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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即将入夜,上次她家小姐就是因为和那赵公子共处一室,导致后来四个护卫连同福莘都极不自在,不知道该如何对那赵公子,难不成当成姑爷吗?

福莘实在不能理解,秦小姐以往虽然性子散淡些,可该守的礼总是规规矩矩的守着,怎么见了这赵康公子,就变得这么——这么有失身份!

秦牧云却顾不上这些,她有意无意就是要把自己和赵羡词扯在一起,能牵扯多深就多深。至于福莘担心的这些,秦牧云就算再糊涂,心里也跟明镜似的。福莘掏心掏肺谏言,可有句话半点不敢说,秦牧云却清楚,那个词叫做“不知廉耻”。

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就与一个陌生男子,私定终身,甚至私相授受还有了肌肤之亲,这不是不知廉耻是什么?

这大概是秦牧云这段时间以来,承受的最大恶意。可她却并不在乎,因为在秦牧云心底,有一件更加不知廉耻、更加放荡的隐秘——她喜欢赵羡词,是世人不能接受的那种喜欢。她想要和赵羡词有肌肤之亲,不在乎旁人怎么想。

只是秦牧云现在还不敢做。想是一回事,做起来却是另一回事。

现在她虽没有做,别人却已经这样认为了。

她自长这么大,便是待周雪津都远不及如今对待“赵公子”这般深厚不自持。

是啊,不自持。

夜色中,秦牧云敲响赵羡词的房门时,就不由自嘲了下。

她好歹也是个大家闺秀,又一次深夜主动来到赵羡词面前——在外人看来,这里没有赵羡词,而是一位叫做“赵康”的公子。

她初来南省没多久,就与这赵康公子同床共枕,外面早已经传得有模有样了。

她和赵羡词自然最清白不过,但听到这些传言,秦牧云心里竟有种奇异的快感。

尤其在得知赵康是南省丈母娘心中的理想女婿后,这份不自持甚至不知廉耻带来的耻辱感迅速被霸占了赵羡词的隐秘快乐取代了。

想来,归根到底还是秦小姐心性过于孤傲,骨子里就不是那么乖顺的人。

赵羡词在房间里捧着那份供词发呆,她是万万没想到,今日竟能挖出这样的冤案来。

自幼时起,她尚且懵懂,就知道父亲死于一场意外,从那以后,家里的生活一落千丈,赵家可谓一朝变天。她的母亲赵夫人只知道痛哭流涕,她的哥哥也渐渐不归家门,没有赵自省的赵家,就等同于没了顶梁柱,顷刻间坍塌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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