,叶凌风的眼眸愈发森冷起来。他原本还以为这俩警察只是见色起意,见钱动心,没想到他们居然坏事做绝。
“听出来又怎么样,这些年经我们手卖出去的人多了去了。”胖警察有些不耐烦起来,从腰间摸出枪,对准了叶凌风的脑袋,冷声道:“小子,识相点!这里是缅国的地盘,收起你们华夏人那一套,想活命就快点把钱拿出来,否则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有人拿枪指着我的脑袋!”叶凌风突然冷笑,眼神森冷。
“小子,还挺横!”那两名高瘦警察闻言顿时乐了,也把枪口抬了起来,冷笑道:“你讨厌又怎么样,枪在老子们手里,我特么想指谁就指谁,你能怎么样……”
但话还没说完,这两名高瘦警察脸上的笑容却是突然凝固了,因为他们发现,叶凌风的手微微一动,手心竟没有任何征兆的,多了柄明晃晃的利剑。剑光一划,那名胖警察拿枪的手直接坠落在地,剧烈的刺痛,让他像杀猪般嚎啕大叫起来,手腕的鲜血如喷泉般染红了地面。
嗤!不等两名高瘦警察反应过来,剑光已倏然再动,划过了他们的脖颈,溅起一蓬殷红。
“枪在你们手里,但你们命在我手里!”叶凌风冷然收剑,眼神残酷,如收割人命的死神。
秦萱已经愣住了,剑光划过那两名警察脖颈的时候,鲜血也喷了她的脸上一些。带着浓烈腥味的热乎乎鲜血,贴在面颊上,就像鼻涕虫一样,叫她想要呕吐。
虽然她也杀了人,但她杀恩伦的时候,是趁那家伙吸毒昏睡过去后,用厨房的菜刀砍了他。那种杀人手段,根本无法跟叶凌风这种弹指杀人的手段相比。而且她看得出来,杀人这种事情,对叶凌风来说,就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寻常,杀了两名警察,如杀草芥,毫无神情变化,
而且她不明白,刚才叶凌风下车的时候,手里明明什么东西都没有。但就那么瞬间的功夫,怎么就多了一柄明晃晃的剑,而且那柄剑还那么快,一下子就杀了那两个拿着枪的败类警察。
“你是被拐骗到这里的?”将轮回剑一收,叶凌风转头望着秦萱,沉声道。
“是的。”看到叶凌风跟没事人一样,秦萱知道,自己总算是脱离魔掌了,心里那口提着的气一舒,眼泪珠子哗啦啦的就顺着面颊往下掉,颤声道:
“我是南海大学的学生,当初跟同学来缅国旅游,没想到被人抓走了,然后就被卖给了恩伦。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只是胁迫我,只要对他有一点不顺从,就对我拳打脚踢……”
说着话,秦萱更是忘了男女有别,一把将身上的衣服扯开。只见那雪白的肌肤上面,竟是密布着如蜘蛛网般的赤红色疤痕,虽然那些疤痕都已愈合,但那狰狞的模样,却叫人不寒而栗,根本不敢去想象,在这个女人身上,究竟是承受过怎样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