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17节</h1>
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完全了解另外一个人,无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亲密无间。
尤其像勋世奉这样的男人。
他的世界宽广的像一整个星空,即使我了解他一些事情,甚至比他以为我知道的还要多,但是,我永远不可能了解他的全部。
“arthur,我不需要你把我的喜好放在你的个人意愿之前,我们是夫妻,需要沟通。”
“嗯。我知道。”他看着我,“我知道你并不认同我的审美,但是今天你为了我换了一身你并不喜欢的衣服,既然做了夫妻,互相迁就似乎成了routine。”
“呃……”我看了看身上这套华美的手工白蕾丝裙,“我没有不喜欢这套衣服。”
“是吗?”
“嗯。”我点头,又点头,“它很美,我只是感觉到,这种风格不适合在学校穿戴。而且,我很懒惰,不太习惯平时就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呃……,还有,这个这套衣服让我显得有些,呃,……怎么说呢,太……”
“太成熟是吗?”
“啊?”我抓了抓头发,“也不是,……”
诶。
我有些无力。
看样子,还是今天阿方索临走的时候多了一句嘴,说勋先生是我的uncle惹了祸。
闻言,我从沙发上站起来,然后面对着他,把裙子后面的拉链拉开,慢慢褪下,露出肩膀。
“其实,我觉得那件女装店做的最好的不是外衣,而是bra,arthur,你觉得这套bra的形状怎么样?”
我一松手。
裙子整个落下,摊在我的脚边,我看着他的眼睛,烧起了一把火。
“其实,巧克力慕斯和苹果派这两种甜点都有缺点,苹果派固然很酸,但是,巧克力慕斯有些清苦,我选择巧克力慕斯是因为,它让我想起了你的亲吻。呜~~~~~~”
什么话都无法说出,一下子给他封住嘴巴。
当我被他压在沙发上,双手被扣住,死死按住,以一种相对扭曲的姿势承受他的时候,我暗自懊恼,——这算不算自作孽不可活啊??!!~~~~~~~~~~
……
他的嘴唇上依旧留着我的口红印记。
鲜红色。
这让我想起来第一次在他卧室过夜的那个清晨,我也是这样,用手指把他嘴唇上的口红印记轻轻抹掉。
那个时候,那个场景,他沾染了我的口红,好像是他心上的一道伤痕。
现在……
他的手指握住我的手指。
“alice。”
“嗯?”
“我并不想控制你穿衣服的风格,只是,今天我不想再被人误会为新娘的长辈。”
“……”
说出这样的话,他却是在笑着,只是,那种笑,有一种让人怜惜的味道。
不知道怎么了,心头好像有一个小裂口,他的话好像小剪刀,在那个裂口上,肆无忌惮的砍伐,嘶嘶的疼痛慢慢延伸,一直到心底。
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脏跳动声音。
那年在杭州,他历劫归来,也是这样笑着。
那个时候,路灯是昏暗的,却能隔着雨幕,隔着黑色防弹玻璃投射进车子里面。
勋世奉的脸色消瘦而苍白,有些阴影,却似乎在微笑,没有恶意,也没有讽刺。
——“没想到,我这样的人,这样的一生,到了这个地步,竟然还可以遇到你这样的女人……”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因为他那样的微笑,还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
不知道。
已经记不清楚了。
我与他,前世是长辈单方面订下的婚约;今生,则是生死爱欲交织在一起的爱情与婚姻。
如果,……
当年没有萧商,我遇到了他,我们会不会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成为一对世俗中举案齐眉的夫妻?
王家卫的《一代宗师》中有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放在我与勋世奉身上,却是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