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一然顿时如蒙大赦,扔下手里的水性笔,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他这一跑,就再也没回来。
陶一然跑到窗子下面时,连与兴扛着根棒球棍,叼着根中华烟抽得正嗨,整个周身烟雾缭绕,带了丝微微颓废的帅气。
瞧见陶一然跑了出来,连与兴掐灭了那根烟,然后将烟头扔进了花坛旁边的垃圾桶里,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烟头在空气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和篮球场上的三分球一样帅得掉渣。
“你、你叫我出来干什么呀?”陶一然问他。
连与兴顿了顿,想了一会儿,然后对他说:“没事儿就不能叫你出来?”
陶一然:“可是我在上晚自习……”
连与兴:“你要是想学习就回去呗。”
陶一然:……
陶一然:“可我已经出来了!”
他是真的搞不懂这个人怎么想的,明明是连与兴拎着根棒子,一副“你不出来老子就把玻璃砸了”的表情。但是等他真的出来了,这个人又不说到底有什么事。
直到好多好多年之后,陶一然已经和连与兴一起生活了很久,台湾腔和东北腔终于在相互影响之下,各自坚挺无能之后,陶一然才明白,这人现如今的所作所为,用两个字的方言就可以充分概况,那就是:撩骚。
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撩闲。
但是现在的陶一然还不知道这个东北方言,所以他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适合吐槽的话,来对连与兴说。
连与兴扛着棒球棍,又想了一会儿,然后对他说:“要不然你跟我去打球?”
一听到“打球”这两个字,陶一然就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又连连摆手,说:“我不会打篮球的,而且那个球太大了,我玩不开。”
说完,连与兴不由分说地扯过了他的手腕。
他将自己宽大的手掌与对方的柔软白皙的手重叠在一起,果不其然,对方的指尖刚好触碰到他的第二个指节,比他的手小了不止一圈儿。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