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十一章 目标全职</h1>
2d动画并不3d容易,甚至,在某种意义来说,除却那些顶级视效动画之外,大部分常见的3d动画,制作成本之2d其实都要低不少。
例如当下的2d动画,较常见的3转2的技术手段,很大程度解决了二维动画最费时费力的那一部分。很多画面不再需要画师去手工绘制了,由技术手段来解决好。
像近两年较重磅的作品,新海诚的《你的名字》里,那些浪漫、美丽、充满艺术感的画面,是艺术家门与技术的进步,相互合作得来的精品。
在范哲的构思当,他想要去做《全职高手》,那质量必然是奔着现有的水准更高、更精细、更有美感的目标去的。
但问题在于,乐那好大一个处于内容游的集团企业,手握一万个火热的络小说的版权,凭啥跟自己这只小虾米合作?
尽管,范哲看到了许多乐集团对于之前、以及现有的制作公司不满,以及档日期一拖再拖等传闻,这些似乎都是对他非常有利的消息。然而,这些消息都仅仅只是络的‘传闻’,哪怕是各方爆料的人马,好像都挂着一些内幕知情者的模样,但是真相早成了个罗生门。
可他仍然决定试一试。
他当下也有了个大概的想法。
全职特别篇的口碑,较之第一季有非常严重的下滑,同时爆出来的各种消息,表明了乐集团与制作公司有各种内部**的迹象。那么,范哲决定,自己把这个特别篇,重新制作一遍,以更精良的模样,传到络去。
他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乐集团的注意,以更优良的制作,以及在制作费用的一定让步,换来这个项目。
至于版权问题,他暂且没有去考虑。
这玩意儿,要界定起来其实很难。如果范哲做了一套《全职高手》特别篇的动画,然后卖掉了,或者通过其进行商业运作来赚钱,那肯定是侵权的,人家一告一个准,怕是得赔得倾家荡产。
但是,范哲本不打算把接下来会做出来的特别篇的动画,用作商业用途。他不打算卖钱,也不打算卖广告,完全以一个粉丝的角度,重做,算是不用于商业用途的同人创作。
这样算不算侵权?
难以界定,但暂时范哲决定先干着。
反正,他最终的目的,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引起注意,同时宣传品牌。
不像是《刺杀小队》的开头动画,那个是人家‘巨神游戏’的,宣传的时候不会带他任何一句。
但是,在接下来要做的作品之,范哲已经决心要在每一部面都打自己的烙印。
等手头宽裕一点之后,他肯定会去找一些介,把自己的工作室给注册起来。连名字,他都已经想好了,叫‘维度’。
在这前提下,哪怕最后他的想法落空了,没有能够拿到《全职高手》进一步的合作可能,那也没有关系。片头和片尾打的‘维度娱乐’的字样,将会成为一个招牌。累积下来的口碑,以及有了一定流量的代表作之后,对于后续的发展,总归还是会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