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他跟着我,不仅仅为黄仙一族找到了尊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天赋非但不是耻辱,而是一种世间难得的本事。
其实,无论是人,还是野仙,他们都是极重自尊的,很多人在玄门拼的头破血流,为的就是名气与玄门的尊敬。
黄书在此前一直卑微的活着,苟且讨好他人而活,现在他找回了整个族人的自尊,我对他来说,有点化、重生之恩,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主子那么简单。
“秦王,我,我跟你一起走吧。”黄书抹了一把眼泪,眨巴着豆油鼠眼。
我微笑看着他,“这水乃是千年寒冰所化,奇寒无比,不是你能承受的。好生修炼,日后你到了江东,你的族人将是咱们秦军最好的斥候,少不了立功的机会。”
说完,我与少天纵身跳入了暗河之中,暗河之上原本是有其他船只的,但胡二爷老奸巨猾,将剩下的逃生船都给毁了。
黄书跪在岸边,恭恭敬敬的向我磕了几个头,直到我和少天潜离他的视线,这才不舍的离开……
地下河中的水冰寒刺骨,万幸我和少天都是修为极高,我有龙气护身,对水倒是不惧,相反在水中反而能游刃有余。
少天更是天生的怪胎,他几乎没有明显的短板,无论是气力、经脉、本体都是远远强于常人,就像是一个永远没有极限的人。
只要有好的明师指点,少天可以像一个无底洞一般,不断的进步。
他虽然智商不高,但心底纯净,得到秋瘟的一身修为后,平素虽然也不练功,只是贪吃好玩。
但我发现一件很怪的事情,这傻小子的修为在不断的进步,一直都维持在与我持平的境界,他的潜力到底有多大,只有老天才知道。
因为他是没有命数的,能靠吃饭、睡觉、玩耍就能增长修为的,这世上恐怕也只有少天一人了。
金太保夫妇恐怕也想不到,这个让他们俩放心不下的痴儿,竟然会是一个如此奇才。他虽然傻,但学东西奇快,世人都说我是天子骄子,其实相比少天,我也只能自愧不如。
我能有现在的修为,那是九死一生换来的,少天则简单的多了,他几乎就像是老天的宠儿,在无忧无虑中成长着。
当然,他现在智力比以前要高的多,也明白了一些世事,他虽然傻,却从不怕事。跟我走南闯北,几乎成为了我最贴心的兄弟、手足。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少天身上张王留下的绝世战甲就能显形,打开阴司鬼门,成为我麾下最可靠,最厉害的统兵大将军。
“哥哥,帮我收着,穿着太难受了。”少天在水中游了一阵后,呼呼喘了几口气,一路上由于水流速度太快,他身上的铠甲反倒影响了他对本体的控制。
这傻小子很快脱的只剩下一条裤衩,现出强壮、威猛的身姿,由于平时蹦蹦跳跳的,这小子一身肌肉绝不亚于白老大这种猛汉,只是他的身材、骨架高大,不太显体罢了。记鸟台血。
他仍然在长高,再这么下去,只怕突破两米是迟早的事情,我原本一米八几,身材魁梧,在玄门江东玄门也算是大个子了,但比起少天来,还是在身材上处于劣势。
我和少天,一路顺流而下,暗河汇入了长白山中的一条溪中,这条溪流叫白溪,直穿长白镇。
沿溪而下,我和少天到了长白镇附近,两人这才上岸,整理了一下衣服,往镇子上走去。
“哥哥,你说胡二爷他们会在长白镇吗?”少天边走边问我。
我冷笑了一声,“不管他在哪,我迟早要把他揪出来。”
到了长白镇,镇上果然已经戒严,出入的镇口都被封锁了。
由于镇子建在长白山中的一处峡湾中,胡二爷要从别的路离开的话,只能是从两处的山崖翻山越岭而逃。
这是不现实的,长白山多陡峭之壁,而且常年冰雪覆盖,甚至比西川的山头还要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