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忍无可忍道:“伯爷,可以先起来将婚服穿上了。”
林楚墨眼睛一亮,“嗯?时辰到了?可以去接亲了?”
“伯爷,时辰没到,但您可以先把衣服穿上四处转转,亲自看看哪里不好的,记下来等仆役醒来了立马去弄。”来福循循善诱。
“说的对。”林楚墨起床穿好衣服,将婚服穿好,唤人将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真就提着一个红灯笼四更天开始在昌平伯府乱晃。
他父母走的早,头上嫡亲的大哥承袭了爵位,在祖地不能擅动,虽有长辈来,可细节处只能他自己上心。
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把醒来的奴仆吓到了不少,终于等来了天亮。
就在他在又在屋内转悠等吉时出去迎亲时,宫中传来旨意,边关战士吃紧,让他立马回营,带兵支援!
林楚墨觉得,人生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了。
那边催的紧,实在没办法,他遥遥看了一眼姜灵夕的方向,骑上快马,赶到营地点兵。
可也要往好处想想,此次他战功立业,便能加官进爵,也能抬一抬灵夕的身份。他不希望灵夕嫁的人,比她旁的朋友差。哪怕她嫁的是自己。
点兵鼓敲响,套上甲胄,林楚墨收起了往日在府邸的和煦,他黑着脸眼神锐利的看着众人,声音冰冷,“老子今天大婚!此去边关,若是不能把蛮子打回老巢,老子林字倒着写!”
“打回老巢!”
“干t娘的!”
“抢他老婆!”
林楚墨:“......这个,就算了。”
骑在马背上,林楚墨面无表情的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冷肃非常。
看了眼时辰,他招了来福道:“你去跑一趟,告诉灵夕......告诉灵夕让她今日别嫁给我了,待我得胜归来,再嫁吧。”
“伯爷!”来福惊声道。
“去吧!”林楚墨摆摆手,“万一......我总不能耽误她。”
骑着快马,来福抹了抹眼泪,他也知道伯爷心里有多难受,又多喜欢乡君。
林楚墨叹了口气。
本来他此时应该带着大红花,站在她的闺房前,唱催妆诗,然后笑着撒喜钱,被她的姐妹们追着打,最后他终于等她以扇遮面出门,他骑在高头大马上接受所有人的道贺。
这样的场景他在梦中过了上百次,纵然是她脸上含羞的神情都能幻想的一清二楚。
她是他念了十几年的人,从小他就不敢同她接触,隔得近一些,他就紧张的手脚都不知往哪摆。
他做的最勇敢的事情,便是上门求娶她。
可现在都化为了泡影。
边关战事吃紧,她的父亲定然也要进宫去商议要事......
林楚墨摸了摸心口,觉得有些难受,她那样千娇百宠的人,大婚时居然遇到这般事情,定然委屈的不得了。
他也觉得委屈,更觉得对不起她。
蓦地,他似有所感,仿佛听到了她的声音,回首寻声望去,他的心跟着颤了颤。
果然是她!
她今日真漂亮,平日里已经美的如同仙女,今日的她便是真的仙女下凡。
骑马一路狂崩,即使是圣上赏赐的汗血宝马,他也觉得慢了,恨不得扛着马跑。
但是快到她身边后,步子又不自觉的慢了下来,马蹄踢踢踏踏颠到离她不远的地方,慢慢停下。
想见她,又怕惹恼了她。
想要安慰她,却不知如何安慰,就连他也为她觉得委屈。
接了青丝的香囊入怀,炙热妥帖,他本就沦陷了心,更是半天爬出的可能都没有了。
他想赶紧回家。
大军得胜,班师回朝,也正是因为他,大家脚程都快了不少,皇帝每次收到的都是通传将领会提前到达京师的折子,若不是他信的过这些人,都觉得他们是千里奔袭,准备谋朝篡位。
“来福,我今日如何?”一向胡子拉碴,不注重形象的林楚墨在进京的前一晚,特意寻了个地方沐浴剃须,整理面容,穿了个书生的儒衫,斯斯文文的。
少年英杰,战场杀伐,身让本就有一股锐利之气,这么一穿,反而违和。
“主子,倒不用学京中那些书生秀才。”来福道。
“你不知道,她自小文采出众,喜欢的是像她大哥那般温润儒雅的人。”林楚墨嘴边叼着跟棍子看了看自己,转了个圈,“爷这么一穿,倒是还挺他娘的儒雅的。”
“伯爷,现在京中都尚武,没有之前那么尚文了。”
“真的?”林楚墨吐掉嘴边的小棍子,换上了窄袖劲装。
终于能看见他的小娇娇了。
。
接受百官朝拜,都没有能在茶楼二层的窗边看见她让人欣喜。
肚子里仅有的那些墨水在脑海里绕了半天,也只能说出一句,老子媳妇真他娘的漂亮!
匆匆卸了任,林楚墨就带着府兵亲卫在巷子里踌躇半晌,都不敢进门。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近乡情怯。
恰巧看见了准备走侧门的颖娘,林楚墨张嘴叫住。
“走正门!”
颖娘怯怯弱弱,从没见过如此的高门大户,只得小声道:“伯爷,奴家身份够不上走正门。”
“什么够的上够不上的。”林楚墨打了个眼色,身边立马就有人去搀扶,直到扶着她跨过了正门,他才满意,从胸口掏出一张银票,塞在颖娘手里。